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阐悠悠转醒,他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脑袋。
嗯……一个脑袋。
他毫不犹豫伸手推醒了旁边的人,看着她张牙舞爪的样子,淡定地问,“现在什么时候了?”
陈九翻白眼,她站起来走到衣架边,把他的外套扔给他。
陆阐拿住外套,嗅到了上面的洗衣粉香气。
“你洗过了?”
“不然你穿着血衣出去晃啊,我没意见。”
牙尖嘴利。
他站起来,对身上的疼毫不在意,披上衣服就要出去。
陈九立刻拦住他,瞪眼,“你还真要走啊?老娘照顾了你一个晚上,你好说歹说给点报酬吧!”
他弯下腰,鼻尖抵着她的鼻尖。
“你想要什么?”
陈九嗤地一下笑了,这家伙使美男计呢?
她一巴掌把他的帅脸给拍开了,说:“帮我提高销售额。”
这么简单?
他还以为她会狮子大开口,要个几百万几千万……
但是陈九神态淡定自若,说完就让开了,“答应了,你就可以走了。”
真是奇怪的女人。
陆阐回到龙虎帮,一进门,一大堆兄弟涌了上来。
“老大,你没事吧?”
“昨天晚上没有见到你,真是吓坏我了!”
“老三你一米九居然说这种话,太恶心了!”
“呸,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忠心?”
帮里的医生拖着他去检查了一遍,但他脸上愣愣的,“老大,谁帮你处理的伤口?这技术……挺专业的。”
谁?陆阐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女人的脸。
看来她也挺有故事的。
陆阐笑了笑,“无关紧要的人。”
陈九照常去上班,她还以为陆阐会跑,没想到当晚他就来了。
带了一帮兄弟,浩浩荡荡地进来。
陈九小心观察,发现平日里耀武扬威的那些老大们都没动静。
如果换做平时,这样嚣张的小子,他们肯定会打压的。
除非……
陈九凤眸微眯,她淡淡扫了一眼在自己面前一排坐开的人。
“喝什么?”
“随便。”陆阐指着他们,“他们不随便,我随便。”
一杯白开水被推到他面前,陈九一脸冷漠。
“那行,你随便。”
陆阐定定地看着她,突然笑了。
见鬼了,老大这是疯了吗?!一群人一脸惊悚。
接下来的日子,这个男人的话越来越多了。
而且他穿的衣服越来越高档,从一开始的t恤牛仔裤,到现在的定制西装。
还戴了一副金丝眼镜……装什么商业人士呢?
斯文败类还差不多。
今天是他来的第一百二十七天,陈九把“迷失东京”推到他面前,挑了挑眉,“你不烦吗?”
“什么?”他端起来喝了一口。
“我说,你天天来……天天来,不烦吗?”
“不烦。”他说,“追女孩子怎么可以嫌烦?”
陈九的眉心一跳,嚯,这是调戏她来着?
“那你追到了吗?”她淡淡地说。
“还没。”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蓝色绒盒来,放到她的面前打开,“我这个人比较传统,所以希望以结婚为前提和你交往。”
绒盒里静静地放着一枚戒指,戒指上镶嵌着的钻石熠熠发光。
“怎么样?”他问。
陈九静静地看着这枚戒指,一语不发,然后伸手收了起来。
一年后他们结了婚,她不再是酒保,而是老板娘。
想要喝到她调的酒的人几乎没有了,因为她有一个擅长吃醋的丈夫。
他说,“你调的酒只能我喝。”
真是霸道。
她为他一个人调了两年的酒,终于有一天他决定戒酒了。
“为什么?”
“想生个孩子。”
陆阐这个斯文败类,特别想要一个女孩子。
他觉得女孩子肯定和她一样漂亮,有很多男孩子追,到时候他要替她赶苍蝇。
三个月后她检查出了身孕,可是在出医院的那一瞬间被炸飞了。
浓烟滚滚,她倒在地上,感觉到从小腹传来的阵阵疼痛。
“陆阐……”她低声说。
这一场昏迷持续了三天,醒来的时候,那个总是跟在陆阐后面的二狗子站在病房前。
他穿着一袭西装,黑色的,很压抑。
陈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怎么了?”
“老大……死了。”二狗子说。
这不是没办法的事情吗?黑帮的人……命就是挂在腰上的。
陈九也没有意想中的伤心,她只是垂下眼,然后转头看向窗外。
“我知道了,你出去吧,我需要休息。”
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床头上摆着一束百合花。
那是她人生里唯一一次泣不成声,哭到快要窒息了。
但之后又擦干了眼泪,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龙虎帮换了老大,但她还是酒吧的老板娘。
可是她嫌弃酒吧太安静了,希望热闹点,又改成了夜总会。
因为太孤独了,所以只能用热闹来伪装自己的真实心情。
大家都知道九姐不好惹,她是一个喜欢穿旗袍的女人,身上有一种复古的美丽。
想接近她的男人多了去了,但是他们全都被赶走了。
直到后来,有一个叫洛云渐的人出现在了她的生命里。
可是陈九并不想,她只想要把洛云渐赶走。
偏偏他好像甩不掉的牛皮糖,就是赖定了她。
阳光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