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一种怪病,”夏侯玉摇摇头,“此人血脉紊乱,五行失调,体内多种病症迸发,怕是……”
“真有病?”张继目瞪口呆的又问了一遍。
“老夫祖师乃是孙思邈道长,阁下若是不信,大可以另请高明。”夏侯玉不满的说。
“这……”张继脸色有些难看,转过来向王小麦拱了拱手,“在下刚才多有得罪,还望王少监勿要怪罪。”
“不敢!”王小麦看都懒得看他一眼,“此事我定当禀明陛下,请陛下为再下做主,阁下若是闲来无事,恕不招待了。”
看着张继一行人灰头土脸的离开,王小麦这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对夏侯玉施了一礼:“有劳夏侯大夫了……”
“无妨,”夏侯玉摆摆手,走到他面前小声说道,“只是你这朋友是真的身患绝症,怕是无药石可医了……”
王小麦点点头:“此事我自然知晓,有劳大夫操心了。”
送走了夏侯玉,王小麦转身看着“富贵”:“你做的很好,放心吧,之前的承诺我一定办到,这段日子你就老老实实在府中养病,不会亏待了你。”
“那俺就多谢官人了,”“富贵”费力的弯腰向王小麦行礼,“俺一生下来就不断的长个子,已经长了三十年,平日里看着高大,却是手不能抬肩不能挑,平白的为家里添累赘,如今能入府为官人效力,保我一家老小温饱,自然是求之不得。”
王小麦点点头:“你这一门疾病是因为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子,现在是无法可治,唉……”
这个人就是宋老三找来的一个混淆视听的人之一,名叫常瑞,王小麦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此人患有罕见的“巨人症”,这种病的特征太明显了,后世媒体多有报道,让人过目不忘,于是便想了这个法子暂时蒙混过张继的耳目去。但是富贵毕竟在自己府里住了多日,难保以后不会被拆穿,不过现在能拖一天是一天,宋老三那边需要时间。
“不瞒官人,原来俺家也算是略有余财,家父为了我的病症四处求医,散尽了家财,却始终没有治好,俺早就已经想开了,能在世上多活一日就是老天的恩赐,如今残废之身还能为官人解忧,为老父尽孝,此生再也没有遗憾。”
王小麦笑着握了握他的大手:“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听说你为了给自己治病,也是饱览医书。我与孙思邈道长有旧,他正在立志革新医理,不如等洛阳城围一解开,我为你修书一封,让他收你做徒弟,你去长安投奔于他,或许他可以找到办法治你的病。”
“真的?”常瑞不可置信的看着王小麦。
“当然,”王小麦点点头,“刚才那个大夫夏侯玉就是孙道长的徒孙。”
“那就多谢官人了,俺也不奢望能治好自己的病,能和名动天下的药王前辈学医,这一辈子也值了。”
常瑞这个人从小疾病缠身,却始终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遍访名医都没辙,他却自己开始钻研医书自治,这种强烈的求生意志,的确令人动容,王小麦也是被他这种精神感动,才决定帮他一把。不管生命之花绽放的如何短暂,至少,它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霎那芳华。
就像自己决定起事,即便每一步都是充满了危险与困难,但是这些困难,不能成为坐以待毙的理由,困兽尚且尤斗,何况自己掌握着远比这个时代更多的历史经验,感谢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让每一个人都比以往任何时代的人都知道的更多。
牛顿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自己,却站在巨人的头顶俯瞰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