长月漫漫,转瞬即逝,有人一夜好眠,有人一夜睁眼到天明。
时食初的时候,杨文清主仆二人和师爷周来财汇集到大堂吃完早饭,然后在柳驿丞的热泪盈眶下送别,是的,他们又上路了。
马车已经走了一个时辰的时间,自从上了马车后,杨文清和周来财一直都没有说话,一人守着一边窗户靠着,他们都闭着眼睛,可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没有睡,只是在假寐。
清流虽然专注的赶着黑豆驾着车,可他耳朵却是支得老长,如果不是那车帘已经是掀开的,说不定此时他都忍不住扭头去看了。
昨日周来财湿答答的在马车里面躺了一段时间,马车内的空气怪异的难闻,晾了一晚上了味道都没散完,依旧有着丁点气味,所以今日上路的时候,杨文清就吩咐了,“车帘不用下了,看看阳光也好”——这是他的原话。
今天天气很好,微雨已停。
蓝蓝的天空上,暖和的太阳金黄金黄的挂在半空中,像一颗圆圆的蛋黄,那金光斑斓的光线照射在大地上,地面的积水都起了反光,路的两旁长满了不知名字的野花,五颜六色的花朵开得极艳,那翠丽色的叶子上还隐隐能看见其中的露珠,偶尔还能看见几株发芽的柳树抽条,生机勃勃,春回大地。
早晨的空气的确好闻,清新中还带着淡淡的花香,清流明显感到,黑豆走在前面,蹄子撒得比昨天还欢快,他赶车速度不快不慢,那风似一支柔和的手一样轻轻的拂过他的脸庞,舒服得他忍不住的眯起了眼睛。
杨文清默默的睁开眼,对面的周来财也一样,视线碰上的时候两人一怔,随之两人都微笑起来,前者的微笑和煦如春风,后者的微笑灿烂如明月,两人就这样对视微笑着,谁也不愿意先开口,谁也不愿意落下风。
今天的周来财已经认真拾掇了一番,一身蓝色粗布衣,身材修长匀称,头发用发带绑了个圆髻,没有丝毫装饰,一张极文气的脸看起来竟是神清气爽,眼下的乌青也掩饰不了他的斯文风度。
杨文清不着痕迹的打量着他,越发微笑起来,他知道自己笑起来有多么的好看,自从穿越那天他看到这张脸,他拿着镜子照了三天才敢相信这个人这张脸的确是他,所以他不会输,从上车那刻起,他就知道,这人打算赖上来了,所以,他绝对不能是开口的第一个。
周来财也在打量着他,杨文清和昨天一样的装扮,只不过衣服颜色换成了墨色,虽然体量稍弱,可是看起来比昨日更英气十足了。他从来不知道,只是一个衣服的颜色而已,就能改变这么大,或许,这就是俗话传说的——人靠衣装马靠鞍。
不可否认,杨文清的确是担得起这个探花郎的称号,文采他肯定不会质疑,毕竟是在皇殿过了明路的,世间上没有一个皇帝是傻子。
自古以来,探花郎都是美男子担当,不仅文采要硬,自身条件也是,光看他笑起来,周来财就忍不住想上手去摸摸这块嫩白的豆腐,可他忍住了,毕竟小不忍则乱大谋,忽然他有一个荒谬的想法——假如杨文清换上女装呢?
当那笑容越发和煦越发柔和的时候,周来财知道,他输了。
“大人。”
杨文清眼中笑意加深,心中暗道“果然,他赢了。”
他微微转头看向前方,整个人散发出与生俱来的高傲和尊贵,微笑道,“师爷,你看外面,这春日里,百花相约绽放,鸟语花香,多和乐的景色。”
潜台词就是你可以说,但请你不要说一些煞风景的话。
周来财一怔,眼中不解一闪而过,看着外面的春色笑着回道,“是呀,很和乐。”
前面的清流听到他们说话了,耳朵支得更长了,可等他听清楚他们说什么的时候,他忍不住的撇了撇嘴,这都说的什么跟什么呀?
“承蒙大人抬爱招为师爷,来财心中十分感恩,恨不得为大人鞍前马后,今后事情左右,困难与否,属下必竭力相报,生死与赴。”周来财沉默了一会才道。
“哦?”杨文清免不了讶异了一下,这人居然敢将生死交付于他?不管是否真实,他都大感欣慰,笑道,“我又不是那杀人不眨眼的,要你生死做何用处?”杨文清微笑转头看他,一字一句,“忠心为佳。”话他是说了,至于他要不要做,拭目以待吧。
短短的四个字,周来财大为震撼,这世上谁人不识命?谁人不认为生命的重要?没想到在他这里,还没得“忠心”二字重要,不过想想也是,他只是个幕僚而已,杨文清要他生死能干什么,当然是忠心囖。
“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来财受教了。”周来财拱手笑道,真诚十足。
杨文清淡笑不语,其实他心里忒讨厌这样说话,卷着舌头难受死了,偏脸上还要摆出一副我心甚悦的表情,正tm的糟糕透了这感觉!
正腹议的时候,一声尖叫着救命的女音传来,杨文清抬头看去,只见远处有一个粉色衣衫妙龄女子正往他们这处奔来,她身后跟着一个骑着白马的红衣嚣张男子,这男子看起来年龄最多二十,那一身的肥肉随着白马的跑动而抖动着,而那白马身后还跟着五六个气喘吁吁家丁打扮的人。
这一看,杨文清脑中就浮现出现代电视中那些恶男霸女的景象,他觉得真狗血,居然真给他遇上了,正想着要不要救的时候,马车已经被清流停了下来,接着马车上就跑进来一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