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火冒三丈,跳起来指着他鼻子道:“我生平最恨两件事,第一是别人说我算命的;第二是别人歧视我是女人。而你,刚好完美地把这两件事合二为一!要不是看你浑身是伤要死不死的样子,我一定把你又从那狗洞给塞回去,再把洞口给封上,刷十层泥!”
无缺还没见过我如此盛怒的样子,吓呆了,愣愣地看着我。
而那个被我骂的冰山,终于抬眼看了看我,嘴角微微一抽,似乎笑了!
我骂他,他竟然笑!
我更生气,我做的一切很好笑吗?我救了他这很好笑吗?不感恩戴德就算了,还看不起我还笑我?
我委屈万分,把《天兵志》扯出来甩到他怀里,怒气冲冲道:“这是我祖上给你们报恩的,你自己拿去拯救蜀国去!”
说完转身往外走去,一面骂骂咧咧道:“去他娘的圣人,去他娘的天下和平!”
无缺冲上来拦我,我将他一把推开,夺门而去。
老娘要撂挑子了!
天刚刚亮,泛起鱼肚白,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大街上,巡逻的卫兵显然比之前增多了,还有人挨家挨户地敲门,估计是在找那座冰山呢。
梁军咋不直接打死他呢?我恨恨地想。
回村子去吧,我想奶奶了。这个念头刚一冒出,便迅速地生长壮大,发育得枝繁叶茂。
我也不知为何,他那句话会让我如此生气,可能本来以为他会痛哭流涕地跟我说一些感动的话,谁知。没良心的家伙!
雨良啊雨良,我劝自己,做好事可不能求回报啊。
话虽如此,心里还是委屈难受,一狠心,往城外走去。
没想到,竟然,迷路了。
这些房子、街巷,都长一个样,我朝着城西的方向走,走到中午,还在城内。
肚子饿得咕咕叫,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一摸腰间,糟了,没带钱囊。
我望天长叹一声,回头看看路,怎么办,回妓院的话,那地方又是在哪里?
我捡了路边的小石头,给自己的生路卜卦,财神在西南。
好吧,先往西南去,刚走过两条街,一家包子铺,太好了!
香喷喷的肉包子冒着热气儿,我踌躇在摊前,酝酿良久,还未开口赊包子,一双粗手就把我推开去:“去去,讨饭到一边儿等着去,别碍着我们做生意。”
我?讨饭?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顿时灰心丧气,还是那身沾着屎味儿的破麻衣,这两天头也没梳,脸也没洗,不怪他,要我也觉得自己是个讨饭的。
“嘿,你新来的?”身旁一个稚嫩的声音道。
我转头一看,是个比我还小的少年,一身打满布丁的灰黑麻衣,干瘦的脸脏兮兮的,只余一双大大的眼睛亮着光。
他晃了晃手里的东西:“昨天于老大给了我两大张饼,还剩一张,分你一半。”
“你是乞丐?”我问道。
“你不也是吗?怎么啦,刚开始讨饭不习惯?嗨,我也一样,习惯了就好了。”
他一面说,一面递过来半张黄亮亮的烙饼。
我吞了吞口水,管他呢,乞丐就乞丐吧,填饱咕咕叫的肚子再说,接过饼就狼吞虎咽往嘴里塞。
和那少年一起坐在墙脚吃完饼,再晒着九月的秋阳,瞬间感觉世界又美好起来。
“你也是女孩吧?”那少年忽然凑近我耳边道。
“啊?你怎么看出来的?”我惊诧道。
她“嘻嘻”一笑:“因为我也是啊。”
我打量一番她,五官端正,下巴尖尖,可惜不是福寿相,至于女孩,抱歉,因为太瘦了,真的看不出来。我不由心疼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她满不在乎道:“叫我阿秀吧,十六岁了,我们丐帮还有更小的,才八九岁。你要不也加入?讨不到吃时还能让帮里的人匀点。”
“那你家人呢?”
“我本来住在城外于家村,父母和弟弟都被梁军给杀死了,我藏在水缸里才躲了过去。村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一个也没留,一到晚上就有野狗野狼来吃死人,我差点也被吃了,后来还是于老大带我来了城里,跟着他一块儿讨饭。你呢?”
我心下恻然,忽然觉得山中和奶奶的生活幸福无比,道:“我只是暂时出来看看,我家在大山里,过几天就回去了。”
她略失望,黑亮的眼睛暗了下去:“唔,我还以为能多个伴儿呢。丐帮的女孩子太少了。”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玩两天。”我拍拍胸口应承道。
“真的?”她又高兴起来。
当晚,我便和阿秀一起睡在一间破土院的草棚子里,这是她的蜗居。
第二日,阿秀听说我会轻功,拉我到城郊一所大院子旁,轻声道:“这里面养了好多鸡,专门给梁军吃的,咱们偷一只出来,我给你做丐帮特色——叫花鸡。”
偷梁军的鸡?正合我意。
我与她一击掌,自信道:“小菜一碟,你等着,我能每天给你偷一只。”
在无名村的时候,我就是偷鸡高手,偷鸡的诀窍在于下手快准狠,先捏嗓,让它不能叫出声,就成了。
等我拎着两只鸡出来时,阿秀的表情看起来想抱着我亲两口。
我们来到城南门口的野地里,阿秀将开膛剖肚的鸡用泥土裹起来,再埋到火堆中开始烧,她一面埋一面道:“这是于老大教我的,要是我有你那么好的轻功多好,天天就有鸡吃了。”
我一面帮忙,一面一本正经回答:“那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