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奥听了宣宁的话,愣了愣,随机就笑出声来。原本听宣宁说得这么吓人,还有点担心。现在看来,他们不过都是以讹传讹,谁也没有真去过梁城!
现在可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里有他们说得那么吓人?
这些时日来,陈奥专门研究过自己所处的地域,得知此处位于梅州境内,乃是广南东路的北面。
他翻了几本书,大致确定所处的地方,应该相当于现代的广东一带。此处自然没有现代那么发达,还属于穷乡僻壤,与中原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再往南,地势更加险恶。那里是许多流放犯人和被贬谪的官员去的地方,环境更差,而且治安不好。梅州倒还算勉勉强强。
而这梁城,就是在梅州境内!梁城不但山清水秀,还毗邻官道,来往的商队很多,经济发展相当可观。这样的地方,又怎么会是险恶的去处?
想到这里,陈奥的一颗心早已经飞到了几百里之外的梁城。到了那里,作为一地的军政大员,岂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陈奥嘴角露出笑容,好不容易把碧清寨的人劝说安心了,便兴冲冲回到小屋,开始收拾自己的行装。
他并不担心,自己在碧清寨逗留了这么久,恐怕早已耽误了自己上任的时间。古代交通闭塞,尤其这种偏僻的地方,更加难走。因此在路上耽误了时间,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收拾了几件衣服。这些都是打完了田飞虎之后,山寨里一些女人给他做的。原本陈奥只能穿着别人的衣服,很不合身。如今有了合身的衣服,才没有那么别扭了。
还有那些自带春宫插画的禁书,也是一定要带着的。这个时代,娱乐方式实在是太匮乏了。带着这些书,就当是解闷吧。
收拾了半天,忽然抬头,就看见宣宁神色犹豫,在门前徘徊了一阵,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来。
陈奥愣了愣,将包袱收拾好,把官凭也放进去,随口问道:“大当家的,有什么事么?”
宣宁嗔怪道:“我早说过了,没人的时候,别叫我大当家的,听着怪别扭的。你别忘了,我还比你小着两岁呢!”
陈奥见她头一回露出女儿家的媚态,不由得哈哈大笑,忽然伸手刮了一下宣宁的鼻子,说道:“好好好,你比我小,是我的小妹妹!那我就叫你宁儿好了!”
说完,两人都愣了一下。他们还从没有这么亲昵,没大没小过。这在陈奥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但宣宁却已经满脸通红了。
过了一阵,宣宁捧起一件叠好的衣服,说道:“陈奥,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手艺自然比不上山寨里的嫂子们……不过,也是我的一番心意……”
陈奥心中感动。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女人肯为男人做一件衣服,那是何等的大事!山寨里那些妇人,已经嫁人生子,出于感激,为陈奥做几件合身的衣服,那也罢了。
可是宣宁还是未出阁的女儿家,亲手为陈奥做一件衣服,那是天大的情意!
陈奥忍不住握住宣宁软若无骨的小手,支吾了两句,本想说些动人的情话。谁知到了关键时刻,嘴却笨了起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倒是宣宁从羞涩中恢复过来,大方地笑道:“好了好了,快收拾起来吧!”
她说着,主动为陈奥收拾东西。山寨里已经为他准备了充足的干粮,都一股脑儿装进包袱里。
晚上众人又设下酒宴,为陈奥践行。众人尽兴而散,陈奥自然要好好休息。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所有人都已聚集到空地上,为陈奥送行。
宣宁牵来一匹神俊的黑马。这马头颈昂然,似乎从不肯为人低头。马身上黑鬃油光发亮,没有一丝杂色。只在四蹄部位,长着一丛雪白的长毛。正是田飞虎那匹夜枭踏雪!
宣宁说道:“陈奥,是你带领我们打退了天马帮。这些战利品都该是你的。这匹夜枭踏雪神俊非常,乃是万里无一的千里马。你带上它吧!”
她见多识广,说这匹马是千里马,自然不会有错。陈奥还从来没有见过千里马,不由得左右打量。
夜枭踏雪昂然而立,比陈奥还高了许多。陈奥站在地上,总感觉这匹马是在鄙视他。
陈奥也不着恼,嘻嘻笑道:“我看还是算了吧。我不会骑马,哪里配得上这么好的马?我看还是骑我带来的那匹驴子就好。这匹马嘛……俗话说,宝马配英雄。既然这马属于我,那我就送给你吧!”
宣宁闻言,眼中一亮。“真的!”她早已对这匹黑马十分喜爱,每天都去马厩为它梳洗毛发,亲手喂食草料。只是陈奥立功最大,若是他喜欢,宣宁自然不能把这马占为己有。
陈奥早已看出她的心思,反正自己不会骑马,对于马也没有特别强烈的感情,倒不如送给宣宁,就算是哄美人一笑罢了。
他忽然从怀中拿出那柄匕首,凑近宣宁耳边,小声说道:“其实你已经送我最好的礼物啦!这柄匕首,是你自己要扔的,现在就是我的啦!”
那天晚上,宣宁想把匕首扔了,也算与过去的感情做一番决裂。谁知陈奥抢过了匕首,就此收了起来。
宣宁闻言,俏脸一红。陈奥见了,忍不住大为心动。这个平时英姿飒爽的女子,坚强得如同女汉子,但甫一露出女儿家神态,便十分动人。
陈奥忍不住贴在她耳朵边,用只有两人能够听见的声音说道:“宁儿,那天晚上我说的话都是真心的。在我眼里,你就是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