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舌尖上的大宋>第474章:天霸长大了

这就让宋庭玉为难了,百姓眼里宋军一天之内舍了五关十一寨,一路逃回了通远县,看样子是抵挡不了夏军的,若是这样还不让人家逃难,难道让人家在城内等着城破的那一天被屠杀吗?

宋知县的担忧不能不当一回事,打仗归打仗,但不能让老百姓跟着受苦受难。

明天打仗杨怀仁是帮不上什么大忙的,夏军又有了投石车,童贯和杨世虎也不会再让他去城墙上冒险,所以他只有带着些县衙文官和书吏去安抚百姓。

留灶下毒的计策,自然不能跟百姓们明,杨怀仁也只好跟百姓们保证宋军绝对会坚守通远县城,不会弃城逃跑的。

见杨怀仁得信誓旦旦的,大多数淳朴的宋人百姓就信了他的话,扭头回家。

一个白胡子老汉的话让杨怀仁又热血了,老汉,“我们不是怕死想跑,是怕将士们怕死,让我们白死。”

杨怀仁可以体会老汉的心情,大宋边军多年来懦弱惯了,百姓们信不过,也没什么好反驳的。

如今一天之内弃了五关十一寨,老百姓心存怨念,那也是恨铁不成钢而已。

杨怀仁没法道出留灶之计的实情,只能用他亲身经历的事情,讲给百姓们听。

他清平关上宋军将士浴血奋战一整天,一千多将士伤亡仍没有一个人逃跑。

他将士们用自己的年轻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关墙,大吼着“守卫家人”拼尽了生命最后一丝力量。

他将士们击退了夏军的猛烈攻势,没有人高声欢呼,而是抱着自己的战友和兄弟的尸体失声痛哭。

不用过多的解释清平关地当不了夏军新搭的投石车,百姓已经热泪盈眶,他们懂了。

老汉最后,只要将士们愿意誓死守卫家人和家园,他这把老骨头,愿意陪着将士们一起守在城里,将士们不退,他就不走,将士们战死,他也不会惜命独活。

杨怀仁明白了,大宋向来不缺汉子,真的,不管老幼,不管胖瘦。缺的是能振臂高呼,带领他们不畏生死的人,或者,是一个信仰。

至于零星的坚持要出南门逃走的,也是个别的富人。

富人怎么想的,杨怀仁是可以感同身受的,他们命可以不要,钱可不能被西夏人抢了去。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不能绑着人家的腿不让人家走,杨怀仁也很无奈,倒不是这样的心态明有钱人就为富不仁,不爱国不爱家,而是人有钱了,顾虑就多,软弱的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生命中的羁绊太多了,才变的软弱。

宋庭玉担心的胡商中隐藏的探子,其实很容易就找了出来,真正做买卖的胡商早就卷了财产和货物跑到庆州去了,留下来看店的,也是些环州当地招募的宋人伙计而已。

而那些举家留在城内的少数胡商,不用想也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跑,因为他们都是在西夏或契丹有背景的人家派驻在环州做生意的,当然,顺便也就做了探子。

这里边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西域楼的掌柜的麦佳德,其实他很胆,上次被梁乙檀欺负成那个熊样子,他都没有反抗。

只不过他的女儿赫斯缇雅舍不得天霸弟弟死活不肯走,他才壮着胆子留了下来。

西域楼离的通远军司也不远,既然买卖都关门不做了,杨怀仁就顺道做了个人情,让麦佳德一家住进了百花园。

童贯和通远军司里的其他人也没什么,谁都知道这家胡人将来也不是外人,侯爷这么做,就是做定了陈天霸和赫斯缇雅的大媒。

其实杨怀仁觉得他这个媒人也多余,人家动了情的一对少男少女早就私定了终生,起来,还是那双牛皮靴子立了大功劳。

宋军跑回通远县城那一天,样子的确很狼狈,很难看。大多数人在城外就换上了整齐的衣帽才进的城,唯独天霸弟弟作妖,他的衣服都在城里百花园里呢,普通的衣服他也穿不上,怕给人家撑破了。

于是他就光膀子穿着犊鼻裤,一点也不斯文的这样进了城,当然,浑身上下最体面的就是那一双还算新的牛皮靴子。

看到天霸弟弟这个样子,赫斯缇雅就更坚定了此生跟定了这个男人的信心。

一个女人,判断一个男人将来会怎么对自己,看看他怎么对待自己送给他的东西就能看出来。

一双牛皮靴子都这么珍视,将来嫁给他,他一定待自己如珠如宝。所以在大街上,赫斯缇雅就扑进了天霸弟弟的怀里。

女大不中留,或许就是麦佳德掌柜的这个当爹的那一刻的心情。

男人很多时候弄不懂女人,觉得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复杂的动物。其实女人,无论中外,都没那么复杂。

俗话女人是水做的,这话还真不假。杨怀仁就从自己的女人和身边认识的这些女人身上,明白了这一点。

只不过要理解这句话,要从水的多种形态来看。

女人有时候像一潭静水般的温婉,有时候像奔腾的江河水那样奔放,有时候像大海一样宽广无垠,有事像山间溪般灵动可爱。

有时候当水凝结的时候,她又可以坚固,也可以锋利;有时候当水沸腾的时候,她又可以激情,也可以热烈。

为了感情,她们可以变得冷漠或者义无反顾。

天霸弟弟和赫斯缇雅,两个人的爱情就这么简单,从天霸弟弟勇敢的站出来保护她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用高大上的话,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天霸弟弟他这次是真的觉得他长大了,至于他的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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