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看到落书恒的瞬间,他准备好的一堆垃圾话便从嘴边硬生生吞了下去。他想不到,世上有女子美到这般境界。在白色的衬托下,落书恒似一朵红花,令周围所有失去光华。
“你说要见我。”落书恒个子很高,与左天启差不了多少,“即是见到了,便请回吧。”
左天启红透了脸,低下头不敢直视她,他的未婚妻,竟是这样美的,这十天,等得是值得的:“大小姐说,无暇回岳南城,我倒是不介意在军中完婚的。”
落书恒一愣,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左少侠,我不会嫁你。”
“为什么!”左天启剩下的三成命如今只剩下一成,看上去一推便倒。
落书恒并没有机会将剩下的话说出来,左天启脸色一白,晕倒在雪地里。她无奈的对秋千道:“将他带回去吧。”
按照落书恒的本意,在左天启养好身体的时候便让他回衡水城,而左天启这身体一直就好不了,寻得各种机会在她面前出现,端茶倒水,无微不至,可一旦落书恒提醒他回衡水城,他便似无根的草一般,软趴趴的倒地不起。
落书恒的脸色一日难看一日,众将领看到她便绕着走,而一些野地小妖却无辜倒霉,被落书恒打的连爷爷奶奶都认不得了。
有一次衡水城主宴请星辰仙子,这种应酬,她本是不爱去的,却想着要是能将左天启弄回衡水城,也是极好的。
落书恒不胜酒力,喝得有些晕,便走出大厅在阳台上吹风,左天启紧紧跟在她身后走了出来。落书恒心里甚烦,手下用力,将酒杯捏了个粉碎,手指也被割破了个口子。
左天启非常紧张,握住她的手道:“怎的这般不小心!”
落书恒冷笑,她用力推开左天启,将右手袖子拉开,雪白的手臂上是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疤痕。她指着那疤痕道:“这一个,是我八岁时被刺客割伤的。这一个,是十岁时被刺客用法术灼烧的,这一个,想不起来,差不多也是打斗时受伤的。”她举起手指上的伤口道:“这个算什么,什么都不算。”
左天启脸上露出痛楚。
落书恒终归是喝的多了,望着衡水城点点灯火,喃喃道:“我什么都不算。”
左天启轻轻握住她的手,将伤药涂在她的手上,轻声道:“你怎会什么都不算,你看这衡水城中的万千百姓,哪一个不是靠你的保护才能安居乐业,你便是他们的依靠,若你发生了什么事,和浦西大营又要由谁来守,妖怪来袭又由谁来挡,你的身体,比任何珠宝都要珍贵。从今以后,不可再说什么都不算这种话。”
落书恒望着灯火,听着耳畔传来的欢声笑语,久久没有回应。她的生命微不足道,若能够保护这些快乐的声音,也是值得的了。
至此之后,左天启依旧每日在她身边绕来绕去,落书恒对他的态度也不似一开始那般冰冷。有一次秋千还大着胆子对她说:“左少侠对小姐还是很上心的,他其实也没那么差。”
落书恒看着左天启,眼神渐渐变得柔和,虽说不上喜欢,倒也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一番心意,也许这样子,被人喜欢着,也是不错的。
一次左天启替她倒茶,落书恒低头看着竹简道:“我是和浦西大营的统领,势必要保北方民众安全,银月城非灭不可。若是等到银月城攻破,你还愿意娶我,那我便嫁给你,也无不可。”
左天启的笑容似阳光般绚烂:“无论多久,我都愿意娶你。”
ps:
感谢1115的粉红哦,第一次有人投粉红给我,究竟是个多好的人啊,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