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
“总之,多谢你了。”
在送凌审行出村口时,她挥了挥袖,说道:“那几个闲汉也该谢你。要不是你及时出现了,我定会给他们下一份秘制的软骨散,让他们躺上十天半个月也起不来。”
“那我就放心了。”
凌审行先是一愣,接着释然的一笑。
她虽不再是巫女了,但,还可以用毒来自保。
况且,她还有丈夫,还有家人。
这些人,都会护着她的。
她,根本就不需要他。
至于她先前所说的托孤,所说的活不长了,应该是为人母的女子所特有的忧思吧?
周叔不是说过了么——她对部族而言,已经没有任何的用处。
既然没有用处,那就不值得对方大动干戈的来报复和生事。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她女儿以后会有些用处,但她的家是安在关内道的,离长安也不过是一百多里的路程。想必南诏人胆子再大,也不会不远万里、明火执仗的赶过来,在天子的脚底板下抢人。
若真有这心思和工夫,还不如在部族里重新选一个出来。
所以,她们一家子都不会有事的,而他也该死心了。
经此一行,他已经看得足够清楚了——她过得很好,很舒心。
那他,就只能选择死心了。
即使有不甘,有遗憾,也只得乖乖的死心。
以后若没什么事,也不能经常来造访了,免得引来旁人非议,害得他们夫妻争吵离心。
大概是不想让自己的侄子也有这样的遗憾,又大概是为了续上自己未做完的那个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凌审行一回到长安,就把所有的宝都押在了侄子的身上,每日十分卖力的教他习武,着重培养他的男子汉气概,还不断的向他灌输不能过早的沾染女色,免得坏了身体的说法,顺带讲了自己所见的女子惯用的伎俩手段,免得他年纪轻轻就被人诱骗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凌审行的悉心栽培下,长大后的侄子不但在武艺上大有所成,还拥有了宅斗的技能——譬如能一眼看穿祖母和阿娘之间的暗涌,以及吴娘子的做作、凌端的有意撮合。
“时候差不多了。”
眼看侄子的长势是如此的喜人,且估摸着她家的闺女也到了可以收割的年龄,凌审行自觉找到了一个正大光明的登门的理由,便喜滋滋的奔向了那座小村庄,想要见一见她,顺带旧事重提。
但他看到的,只有一片焦土。
所有的人,都死了很久,很久了。
污血早已干涸结块,连蝇子都懒得飞上去嗅了。
而大堆的残骨似是被人草草的掩埋过,却又被野狗的利爪刨了出来,啃得狼藉一片。
之后,他在尸堆里翻找了一天一夜,也没能把她找出来。
准确的说,是没能认出来。
坊间有句狠话,说是即便你烧成了灰,老子也能认得你。
可她还没有被烧成灰,他就认不出来了。
“年年……”
凌审行怔怔的盯着这堆被自己翻得乱七八糟的骸骨,许久。
“你是存心不让我好过啊……”
他跪倒在地,以手捂着脸。
明明没有流泪,却感觉双眼酸涩到了极点,很是难受。
如果她活着,他迟早能撇下她的。
可是,她却死了。
而且,死得这样惨。
这下好了,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她了,一辈子都栽在她的手上了。
“一旦被选为巫女,自家的爹娘就要被扔进熊熊烈火中,用以祭祀天地。”
待冷静下来后,他想起了她之前说过的那句话。
于是他奔赴益州,找到了周叔。
“不关我的事。”
面对他几乎要吃人的眼神,周叔悠哉的摆了摆手,“要怪,就怪她生的女儿和她一样蠢;而眼光,也和她一样的差。”
据说,那个小姑娘还未长成,就不知好歹的招惹了清河崔氏的长子,并将其迷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的要等着她及笄,好娶她为妻。
他的爹娘对此只是置之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他是少年心性,图一时新鲜,想搞件fēng_liú韵事出来罢了。
但几年过去了,他仍是没改主意。而且在族里迫切的需要他出面和另一族的嫡女联姻,用以巩固彼此间的利益,共渡难关时,他也毫不犹豫的推拒了。
他的爹娘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情的劝他,甚至都肯自降门庭,接受她进府给他做妾了,他仍是不肯妥协。
“如果他晓得服软,他的爹娘未必会下如此的狠手。可眼下明摆着是自家儿子被迷得失了分寸,不顾大局了。所以,她是万万留不得的。”
周叔嗤笑道。
“当然,为了稳住金尊玉贵的长子,不让他走上极端,这对‘高贵’而‘大度’的夫妻是不会直接对一个小姑娘下手的,而是假意以提亲为名,索性将全村人都屠杀殆尽,一个不留,再把明显点的痕迹都抹了,随便推给山贼或流寇,就能一劳永逸了。事后他再伤心,也不过是伤心一阵子,待得身边有娇妻陪伴,美妾环绕时,哪还记得起黄土下的那个她?”
听上去很费事,很麻烦,很容易惹来无穷的后患。
但实际上,这对世家的人来说,和踩死一群蚂蚁也没多少区别。
况且只是屠村,又不是屠城。
当年他们连屠城的事都能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