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西阳是平静的。农人们并不忙碌,除了每天花半天的时间巡视一下田间之外,便是在李晟的要求之下以保甲的形式参与一定的军事训练了。
以保甲来组织民众,控制民众是李晟在公审大会之后作出了决定。它基本上与以后的历史里制定的保甲相当,但有一点却是灵活的,那便是保甲的自由度:一个外来者只要能找到愿意接收你入保的人,你便可以入保;本地的居民若是想要到其他地方去,只要提出申请便可以退保离开,任何人都不能阻挡。虽然有点麻烦,但却避免了将百姓牢牢的束缚在土地上的事情,这对百姓是一件好事,对李晟以后的发展也是一件好事。从现代过来的他,或许对其他的事情不甚了了,但对整个历史发展的大体趋势却是十分明白的。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商业,稳固农业,这便是李晟对今后内政的一个态度。
因为长久以来的教育,就是李晟的手下也有人不太了解他如此看重工业、商业的原因。他们也曾因此向李晟提出反对的意见。但对于这些意见李晟从来没有反驳过什么,他只是这么说:“如果书本上的东西能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那么我们就按照书本去做也没什么。如果书本上的东西,对我们的强大并没有帮助,那我们就得自己想办法了。世人都认为工商无用,唯有农胜。但我却认为工商也很重要,如果你们不信,那就等等看了结果再说吧。只有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听自己的主君如此的坚持,众人的嘴巴暂时闭上了。他们都各自去完成李晟与众僚幕制定下来的计划。在李晟给他们制定的“军法”管制之下,没有人敢偷懒的。毕竟,鲜血淋漓的事情才刚刚发生。虽然不是针对他们,却也让他们心中有些凛然。
一切都按照李晟的预想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李晟手下的那批人由于看到李晟训练出来的那些政务人员颇有些本事,以能够处理一般性事务,对减轻他们的负担很有好处,便也学着李晟继续的把那“吏员”培训班继续办了下去。只是和李晟挑人不同的,他们挑得都是一些被他们或是李晟得名声吸引过来的年轻学子。这些人都是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根本就不需要更加长期的培训。等到李晟回来,这“吏员”培训班出来的学生便有几批了。他们充实在江夏北四县的各个角落,与李晟留守的那些人一起基本完成了整个北四县的行政构架。在这个构架中,李晟和他直属僚幕无疑是在高层的。他们并不负责具体的事务,而变成在大略上对整个行政方案进行指导。
秉持着李晟给他们说的那些理念,整个江夏北部四县的结构是细致的,更多的权利被划分出来,形成了更多的部门:
在李晟直属的名义下划出了六个部分,廖立掌管的政厅、石韬掌管的财厅、崔浩掌管的吏厅、李晟自己掌管的军厅、马良掌管的律厅和罗照掌管的监察厅,平时这些部门负责自己所分派的各种任务,而在必要的时候这些部门的头头这会来李晟的要求下集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立法机构以确定在江夏北部四县实行的各种政策。虽然没有公开的说明,但江夏北部四县是李晟的地盘已经是一个无可辨别的事实。李晟是有权利在这片土地上进行自己的运作。
在六个部门下面还有更小的划分。廖立的政厅之下,分有农司、工商司、水利司、教育司;石韬的财厅之下,分有预算司、核查司;石韬的吏厅之下,分有考核司、升迁司;李晟的军厅之下,分有参谋司、野战司、守备司、军宣司;马良的律厅之下,分有诉讼司、巡检司;罗照的监察厅之下,分有捕风司和精调司。
六厅十六司构成了李晟眼下整个领地的统治机构。这对外宣称只是一个临时的统合机构,但对内,作为李晟直属僚幕的他们都明白,如此精细的组织实际上是对今后整个政权机构搭建的一个试验。虽然眼下李晟离到那一步还很有些距离,但包括李晟在内的所有僚幕都有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那一点。
他们都是荆州的年轻一代,都明白以眼下荆州所遇到的这种情况,在刘表的继续统治之下是没有任何前途的。荆州很有可能成为其他势力瓜分对象,要改变这一点那就要换一个主子。而在司马徽和庞德公的隐约吹捧中,领有江夏北部四县的李晟无疑成为这些年轻人的另一个选择。这是李晟自己都不甚了了的一点。
当然,这样的不了解并不能影响李晟什么。就李晟来说,他眼下可是忙碌的紧,恨不得一天能有两天的时间来用。非但他自己如此,就连他周围的这一群人也是一样。在李晟的命令下,几个新鲜出路的厅长聚集在西阳县衙里的一栋被士兵紧密包围住的小楼之中,秘密的召开了会议,以决定现一阶段在西阳实行的一整套规矩。这些都是要用文字写出来的,虽然没有人说它是法,因为那是逾制,但其在北四县起到作用和法也差不多。
这个规矩是根据汉律改编的,主要就是按李晟的意思加了一些东西。比如税收,扩大了征税的范围,在西阳的所有人包括李晟自己都必须按照自己每月的收入多少固定缴纳占收入二十分之一的税金,即二十税一;并改农税十税一为十五税一,以户主zhan有农地的多寡征税;改商税五税一为十税一,以商者在西阳的卖出的货物多寡征税,并取消江夏北部四县境内所有的关卡,只统一征收这一份的商税;不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