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