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交易成功,这么一大笔金额,抽成几万十几万不成问题。
第二天查理斯就打来电话,说是找到了一个卖家。他手上有一个农场准备出售,是在xn北面几百里之外,靠近大分水岭,是个不错的选择,让他去看看。
面积足有一万英亩,而且售价也不贵,只要一千八百万澳元。
当张云从车上下来第一眼就看到来接他的人。整个车站唯有一个人举着牌子,上面贴着打印出来的汉字“张云”。
“您就是约克先生吧,我是从中国来的张云,听说您准备卖掉农场,特地来看看。”
两人握着手,张云说道。
“叫我老约克就行。我听查理斯提到过了,你准备养鹦鹉,不是我吹这可是好地方。想当年……。”
老约克是个年约六十的白人老头,蓄着山羊胡子,此时已经有不少白色胡子,显得年龄有些老。穿着一身牛仔服,浑身上下洗的浆白,看着非常朴素,但却很干净。
张云从他的口中得到这里的环境。最初白人移民到这里,发现是一片种植的好地方。在这里开垦土地种植作物,收成很好。
可惜到后来鹦鹉跟随到这里。它们把作物当做自己的食物,然后农民的噩梦开始了。
这群能吃的家伙天天在地里破坏作物。由于是使用机器收割,地里总有落下的作物,够它们吃一年,顿顿管饱,绝对没问题。
旁边又有溪流给它们喝水。有的吃有的喝,鹦鹉哪里舍得在离开,在这里大量繁殖。
有一两只鹦鹉养在家里,看着它们优美的身姿,教着它学话,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可是想象一下,如果有三四万鹦鹉在地里偷食,最初吃幼苗,长大吃秸秆,成熟吃果实。
哪怕是收割之后,放进粮仓里,用厚厚的帆布盖起来,都挡不住鹦鹉尖锐的嘴爪。它们会把帆布咬出一个个破洞,从里面偷吃粮食。恐怕没有一个农民能够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