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兄果然厉害,这首诗可真是把我们感动到了。”众人道。
曹凌渊洒脱一笑之:“承蒙夸赞。”心中则是对面前众人很是鄙视,毕竟留过洋的,还比不过这些土包子,那还不如一头撞死。
“哎,你们真是的,就不能让曹博士最后作诗,他一朗诵完,我们都自知比不过,哪还有什么心思作诗,算了,不作了,冠军就是曹兄了。”排在后面的女青年有点怨言。
主人连忙笑道:“无妨,大家本来就是玩玩,当不得真。”
“你们作诗吧,我们都作了,你们要是不作就显得不厚道了,让曹兄点拨点拨。”其他人起哄道,剩余几人没办法,只能作诗,但听上去就没什么味道了。
主人也是人捧人,也不让剩下的人难看,也是夸赞了一番。
直到最后李元康的时候,主人笑道:“早就听说元康兄有文学大能,今日不作诗一首?”
曹凌渊现在放松的躺在沙发上,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诗一出,基本上没有能够和他争锋的,这也有种高手的寂寞。
至于李元康,毕业于没什么名气的光华大学,能作出什么诗来,甚至曹凌渊都觉得没意思,不如和那些留学生同学聚会有意思,现在他感觉自己与面前这些个文艺青年不是差距一点点,是一个时代的差距,也就是说有代沟了。
“是啊,元康兄就帮我们挣回个面子。”众人笑道,其实嘴上都说的是客套话,心里面都在想自己作的诗都赢不过曹凌渊,李元康就更没戏了。
李元康喝了口茶,笑道:“诸位,我这边有一首好诗,是我昨天即兴而作,根据我一好友的亲身经历随性而发,就拿来献丑了。”
李元康冷眼看着面前的诸位,他本来就是喜好面子之人,所以在诗词上必然不能输给曹凌渊,不就是留洋博士吗?只要拿出那首诗,肯定能胜得过他。
现在求胜心理在李元康心中占据上风,他再也不管其他,哪怕那首诗跟他毫无关联。
其他人连忙笑着催促:“快点念。”
李元康笑了一声,接着走到窗户前,赤脚踏上长凳,高昂头颅,热情朗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再别康桥》这首词响彻在小屋内,才朗诵出第一句,在座的众人当中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交谈之声。李元康虽然盗版《再别康桥》,但也因为自己好歹也有点朗诵基础,所以吟诵出来,也是十分贴合诗句的意境,当然比严不闻就差了一点,但也算一气呵成。
在座的众人基本上也读过很多中外名诗,一首诗好不好,听就能听得出来,而曹凌渊的脸色由才开始的不屑,逐渐变得震惊,之后整个眉毛都拧起来了,最后李元康朗诵出:“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这诗意境悠远,通过一些细小微观的事物,创造出一个无比美妙的世界。
李元康看到这些人表情很满意,尤其是曹凌渊,眉毛都拧成了麻花,李元康心下大畅,之前被严不闻弄的戾气一扫而尽,李元康从长凳上跳下来,笑道:“我这句诗如何?与曹兄相比又如何?”
主人示意众人先别鼓掌,笑道:“果然是佳作,元康兄果然是文学大家,这场诗词比试,大家觉得谁能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