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战之后,我要再回‘幻月洞’,不登上那座石台绝不出来。之后我要去京城寻找姐姐,如果清璇能引我入门,我就去昆仑修炼……”他这样憧憬着,几乎一转眼就到了住处。
村口的大黄狗激动地摇起尾巴,冲上来用力地闻着他的气味。村民们倒是习以为常,纷纷和他招呼,笑容中洋溢着农家人朴实的热情。春荷似有所感,一身青衫迎出院子,顿时目光大亮,激动道:“少爷,你回来了!”
陈岳知道她要问什么,微笑道:“春蝉也回来了,一路还算平安。”
春荷大喜,回头招呼:“李老,少爷回来了。”
陈岳走进院子,见一身灰衣的李老目含精光,盯着自己上下打量,不禁问道:“李老,怎么了?”
李老目光一敛,沉吟道:“几日不见,少爷不但修为大进,气质已和从前大不相同。老夫五十年阅人无数,已经觉得看不透你了!”
陈岳讶然,笑问:“这么说,您老一直都能看透我?”
李老呵呵笑道:“少爷以前在想什么,老夫一眼看去,自问还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现在,呵呵……”他摇了摇头,吩咐春荷:“先让少爷沐浴更衣,然后一起吃早饭。”
春荷立即去烧水,陈岳则回了卧室。关上房门,他首先打开柜子取出“月光宝盒”,确认没有异常,慎重收进了储物戒指。
他将扳指带上左手拇指,心中暗道:“此盒可以吸收月华增加灵药的元气,堪称一件异宝。从此以后,我便欠多多一份恩情,将来必然厚报……”
扳指像是白银铸造,上面镶着一颗鸽子蛋大的蓝宝石,除了切工精湛,雕琢精美,外人实难看出异样。大周国武风盛行,扳指正是男子最常用的饰品,如果搭配得当,谁也不会过多留意。
沉思片刻,他心念一动,扳指蓝光一闪,一副白玉骸骨从中飞出,“轰”地砸在地上,两块地砖顿时碎裂。
当时洞中昏暗,他没有看清楚,此时才见这副骨架完整无缺。他握住一只臂骨尝试拿起,竟是奇重无比。再一用力,连手骨和上臂也一并带了起来。骨头仿佛有磁力,仍然原封不动地粘在一起。用力一提,整副骨架竟然不下三百斤。
“难怪她身材还那么好,原来一身的重量都在骨头上。”陈岳摩挲着骸骨,如磐石坚硬,如美玉光滑。定睛细看,骨釉下竟然还有无数玄妙的符文印记明灭不定,似乎还有一股浑厚的元力在骨骼中缓缓涌动。
他更加惊奇,心中暗道:“本来想送你入土为安,也不知道会不会出事……”沉思片刻,还是重新将骸骨放回了储物戒指,又取出骷髅身上的白色斗篷来。
此物不知何种丝线编织,纯洁一片,柔韧无比。当时还隐隐泛着白光,此时却平平无奇,让人一不小心就会忽视。
“宝物?就算是宝物,大白天披斗篷也太招摇了吧……”陈岳没找出这件斗篷的用武之地,摇了摇头,仍然将它收进戒指。
储物戒指不但能装东西,还没什么重量,他越用越喜欢,于是从柜子里找了件银丝窄袖深衣出来。衣服半新不旧,衣领袖口都是宝蓝色缎子面,和扳指相得益彰。又将一些贵重物品收入戒指后,他走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