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方子笙会很快醒来。不料,因蛇毒和脱力,方子笙在楚忆等人下榻的客舍中,整整昏睡两日。
期间,千山奉命请了有名的大夫来,都说无碍,楚忆这才放心。因行程赶,便让千山送方子笙回孟府。
年节将至,街道上热闹非凡。卖年货的,办年货的,人头密密匝匝,好多马车牛车驴车,都被堵死。一时间,骂声渐起。
一辆青顶马车夹在人群中,好不容易赶出一道街,一看前方人群,万水扬鞭喝马,改了小道。
那是一条不太宽的巷子,墙瓦斑驳,二楼伸出许多竹竿,上面晾着大大小小的衣衫。衣衫多有褪色,带着各色不同色的补丁。
挨着巷子根,一条污浊骚气的水沟五颜六色。有几个衣衫松散,脸带残粉的妇人,打着哈欠,出来倒夜壶。见到车来,也不躲,就在那里看。看是谁家的恩客。
万水悠哉地靠在车辕,看那些妇人给他抛媚眼。这是一条花街,却不同于青楼。只是那些有些闲钱,买个貌美丫头,养大了接客的小私寮。
万水虽然有些年纪,生的倒不错。魁梧的身材,有棱角的脸,看上去很有男人味。
这样的男人,女人们都喜欢,别说是这花街里的女人。当下,不仅年轻的女人们推了窗,从楼上叽叽喳喳往下看,就连上了年纪的妈妈们也纷纷围过来。
“这位爷,面生,来奴家坐坐吃杯茶吧?”
“她家的茶不好,去我家……”
“我家我家!我家姑娘年纪正好……”
原来这私寮,和青楼不同。青楼待客,多在夜间。私寮待客,却不分时辰。但此处人多贫苦,即便涂脂抹粉花枝招展的,也提不起万水的兴趣。
更何况,他也没什么兴趣可言。因为他本身就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净了身的无根人。多年来,在药物的帮助下,他才能像个男人一样,行走在青天白日下。
眼见那些妈妈纷纷伸手来拉,万水忽然一扬鞭,啪啪作响,骇的那些妇人纷纷后退,万水大笑着赶车而去。车轮溅起的泥水,弄脏了众人的衣裙,惹来骂声不绝。
在这些嘈杂中,方子笙缓缓醒来,揉着头,拉开车侧棉帘,飞进一只浸了油滴的旧鞋。
马车走的不快,却极稳。
方子笙丢出那只鞋,吧嗒落地。
万水右耳一颤,回身撩起车帘:“醒了?还好,我正发愁,是将你丢在孟府的前门好,还是后门好呢?”
方子笙揉着太阳穴:“后门就行,多谢了!”
万水笑笑,正待开口。驾车的黑马忽然停蹄,不安地抖动尾巴。
原来是一个衣冠不整的酒鬼拦了路。
“哎,起来,不然,就踩着你过了!”万水居然跟酒鬼较劲。
方子笙探头去看。
地上酒鬼,披头散发,看不清面容,却抱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正睡得香甜。
万水虽然贪杯,却千杯不倒。想醉不能醉,让他对那些酒鬼羡慕又嫉妒。当下,喝马前行。
马儿屁股吃痛,堪堪提起左蹄,就被葫芦酒鬼伸手托住,一个用力,咔哒脆响,马儿哀鸣,竟是被扭断了腿。
马儿颓然跪下,马车前倾,万水纵身掠下。
方子笙死死扳住车门,才不曾被丢人地甩出去。
万水大怒,见那酒鬼诈醉,行事比之自己更为可恶,当即准备踢飞酒鬼。
能瞬间扭断健马儿前蹄,酒鬼显然也是练家子。兼之万水不怕马儿踩死人,酒鬼心中也是不忿。睡个觉而已,居然要他的命?
两人你来我挡,居然斗了起来。
方子笙趁空下了车,这才发现身上披着灰鼠斗篷,脚上套着窄口银皮靴,连手上的给冯云挖坑时的血泡,都被挑破上药包好。
方子笙脑中闪过楚忆那张温柔的脸,向场中看去。
场中战局已定,万水武艺显然高出酒鬼,酒鬼不敌,虽节节败退,却能看出,逃跑应是不成问题。
场中过招,你来我往。方子笙看的却越发迟疑,继而震惊。她摇头,低声喃喃:“不可能,不可能……怎么会是他——别走——”
不等方子笙挽留,酒鬼看不敌,跃墙逃走。而万水没有要追的意思,他还要送这丫头去孟府。这是主子交代的差事。
方子笙几步跑到墙边,扳向墙头,就要翻过去。心脏却一窒,整个人如同被刺,从墙上摔下,缩成一团。
这蛊毒,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关键时刻凑热闹,悔得方子笙捶地生气。
万水惊奇:“做什么呢?”纵身掠上墙头,已看不见酒鬼踪影,看方子笙失魂落魄,道,“人不见了,追也没用!你等着,我找匹马来!”
早在打斗时,巷子里家家户户就关门闭户,生怕惹了祸事。可临近事发的一家,还是被万水劈开了门,暂时收留了方子笙。万水则去处理马匹事宜。
那家人不敢慢待,端茶倒水,还生起火炉。
方子笙道了谢,那家的妈妈见她客气,不似赶车的万水那般凶恶,话也多了些儿:“姑娘想来是吓着了!说来也怪,那好酒的韩乐师,一向疯疯癫癫,竟不知居然还会武功!”
“韩……”方子笙一一回忆酒鬼对阵的招式,目露茫然。那些招数,她太熟悉。她与韩明瑜相交十年,两人常切磋喂招。她岂会错认?
但,韩明瑜,他身为大齐边关大将,怎会出现在大周国,还成了不修边幅邋遢贪杯的酒鬼?
“他叫什么?”方子笙摸向袖子,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