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不觉强忍着笑,五官扭曲道:“嘿,这倒霉孩子,太也没有运数了,方才那一次不就没电到你么,咋这一次又剧情重演了,莫非这雷电戟放电也是随机的么,要不你索性豁了出去,再试一次得了。”
雅俗禁不住大摇其头,慌忙摆手道:“大师兄,我可是真心诚意地想随大家一起西行赶路的,你要就这么把我给坑死了,与你又有什么好处?我是不成了,要再被电一下却还活不活了,你若这么想受虐的,便换作你来。”
悟空一听哈哈大笑,摇头耸肩道:“这小子真不是干大事的材料,想当年俺老孙大闹天宫被捉之后,被天庭用尽了诸般手段进行责罚,什么雷削斧剁,火烧水淹,俺都没皱过一下眉头,怎么这才电你两次,你便这般地惶恐,忍受不住了?”
“实话与你说了吧,这风火雷电戟想来也是天地间不可多得的至宝,你以为方才它平白无故地降下雷霆,如何能将你的手臂给击伤,流出血来?那是神器选主的一项程序,正是所谓的滴血认主哩,你且看它自吸收了你的血液之后,瞬间便绽放出淡黄色的光芒,它的材质上也发生了改变,竟然变得粗重了一些,戟身也从原来的青黑色转变为能够散发出湛蓝色的毫光,这样巨大的转变,都说明了它作为神器的本质开始显现,这可是万年难得,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奇遇,你又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见猴子说得一本正经,有鼻子有眼的,雅俗只是挠了挠头,憨憨地道:“大师兄,我身陷妖洞中达百年之久,自来是读书太少,您可不能骗我啊,既然雷电戟已认定了我是它的主人,如何还会降下雷霆来电我,要是生生地把我给电死或吓跑了,与它又有什么好处?”
悟空不觉莞尔一笑,慢悠悠地解释道:“嘿,雷电戟虽则选择你做它的主人,却未必不会对你进行考验,若直接把你电死了,就说明你实力太弱,实在不适合当它的主人,要是把你给吓跑了,也证明你不是能成就大事的人物,大不了它再等上千八百年,重新滴血认个主人也就是了,毕竟它又不是有生命的物事,时间对它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当然,它对你的考验还是很控制火候的,那雷霆看似壮阔,两次不都没把你给电死么,既然如此,你就不妨一试,却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雅俗闻言深感有理,但仍旧是对雷电戟心存畏惧,记忆犹新,不敢轻易犯险,故此犹犹豫豫地,虽然伸手,但仍不住地回头看着猴子道:“那,那我就冒险再试一次呗。”
八戒愤不过他这般地徘徊不前,蹬出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很没好气地骂道:“丫的,这小子还真是啰嗦,要干就干,不干拉倒,多大点事情,搞得这般欲前不前的,吵闹不休,都影响到俺老猪用膳了。”
别说这一脚踢得甚是有力,而且是冷不防的,雅俗事前根本没有任何准备,而他面对的又是摔在地上的风火雷电戟,一下子踢得他把持不住,直往前方冲去,踩在了雷电戟滚圆的戟杆上面,哗啦一下摔了个四脚朝天,将他额头上的一条黄布都扯了下来。
雅俗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像是触电了一般,猛地窜起来老高,他瞬间又回过神来,好似要抓住好运气最后的尾巴一般,如电闪般直伸出手去,一把将摔在地上的雷电戟紧紧地抓在手上。
终于不再被虐,雅俗激动得热泪盈眶,似攻陷了重要的城池一般,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雷电戟,大声欢呼,周围的众人也深知他的不易,齐齐地为他鼓掌叫好。
猴子直眯起眼睛呵呵直笑,抚掌道:“你看这不是能成么,这雷电戟抓在手上可有什么不同?”
雅俗点了点头,赞叹道:“是有很大的不同,这质量好像变重了,似乎比你的金箍棒还要重上几分,你是否要拿来试上一试?”
猴子听了连连摆手,推辞道:“不用不用,它已然跟你滴血认主,俺若再想有非分之想,非给活活地电死不可,你还是先将它收起来吧,若碰到了别人放出电来,可真不是闹得玩的。”
这时候,文天枢却盯住了雅俗脱掉黄布的额头,若有所思道:“雅俗,你额头上的这块东西却是什么,长得也太诡异了吧?”
雅俗一听甚是诧异,随手摸了摸额头,便松了口气,分外轻松道:“哦,这是我自小就有的一块伤疤,想是当年从鹰嘴里脱生,不慎撞到的一处创伤,想来我当年甚是年幼,一旦受了伤害,就自扎下了根,这一向两百年都不曾好过。我也觉得这伤害长在额头很是惹眼,故此用黄布细细地包裹起来,不过这家伙被雷电了之后,好似扩散开了,更加变大了一些,着实地有些骇人。”雅俗自把话说完,就捡起摔在地上的黄布,又要将那伤疤包扎起来。
悟空赶紧伸手拦住他的动作,郑重其事道:“不对,你先等等,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伤疤,而像是块胎记,更像是,更像是一只眼睛,一只还没完全张开的眼睛。”
话一出口,举众皆惊,瞠目结舌,雅俗更是吓得冷汗涔涔,骇然道:“不会吧,怎么能是一只眼睛呢,也未免太夸张了,那我不成怪物了么?”
八戒听了万般不屑,鄙夷道:“你丫的还不是怪物哩,长着一对洁白的翅膀,还这般地英俊潇洒,再整成个三只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你也不用过份担心,长个三只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看三界中的风云人物,像二郎真君杨戬、雷德真君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