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之下是“典吏”,一般来说典吏可有可无,但是一般比较大的县衙设立了典吏这一个职务。典吏的主要作用是协助知县和县丞处理好后勤,负责衙门内部的人员安排的人。相当于现在县委组织部长兼主管人事的副县长。要是不设立典吏的话,这个权利在比较得势的知县或者县丞手里。典吏之下是典史,典史负责县里的治安和武装力量的管理。相当于现在县人武部部长兼县政法委书记。典史之下是文案,文案是负责县衙文件处理的长官,协助知县和县丞发布公文、做好升堂前的准备、制定审判结果的人,相当于现在县委秘书长兼任县委办公室主任。文案下设六房,按照中央六部布置,分别是礼房、吏房、刑房、户房、工房和兵房。礼房负责全县读书人的功名登记和发放、管理,还有外地官员的迎来送往。负责教育的长官叫教谕,负责官员迎来送来的长官叫驿丞。吏房是管理县衙内部人员造册和工钱发放的地方,任免内部人员、奖罚衙门工作人员是他们的职责。吏房的长官叫吏办,又叫吏书办。刑房是负责案件整理和升堂前准备工作的地方,也是全县罪犯名册和过往案件存放的地方。长官叫刑办或者刑书办。户房管理着全县的户籍和县衙历年来的收支账目,还管理着县衙几个官方仓库。负责春秋两季税收收缴和县衙的日常支出。长官叫户办或者户书办。工房负责全县重要的工程建造和维修,还有河道清理和衙门的整修。一般很少直接付钱请人干活,不是调动罪犯干活,就是要求治下老百姓服劳役。长官叫工办或者工书办。兵房的责任是协调地方和军队之间的关系,负责每年给军营的物资发放和运送。案之下是捕头,负责全县的刑事案件,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捕头之下是典狱,负责县衙罪犯的关押和审讯,协助知县和县丞给罪犯定罪。相当于现在的县监狱监狱长兼任县检察院检察办的助理代书办,再往下就是三班衙役和衙门的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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