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便让刘公公近前来,问:“你还记得朕十岁那年与你在朝阳街遇到的那个女孩么?”
刘公公赶忙努力地回忆。
那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而且是很小的一件事,刘公公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陛下,奴才的记忆力不好,不记得了。”刘公公一脸歉意地道。
皇帝将双手枕在脑后,望着承尘说:“那时也是夏天,朕看了大半天的书后觉得无聊极了,便让你带朕到宫外去走走。你便给朕穿了一套小太监的服装,带着朕从小门偷偷地溜了出去。”
“哎呀,奴才想起来了。”刘公公一拍脑袋道,“我们先去了迎春饭馆,陛下点了一碗饺子和两个肉夹馍,其中一个肉夹馍陛下赏给了奴才。吃过东西后我们去了朝阳街。”
“没错。”皇帝微笑道。
刘公公便继续回忆道:“那天的朝阳街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我们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了许久才走出人潮,来到一条稍微清净点的街道。这时,忽然从一侧的巷子里窜出来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奴才担心他们会伤害到您,忙将您给护在身后。但他们并非来袭击您,而是在追捕一条瘸了腿的狗。这条狗的后腿上还淌着血,显然是被石头或乱棍所伤,但它依旧拼了命般往前跑,并且嘴里不断地发出哀嚎声。那几个乞丐紧追着那条狗,眼中含着贪婪的光,脚步越来越快,眼看着马上就要将那条狗给追上了,忽然,就在狗的前面不远处传来‘住手,不许欺负它’的一句话,紧接着一个年约**岁的小女孩上前几步蹲下去将那条狗护了起来。”
“是啊,”皇帝微笑着接话道,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回忆当中,他说:“那是一个眉目如画、气质如莲的女孩,她就这样将那只受了伤且浑身脏兮兮的狗给抱进了怀里,丝毫不在意它身上的血和泥弄脏她干净洁白的衣裙。她抱着它缓缓地站了起来,仿佛它是她的孩子一般。她的双眼里噙满了泪水,目光中透着怜悯和慈爱。她将视线从那条狗身上慢慢地移到了那几个乞丐的身上,眼神仿佛带着某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和威严,使得他们顿时不敢再近前来了。她对他们说‘欺人者也终将被人欺,你们有手有脚,又都还年轻,不应这般没出息’,说罢,她就抱着那条狗离开了。
朕永远忘不了她抱起那条狗时的动作和神情,那就是‘母仪天下’的风范啊,朕当时便在心里想——如果朕日后娶妻,就娶她这样的人。”
皇帝这般说着时眼睛里泛满了柔情,脸上也不自觉地浮起幸福和憧憬的微笑。
那时他已爱上了她,不仅因为她的容貌,更因她的灵魂。
待那几个乞丐灰溜溜地走后,皇帝和刘公公开始悄悄地跟着那女孩,想要知道她家住哪里。
女孩的身边有两个随从和一个丫鬟,他们护着她走过长长的小巷,再往桥边的一所宅子走去。
皇帝和刘公公没有再跟上去,而是伏在桥头这边看着他们进了那所宅子才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皇帝对刘公公说:“我曾看过一本书,书里说很久以前某个遥远的岛国上曾生活着一位非常多情的亲王,他一生都在追逐着各种各样的女子,并与她们发生或深或浅、或长或短的关系,也因她们而一生都陷在情网之中。我佩服于他对女性的博爱,换作我,恐怕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当时,刘公公听了便掩嘴笑,道:“殿下,等您登基之后,您就知道其实您也可以做到。”
年轻的小太子当即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顿时红了脸,急急道:“除非我那时还没有得到我最想要的女人,否则我断不会这般。”
“那么,殿下的意思是——如果您得到了最想得到的那个女子,就会对其他女子不屑一顾咯?”
小太子依旧红着脸,点头道:“也许我的身体偶尔会不忠,但我的心肯定会只牵系于她身上的。”
刘公公便说:“所以,也许遥远岛国上的那位亲王其实心里也只一直牵系着一个人呢,只是他的身体忍不住会受其他女子的诱/惑而已。”
年轻的小太子无言以对,便默默地走在了前头。
但他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假如我哪天真的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我会尽量不做让她伤心的事的。
回到宫里后,小太子便暗中派人去问,很快便得知那户人家姓刘,主人叫刘青松,乃吏部主事。
然而那时候太子还太小,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自己对那女孩的爱,只以为知道了她的住处就万无一失了,没想到一年后他们全家搬走了,而且是搬到距离京城十万八千里远的闵州。
小太子那时才懊悔自己没有及时行动,忙再次派人去打听他们于闵州的住址以及刘青松在当地所任的官职。
当得到了关于他们的确切消息后他才稍微心定了些,自那之后他几乎每年都会打听他们一家人的情况一次。
然而从去年起,由于先帝让他上朝听政兼帮忙批阅奏折,他一下子变得前所未有的忙,便将此事给搁置了。现在,他忽然想起,便一刻也不愿意耽搁了。
他速派人亲自到闵州去打听一趟,以便知道她是否还待字闺中。
这晚,由于心情焦灼,皇帝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眠。
他其实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呢,而她则根本连他是谁都不知道,然而他却有种仿佛早在千百年以前就与她相识了的感觉。
夏夜的风夹着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