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文是对作者的侵犯。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自原创网文网站建立之初,网络文学作品就被窃取到盗文网站供读者免费阅读,有关数据显示,大型网络文学网站作品的“被盗率”已接近100,一年至少带来100亿元的损失。事实上,这条经济链的背后潜藏着复杂的灰色利益,为此他们分工有序、搜刮有道,即便被告败诉,也要卷土重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令他们屡次犯险,致使十年反盗之路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