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宫宴是一个大场景,所以,都别急,我们一步一步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今日上墙者:西子湖畔情华蔓缦,lv1,童生[2015—01—24]“直觉告诉我明天一定会卡在很**的地方→_→”
昨天出去玩了一日,某小朋友满商场的跑,幸好某同学脚力过人,才让某个半个多月宅在家里没出门的女人逛了逛。出门很早,但是回家很晚,后果就是累疯了,直接瘫倒在床。果然不经常活动是一件很伤感的事儿。d!今天超级想睡觉,种么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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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出了荣福堂。
忠勇侯点点头,谢墨含也站起身。
谢芳华拢了拢披风,笑着站起身,将面纱盖在头上,对忠勇侯和谢墨含道,“爷爷,哥哥,时辰不早了,我们进宫吧!”
“若不是您自己把自己折腾得这个样子,您的容貌拿出去,南秦京城还真不见得有谁能比得上?”福婶为谢芳华展平披风边角,口中说道,“右相府的李如碧小姐据说天姿国色,大长公主的女儿金燕郡主据说美貌出众,难出其右者,不过那是因为京中的百姓们没见到您,若是见了您,这说法定然就要改一改了。”
谢芳华不再推拒,顿时笑了起来,“福婶,怎么能靠一件衣服就倾国倾城了?”
福婶闻言立即帮谢芳华披在身上,笑呵呵地道,“好东西就是要拿出来穿。小姐穿上这个,才倾国倾城。”
“你福婶说得是!既然做了,拿出来了,还留着做什么?穿了吧!”忠勇侯想来是想起了谢芳华逝去的父母,站起身,摆摆手,断然吩咐。
福婶舍不得接手,“小姐穿着怕什么?我们忠勇侯府本来就富贵,尤其是您,说句不托大的话,您比宫里的公主们还要尊贵。穿一件火狐的披风也是当得。就算您不穿,我们忠勇侯府在别人的眼里也是扎眼。所以,穿和不穿又有什么区别?”
“还是收起来吧!”谢芳华将披风递给福婶。
谢墨含脸上的笑意顿收,他就是知道会如此,所以,犹豫之下,早先没拿出来。
谢芳华莞尔,清淡地道,“不仅扎京中各大臣府邸家眷们的眼,也扎后宫娘娘们的眼,更扎皇帝的眼。”
“我妹妹当得独一份。”谢墨含道。
谢芳华记忆里,她娘亲离世之前一直收藏着火狐的皮毛,火狐比寻常狐稀少,更是难寻,普天之下,多年搜索下来,也不过几块而已。她前世时,一直没能穿上,如今被哥哥提前拿出来做给她了。她摸着轻滑的皮毛,掩饰住眼中的神色,对谢墨含笑笑,“哥哥,这件披风,我若穿出去,今日必然扎眼,普天下,怕是独一份。”
“妹妹,快试试这件披风是否合适。”谢墨含转头对谢芳华道,“白狐、紫貂的披风难寻,但是火狐的披风更是难寻。咱们南秦所有府邸加起来,恐怕只有咱们府能拿出几块这样的皮毛。还是自娘亲年轻的时候便积攒了,想着攒够了,将来给你做嫁妆,但是我想着,未来如何还是难说,不如早早就让你穿了。那日给秦铮送毛皮时,便翻弄了出来,正好可以做一件披风的,便找人做了。”
侍书应了一声,走了出去。
“让他们等片刻。”忠勇侯挥手。
侍书抱着火红的披风走进来,看到谢芳华的脸,吓了一跳,但他还算镇定,将披风递给她,同时说道,“谢氏其他几房的人来了,都等在了门口,还和往年一样,与老侯爷和世子一起进宫。”
“拿进来!”谢墨含吩咐一句。
“世子,小姐的披风取来了。”侍书在外面轻声道。
谢芳华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这一世,她满身装甲归来,又岂能步前世后尘?
“爷爷放心!”谢墨含沉重地点点头。
许久,忠勇侯叹息一声,“罢了,你说得对,与这些相比,你的亲事儿的确算不得什么。忠勇侯府若是倒了,就算你有一门好亲事儿,也是枉然。随你吧!我是老了,想改变什么,也有心无力,就看你和你哥哥了。”
室内一时无人说话,分外静寂。
谢墨含抬眼看了谢芳华一眼,唇瓣紧紧抿起。
忠勇侯闻言失了声。
谢芳华坐正身子,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气,提醒道,“爷爷,不要忘了忠勇侯府潜在的危机,不要忘了忠勇侯府头顶上随时架着的大刀,更不要忘了我们谢氏一族的繁荣已经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怎么还能有心思想那些儿女情事儿?和谢氏兴旺相比,和忠勇侯府兴衰相比,我不过是沧海一粟。”
忠勇侯一噎,顿时骂道,“混账!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收起你的混账心思。”
“爷爷,我没有嫁人的心思。无论是谁!”谢芳华打断忠勇侯的话。
忠勇侯瞅了她白无血色的脸一眼,烦闷地挥手,“将你的面纱赶紧给我盖上,多看一眼,心都能蹦出来。”话落,又道,“丫头,虽然事已至此,不得不从权,但是,你的终身大事总归是大事儿,你也不可马虎不在意,遇到你自己中意的,还是要争一争。俗话说,男人争女人,但是女人也没说不能去争男人。依我看,秦铮那小子和李沐清那小子都不错。至于燕亭那小子,他有那么个家,就算了。尤其秦铮那小子,你跟他相处这么久,又在英亲王府不回来,是不是心里有什么想法……”
谢芳华微笑地应和,“爷爷说得正是!”
“行了,多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