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偶像之道>第一百三十二章:暖场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十九点整。

宣州市中溪大剧院的主厅内此时已经坐满观众了,人们私下里在小声的做着交流,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

“姜明,你说咱们剧院上一次能像现在这样满场的情况还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坐在第一排的,看着摆满了乐器的舞台,方小云侧着身子小声地同身边的姜明聊着天,凭借着剧院里的关系,他们买到门票几乎可以算作是最好的位置了。

“上一次满场?”

重复了一遍女孩的问题,姜明思考了几秒钟,然后一脸为难的说道:

“我印象里好像咱们剧院从来没坐满过人,就算是逢年过节,最好的时候也会有几十个空座,以前我还以为跟足球场一样,考虑到安全隐患必需得留一些位置呢?”

男生一本正经的语气逗得方小云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不过仔细想想,她也不记得剧院什么时候有过满员的上座率了。

就在两人讨论着这种毫无意义的话题时,突然,剧院灯光一黑,待到全场安静下来后,一个不标准的普通话传入了耳中:

“喂喂,各位同志请安静啊,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马上就要开始了。”

听到这个声音,黑暗中每个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就像很多年以前村头大喇叭播报节目一样,瞬间让整场音乐会的格调接了几分地气。

然而,就在此时,只见全场灯光同时被打亮,一个剃着寸头,穿着白衬衫,怀里抱着吉他的男生站在了舞台中央。

下一秒,从四周环绕式立体声音箱里传出了一个痞味十足的声音:

“大哥你玩摇滚,你玩他有啥用啊!”

这一嗓,如同晴天惊雷般在每一个人的耳边炸开,紧接着,在西洋打击乐的伴奏下,音乐厅上空响起了欢快且嘹亮的唢呐声!

“有意思!”

角落里,对于这样的开场方式,一个戴着蛤蟆镜,嘴的男人轻声轻语的同身旁的女生说道:

“妮姐,我发现我现在对他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话音刚落,只见坐在前排的一位大哥突然回过头,满脸横肉挤在一起,眼圈微红地瞪了他一眼。

察觉到自己似乎做了件低素质的事情,戴着蛤蟆镜的男人立马将嘴紧紧的闭上,双手合十,朝对方做了个抱歉的动作。

就在这时,一个奇怪的唱腔在耳边响了起来:

“我必须学会新的卖弄呐,这样你才能继续的喜欢呐,看那艺术像个天生的哑巴,他必须想出别的办法,说话啊啊啊啊...”

听了这几句歌词,厅内绝大部分观众都在心里暗暗的发出了一声惊叹。

只要买票来听音乐会的,基本上都关注过最近这段时间与此有关的新闻,而只要关注过新闻,几乎都会知道沈熠然这次请的伴奏团队全是哑巴。

当然有人惊讶,也有人疑惑,坐在第一排的姜明此时就已经完全处在了懵逼的状态。

“不是民谣吗?不是爱情专题吗?怎么唱起二人转来了?”

带着这份困惑,他偷偷的将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出门前特意准备的一个小盒子。

“究竟摇滚是累坏你的肾子儿呀,还是累坏了你这个人儿呀,看那爱情像个瞎子啊,它必需找到位置,说话啊啊啊...”

与厅内大多数随着音乐摇头晃脑的年轻人不同,坐在角落里的一个中年男子此时已是泪眼婆娑。

一首如此欢快的歌曲居然能把人听哭,如果这一幕出现在电视上,肯定会有人大肆嘲讽节目组请的演员不够专业,但对于一个热爱摇滚的人来说,这看似欢快的旋律中所隐藏的自嘲与忧伤,又有几人能懂呢?

“看来你是学会新的卖弄了,要不怎么那么招人的喜欢,可是你还是成了一个哑巴,神神叨叨的说着一些废话,话啊啊啊...”

舞台上,沈熠然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着这首将民乐与摇滚乐巧妙融合在了一起的的歌曲。

这首用来开场的歌曲叫做《伎俩》,是他在游戏中抽取到的一张d级音乐卡牌,词曲作者名叫梁龙,原唱是个摇滚乐队,名字起的很好听,二手玫瑰。

说实话,对于游戏中音乐卡牌等级的划分,沈熠然已经不止一次产生过困惑了,按理说这首《伎俩》虽然属于概念性或者说是实验性作品,但其歌词以及编曲都相当的成熟,甚至很多地方会给人一种神来之笔的感觉。

可不知为何,卡牌的等级并不算高。

不过,对此沈熠然也没有什么不乐意的,毕竟,能在低等级的卡牌中找到好歌,与他而言,反而是种好事。

由于这首歌后面的歌词会有一些粗鄙,考虑到音乐会的整体风格,沈熠然并没有全部唱完,声音在唢呐声中一点点的淡去。

一曲终了,音乐厅里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通过鼓掌的这些人便可以看的出来,对于这首歌,绝大部分年轻人除了觉得好玩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

见音乐厅内观众的反响不是很高,沈熠然也没太在意,毕竟,这首歌,只是用来暖场的,甚至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自我解嘲的方式罢了。

然而,就在他拿起三角支架上的话筒准备正式开始演出时,主厅的角落里,一个人突然大喊了一声:

“大哥你玩摇滚,你玩他有啥用啊!”

这一嗓子是如此的高亢,又是如此的悲怆。

听到这个声音,很多观众都笑了,可就在这时,舞台上音乐再次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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