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穿越重生>大宋天朝1630>七十八章征服

喀布尔,位于葱岭大雪山山脚下,葱岭在后世就是大名鼎鼎的帕米尔高原,帕米尔本身就是世界屋脊的意思,附近集结了喜马拉雅和帕米尔两大山系的山结,是亚洲南部和中部主要山脉的集结地,可见这附近高原的险峻,如今,大军就行走在葱岭脚下,朝着北方行军。

前次说过,此次北伐,军方的目的在于沿着葱岭山脉,一路打到葱岭河谷脚下,占领这块中亚黄金交通要道,在此建立宋军新的前进基地,进一步压缩两汗国的战争潜力。

这一路大部分都是在高原上,地形复杂,草原骑兵在这样的地形上根本得不到发挥。

即使这样,前面一路上宋军也已经全面和当地的土人接仗,这一带的普什图族人,历来就是三不管地带,无论是大宋还是草原汗国都没有对这地方进行过有效的统治,这一带山高地狭,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那些山沟沟里到处都是土皇帝一样的部落土酋。

这个地方曾经属于古波斯,也曾被亚历山大征服过,其后也曾经多次建立起强大的国家,大夏、贵霜、吐火罗,都曾经是它的名字,处在中亚这块黄金三角地带的土地的人们,几乎从未享受过和平,但也几乎从未被外敌征服过。

但现在每年一度的北伐却让这一片地方成为双方角逐的战场。

正是所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总之这地方的人不管对宋人还是蒙古人都是同样憎恨,直到如今,这片地方仍有很多地方部族势力,不愿归属大宋。

现在宋军大军北伐,自然不会再给这些人机会,为了稳固后防,宋军必然会大肆清扫当地的不服从的土著头人,大宋军兵从这片高原上扫过,就像是一面巨型的梳子犁过一样,顺之者生,逆之者亡。

那喀布,原本也是当地的一个大酋的主城,谁知刚接战不久,就被宋军一股脑儿端了,可见宋军的强势。

马忠跟着李哲,一直保着大军后勤,虽然任务繁重,但哪里有到前方作战的痛快,心里憋气的很。

刚下了马匹,到李哲身边就不停抱怨道:

“周围百里的本地人,都被前面的大军给扫空了,根本没有人出来。这让人去哪里找仗来打。”

“也不知道军中那些大佬们怎么想的,咱们营明明是军中最强,偏偏将咱们死死的压在后方。手下兄弟们这可都憋屈的紧了。”

这个问题其实李哲也很想知道,只是可惜不可能有人对他们明说。

如果他们是大宋其它地方的还好,但偏偏是处于军中,这就有些麻烦了,李哲手中倒是有郡主给他的军法处的凭证,但这个估计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什么用,难道李哲能拿着这个直接去问王禀么?

回首往往身后跟着的军兵,手下的儿郎倒是依然保留着军心士气。李哲趁着这一段时间,编练手下的二营,将和马忠一起摸索出的这套阵法,一点点的磨练手下的军兵,没有仗打,那就用训练来代替。

直训练了半个月时间,也只是初具模型,上战场打仗是不行的,但是初步的令行禁止已经是做到了。

这也就是火枪兵好练,否则若是换了炮兵、骑兵、弓兵,任何一种兵种都是不可能的。

这就是这新时代火枪步兵的可怕了。

以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打磨的冷兵器技能,到了火枪时代,火枪兵只需要掌握最基本的动作即可,火枪时代的战争战场上最重要的是纪律,那些士兵们往日最重要的单兵技能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相比起冷兵器时代的士兵,火枪兵完全可以速成。

只要不近身肉搏,哪怕就是新兵也能有相当的战力。

那些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根本不可能在拼消耗方面拼得过火枪兵。

军中可能的确是有人在排挤他,但是,嘿嘿!那又有什么用,李哲来此本来就不是为了立功,他原本的目的就是能够历练自己的这军事才能,他缩在这后方,练出这么一批精兵,总是有表现的机会,难道那些人能挡住他,让他一直上不得战场么?

就在李哲在大后方拖着手下的兵,在那里心内腹诽,埋怨的同时。

北方,喀布尔,这次战争的总指挥官捧日军指挥使王禀正在眺望北方。

他所在的地方是一处山崖,山崖下就是喀布城。

这座城市是整个地区首屈一指的大城,喀布,在当地土语中的意思本就是“贸易中枢”的意思,它是著名的东西方通商要道“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城镇,是一座有3500多年历史的名城,也是连接中亚和南亚的贸易必经之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

至于李哲也不知道还记不记得,在后世,这城市还是阿富汗国家的首都。

城市里,各种来自东方西方各种文明的古迹遍地都是,战争,并没有损毁太多这座城市迷人的魅力。

这座城,曾经属于一个名叫大哈尔曼的部落王公,城里,曾经属于他的建筑精美的王宫依然还算完整,但是他自己,却已经变成了正挂在城头高高的木架子上的尸体。

捧日军,将它的尸体曝晒在城头,给从各地敢来助战的部族头人们做警示!

其实如果以宋人的本心,原本是不屑用这种野蛮的方式展示武威的,但多年的荒蛮征服史告诉宋人,对还没有未开化的野蛮部落来说,武力往往是唯一有效的方式。

所以大哈尔曼的尸体就落入了这种悲惨的境地。

宋军捧日军主力,用不过半天时间的就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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