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应/召女郎调情不算,穿着警/察制服调戏被人老婆也不能算。”

文森特眨了眨眼睛,“被你看出来了。”

弗兰克耸了耸肩,“ok,男孩儿,我需要告诉你的是,不要太压抑自己,瞧瞧你鲜艳的嘴唇颜色,有时候这不仅仅代表着气色足,某些时候,这样鲜红的颜色昭示着你肝火过旺,需要……咳咳……发泄。”

“哎,你倒是等等我啊!”说得起劲的经纪人先生被大长腿跨步向前走的男孩甩在身后。

午餐的菜单从头到尾都是文森特决定的,在美食面前,难得的维持面无表情享用完自己的午餐之后,他仍然没有一个好脸色施舍给自己的经纪人先生。

“好吧,过了年你也是个男子汉了,别这么在意这些细节好吗?”

弗兰克现在总算摸清了文森特的某些雷区:感情问题不能谈,和“性”有关的话题也不能谈。这个不到二十岁的男孩子看上去就像一个清心寡欲的修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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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各种报纸杂志上又出现了让人抢购一空的封面人物——不出意外的,这位人物出现的方式依然是可以与画报媲美的街拍照。

从去年到目前为止,文森特没有接受任何一家杂志的专访。他依旧过着自己的生活,除了在马萨诸塞州查尔斯河畔的某个广场偶尔能够看到他匆匆行过的身影,在校期间基本很少有人能够拍到他的照片。

并不是没有人追星,而是但凡见到文森特兰德摩本人后,大家都不会选择去偷偷拍摄他的照片来获取公众关注。理工生头脑理智居上,再喜欢也是在人家看着不太忙碌的时候,上前打声招呼问候一句“早上好”。

没有普通人见到明星的那种身份差距,仅仅是校友之间友好的问候。用生活中最自然的状态,更加容易获得周边人的好感。

这一次,文森特短暂地现身洛杉矶街头,漫天纷扬的雪花落在他灿金色的发间,一条墨蓝色的长围巾围在颈间,将下颌一整条线都包裹在内,只露出一个细挺的鼻梁。

一袭长至膝盖的黑色大衣,将文森特整个人身形拉长,笔直而修长有力的双腿包裹在同色的紧身长裤里,禁欲的线条一直延续到那双只有一排简单拉扣的英伦风雪地皮靴。

全身上下只有一条挡风取暖的黑色羊绒围巾当做装饰物,衣装裁剪依旧是文森特习惯的简易风格,但是这样的风格却再适合冬天不过了。

“好想把自己藏到文森特的大衣里!”

“同款围巾已经get!上面还有浅蓝色的暗纹超级美!”

“哪怕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还是挡不住那种诱惑人的气息,如果这样一个男人迎面朝我走来,我可能要双腿发软吓呆在原地。”

“从来见过有人把这种一点花样都没有大衣穿得这么好看,我立刻给男朋友买了一个低配版西装领黑大衣,然后他现在肿得像个球。”

当天晚上,在文森特收拾行李准备早早休息赶第二天的飞机时,弗兰克打来一个电话:“我已经帮你把票换成了头等舱。”

“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必须要和你一起出发了,文森特。但是因为商务舱已经没有位置,所以我们索性一起坐头等舱,怎么样?”

“我是说,你为什么要和我一起。”

“为了你的代言,傻孩子。你穿衣服那么好看,那么多人欣赏。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众多邀请你的品牌之中,为你选择一个最合适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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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日记(26)

我现在有些期待菲利普兹赶紧搞定马克了,因为他表现得越来越基。

在路上,他一直小声地跟我说着某个经过的男士的品味。

“他身上的古龙水让我觉得难受,这和他完全不搭配,就像是一个暴发户偏偏要学老绅士佩戴怀表一样。”

“哦,可怕——这种靴子和袜子居然能够搭配在一起,啊,他大概没有听到地板也在哀嚎吧!”

“我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侮辱。”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在意别人的穿着打扮,经纪人先生略微嫌弃地看着我说道:“这是我昨天起为你养成的习惯——省得我带着辛迪去谈合约的时候被欺负!”

我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状态提示:26.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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