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司太太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从她要千秋呆在她眼不见为净的地方来看,司南知道母亲是不赞成的。

因此司南每次不想学琴,总是在母亲外出的时候。

司太太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都花在国外,和她那堆富太朋友们,去法国的老佛爷,伦敦的哈罗德一掷千金的买买买,再去瑞士做几次延缓衰老的顶级美容。美国她们看不上,觉得少了欧洲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美国就整一土鳖。

因此司南与其说是司太太养大的,不如说是管家范叔带大的。

其实最开始司南并没有不想学琴,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他苦逼的在琴房里练着指法,透过琴房的落地玻璃,看见苏千秋在落满阳光的大草地上,被他家的奶油逗笑的花枝乱颤。

奶油那时还是一条才几个月大的小狗,但以阿拉斯加这种犬种的体积来看,所谓小狗,也比平时中华田园犬(土狗)的体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见奶油一个饿虎扑食的假动作,就把苏千秋晃倒在地,然后亲昵的凑上前去,迫不及待的用湿漉漉的舌头啪嗒啪嗒的舔着她的脸,尾巴开心的快要甩上天。

司南突然想起每次苏千秋来的时候,奶油都早早把头挤过他家门口那圈灌木丛一趴就趴半天,整一个望眼欲穿的狗样;再想到每次苏千秋走的时候,奶油都要千里送君到路口,回来一副垂头丧气闷闷不乐的小媳妇作态。

司南心道,不好,我家的狗要被苏千秋给拐走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平时不爱吃的东西,不爱玩的玩具,一旦出现了另一个竞争者想要,哪怕是抢得头破血流,也坚决不肯给。


状态提示:第一章 初遇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