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帝不喜欢四川人,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四川人被北方人称为“川子”,也即说四川人粗野放诞,不遵礼法,是一些好乱易动的奸恶刁民,当然也不排除某些险恶的用心,毕竟诸葛亮就是从那里出来的,哪天那里在冒出这么个猛人,宋朝的天下焉有存呼。太祖刚刚统一四川就发生后蜀降兵大起义;太宗末年又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王小波、李顺起义;真宗初年又发生震动一时的王均兵变,短短30年间变乱频生,使得当权者对四川颇为反感。北宋朝中的舆论大肆宣传四川乃乱民丛生的危险地带。仁宗年间的诗人张俞曾描述外人对蜀中民风的看法,简言之就是“奸讹易动”。梁周翰就对四川的地理、经济、民风等进行了一番易于作乱的宣解:“夫九州之险,聚于庸蜀,为天下甲也。五方之俗,擅于繁侈,西南为域中之冠也。多犷敖骜而奸豪生,因庞杂而礼义蠹。”这样,四川就被王朝中心建构为边缘之地:这里地形险要,人心险恶,根本不能与中原上国的淳朴民风相比。被权力中心边缘化、妖魔化的四川人民,长期遭受到朝廷的暴政压迫。把四川描绘成奸民险地的梁周翰,到蜀地为官后对蜀民大搞严刑峻法,把人活活打死之后,仍理直气壮。余靖代表朝廷拟写的给益州(今成都市)知州文彦博的制书,居然要他到蜀地后“勿贪宽厚之名”,这就是公然鼓励和敦促地方官到四川搞暴政了。为对付所谓的蜀中奸民,大宋自真宗以后就把犯罪的蜀民,不论罪行大小,全家老小一律赶出四川,有些人甚至永远不能回家乡。王安石曾说:“蜀自王均、李顺再乱,遂号为易动,往者得便宜决事,而多擅杀以为威,至虽小罪犹并妻子迁出蜀,流离颠顿,有以故死者。”可见,蜀地被塑造成一个危乱之地后,暴政在四川的推行就具有了合法性和习惯性。更有甚者,天圣年间,益州知州程琳,因为对四川祭神集会的风俗心存偏见,而制造了一件血腥冤案,当时“蜀民岁为社,祠灌口神”,程氏却把祭祀水神李冰的表演当做是“置官属吏卒,聚众作乱”,而“捕其首斩之,配其社人于内地”。
宋代以科举取士构建官僚集团,南方文化迅速上升,福建、江西、四川等地都成为书香之地,在科举上优势突显,成绩斐然。这引起身居权力中心的北方人的恐慌,为维护既得利益,从政治上加以打压南方就成了宋初新政之一。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宋太宗曾以诏书知会御史台要求审查全国官员的籍贯,严禁南方人在本道担任知州、通判以及转运使等官职。宋代前期的执政集团一贯看不起南方人,他们编造了一个太祖曾定下不准南人为相的祖宗旧制,到真宗朝,名相寇准(陕西渭南人)和王旦(山东莘县人)等大批北方士大夫仍然对南人蔑视有加,在南方入宋已近40年后,寇准仍称南方人为下国人。在明神宗年间的变法与不变法之争中,福建新进士人借参与变法大量涌入权力中心,吕惠卿(泉州)、章(南平)、蔡确(泉州)、蔡京(莆田)、蔡卞(莆田)等福建人相继成为变法派的骨干,而反变法势力虽然一度失势于权力中心,但他们凭借把持政治话语权的地位,极力塑造福建人是反复无常的小人的舆论,“福建子”三字在宋代便成为在政治上反复无常的小人的代名词,由邵伯温建构起来的王安石晚年在家里写此三字以泄愤的故事被同道广为传布,几至家喻户晓,竟使得“中州人每为闽人所窘”,便“目为福建子”以泄愤。
此后,福建士大夫一旦被当权者贴上“福建子”的标签,就意味着其政治生命的终结。宋徽宗时甚至出现“移乡福建子”的新绰号,四川人任伯雨曾弹劾山东密州人赵挺之“观望险诈,号为移乡福建子”。“福建子”的舆论在当时已深入人心,连一般的士人也敢在闽人权贵面前表现出对福建人的不屑。福建人吕惠卿知延州(今陕西延安)时曾将孙女许以一新科进士,该进士竟跑到开封府找知府蔡京(福建莆田人)要办理悔婚,并对蔡说退婚的原因只是“不喜与福建子相交”。尽管宋代北人士大夫竭力使闽人边缘化并未能阻止闽人进入政治权力中心,但是在意识形态的宣传上他们几乎成功了,《宋史》中《奸臣传》的北宋部分就几乎成了福建人的专版,《奸臣传》总共20人中,福建就占了9人。这似乎证明了“福建子”的确不该在政治上得到皇帝的信任。
寇准除了讨厌福建人,也讨厌江西人,他支持杨亿打压江西新余人王钦若。在寇准的默许下,杨亿与他的同事们编了一场戏捉弄王钦若。演戏的舞台在办公室,剧情是:一人扮作王钦若死了,另一人扮作他的母亲,扑在他身上号啕大哭。王钦若知道后气得发疯,咬牙切齿地说要进行报复。有一次,寇准主持科考,江西的萧贯高居榜首,寇准以他出身“江南下国”为由,硬是把他的状元拿掉,将山东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