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握着巨大的冲锋型手枪,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何其快活。那是她用过的最好最得意的武器,在荒原里扫射,远胜于迷你枪的小巧。
只是不便于携带。
威力大的东西,总是不好藏匿。
人,物体,都一样。
“砰砰砰……砰砰砰……”
发丝翻滚,绞住乌黑的枪口。
白发三千丈。
原来,没有喝汤的人,就不会死!
但是,轮回到了这样一个最差的时代——一个男人的禁脔。
她蓦然睁开眼睛,满头大汗。
自己在帐篷里,两只巨烛。
已经是他的势力范围。
没有乌黑的枪口,只有一张放大的脸,狰狞而得意:“小羊,我忘了告诉你,要解这种迷香,需要水……”
冷水最好,一碗清水下去,立即清醒。
但是,他只有“热水”——………………肆意地轻薄,如一只戏耍老鼠的猫。
因为腰上的伤还在隐隐做疼,想不到此生竟然为女人所伤,不折磨够本,怎好显得自己的手段毒辣?
唇,停下,在她嘴边。
感觉到那种湿润,一种新鲜的湿润。
他的口度过去,舌尖翻卷。
她无法反抗,喉头咕噜一声,一个东西已经落在肚子里。
眼珠里终于有了一丝惊骇之意。
他连笑声都是蛊惑的,“死不了,小羊,这三天,你只要乖乖的,就会很快活……”
一身黑色的大裘,敞开的胸脯,能看到一条条的肌肉。
若在现代,纵然不是健美先生,也是最佳男模。
他手里噙着那银色的小玩意儿,“这东西怎么玩?”
原来,他还是没有搞懂!
她几乎要笑出来,光一柄空枪,这个莽夫,他怎么弄得懂?听潮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