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玄幻奇幻>魔域勇者传>第一百五十一章 灭世魔劫之战(下)

去过冰封虫穴的人不知多少,但活着回来的却没几个。

依然有一些探险者陆续踏足冰封虫穴,因为这里有一个致命的诱惑——冰甲卷轴。这个传说中可以合成出圣物冰甲护符的奇异卷轴,据说就跟虫王斯诺西一起,隐藏在虫穴深处的密室中。

而在通往密室的甬道上,已经满是血迹和白骨,很多探险者都半路折回。

其次是狼王塔科玛,从辉煌雄伟的卡诺萨一路往南,数百英里之外的群山之中有一座背阴的山峰,被称为咆狼山。而现在,那里已经成为各种乡村恐怖传闻的起源。

据当地老人所说,是因为深山中居住着神圣的狼人部族“哈科玛”。传说这支部族有绿龙的血统,高贵威严,守护着整座咆狼山。哈科玛狼人的首领“塔科玛”,被称为圣龙之心,是贤明的英王。狼人们崇拜龙,并拜月为圣,据亚特大陆最古老的资料记载,龙族的血液可以让他们快速重生,并越来越接近龙的形态。

晴朗的月夜里,你可以听见咆狼山上传来阵阵凄历的狼嚎。除了感知到恐惧和神秘,没有人知道那里正发生什么,塔科玛以及狼人部族却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好奇......“没有人知道那里为什么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夜狼星崖似乎一夜间变成了一个地狱。”我们从古文献的资料的《冒险手册(夜狼篇)》看到有句这样的话。

这些势力都是在灭世战争时,人类与魔族大战不休时而建立起来的,因为没有人会去注意到他们,所以他们就孕育而生了。但是现在除了精灵族还与人类站在一边外,虫王斯诺西和狼王塔科玛似乎都中了魔族利诱而变成了他们的帮凶。

像冰封虫穴里大部份的虫族受到魔族魔力的影响而产生变异,十分可怕。而咆狼山的哈科玛狼人的首领“塔科玛”被蚀心者·曼多尔诅咒,迷失了自己的心志,成了黑暗魔族的帮凶。”

龙城道:“我还以为魔族是我们人类王国建立后才出现的呢,没想到与人类有这么多源渊,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魔族要对人类进行进攻呢?他们有神的血统,又长命,比起短暂生命的人类来说,他们有必要这么做吗?”

哈文回答道:“这个我实在不太清楚,因为有很多资料是无从查证的,毕竟都过了上千年了,所有的得知,有些也不一定正确,或许只是猜测,或许跟权力yù_wàng有关,或许觉得人类的繁殖太强,惧怕人类的智慧,或许又是其他原因......”

这时安琪儿道:“哈文,你似乎还说露了一个种族或者说势力的存在吧?”

哈文问道:“你所说的是黑暗领主吗?”

安琪儿回答道:“不是,黑暗领主其也是隶属于魔族,他们都是魔族大帝的忠实大将。我记得我曾听格诺叔叔说起过几个势力,但当时我还小,记不太清楚,或许是我记错了也说不定。”

哈文道:“或许是吧,因为在古文献上没有记载的东西多的是,不可能一一记录的。哦,对了,你说你叔叔格诺是谁?”

恩娜解释道:“哦,安琪儿是皇亲菲尔家族的人,她所说的格诺,就是现在女王陛下身边的皇家近卫团团长菲尔格诺。”

“哦,原来如此。”哈文回复道。

“我们出生在一个错误的年代,所以,我们成了英雄。”———四方雄主阿格里斯。

镇压与反抗持续千年,不论怎样的疯狂与沉重都将在历史中化为轻轻一笔,多少次雄歌响起,战火重燃;多少次风起云涌,群星毕现,多少次舍命奋战,浴血荒原,多少次岌岌可危,异军突起......打不败的魔族,杀不完的人类,斯卡鲁的野心早已随着他的死去化为尘土,众神也早已不再关心曾给予人类的恩赐。但战争既然开始,原因如何便不再重要,你死我活才是最终的结局。

阿格里斯便出现在这样一个业火焚城的年代,人们不记得他何时出现,不记得他何时拥有了自己的军团,也不记得何时他赢得了第一场战争,但不断的胜利最终让人们记住了他的名字。

在人类还不断失败的日子,他的军团成为希望之星活跃在战场上。

阿格里斯教导人们不要轻易对抗魔族,“要想成为勇者,首先就要有成为懦夫的勇气。”

他鼓励新兵猎杀弱小而分散的魔物,等到发现他们的潜质,再渐渐培养出合格的战士或法师“不要因为魔物未曾威胁你而怜悯,也不要因为魔物威胁了你而冲动。”他设计了能发挥各个职业战斗力的阵形并严格地训练士兵,“记住一旦阵形结好,擅自前进将踏入地狱,退后一步也是。”

阿格里斯的军团虽然勇猛善战,但毕竟只是一个军团而已,除了大智者徨菲的领导的精灵军团偶尔能给他一些侧应,基本就是一只孤军。所以不论他们如何努力,杀伤多少敌人,也每每不免在敌人的大军合围之下仓惶撤退。并常常在侧翼遭到魔族刺脊冲锋兽的猛烈突击,造成惨痛伤亡。而其他地区的人类反抗军多是各自为战,保乡卫土,既不救援,也不配合。长此以往,连秃鹫都总是徘徊在人类的部队之上,知道只要跟着就随时都有肉吃。

阿格里斯深深知道这样下去不免落败,而失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团结与统筹,于是在徨菲向阿格里斯提出建议:“我们的力量太薄弱了,就单靠一个军团,要对付如此庞大的魔族军团,实在是不太可能的事。依我之见,不如将所有人类各地起义


状态提示:第一百五十一章 灭世魔劫之战(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