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节操哪去了,掉地上摔稀碎了啊。
刚尼玛说的还那么情深意重的,怎么转脸就要老子替你吃呀,吃你妹啊吃。
武元庆低着头对李世民表达了深切而且很不友好的鄙夷。
然后抬起头来就是一副萌萌哒的表情,眨巴着眼睛,故作奶声奶气的恶心人说道:‘好的陛下,能为陛下分忧,臣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行了,行了,你别恶心朕了,瞧你这么说话,比吃蝗虫都要恶心。”李世民果然被恶心的不轻,捂着嘴直摆手制止。
皇帝吃蝗虫这种事,这种政治秀,自然不可能是随性而为,更不能说就当着未来的女婿还有几个内侍的面就吃了完事。
那必须要在一个正式的隆重的场合秀上一把才行,才能有好效果。
所以,李世民又和武元庆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半天,然后武元庆告辞离开了。
一离开皇宫,武元庆就又匆匆忙忙的跑出了城,到营地找到了孙思邈,然后一顿忽悠,说自己家里有东西能看到极细微的东西,细菌这种未知的存在,到自己家就能看到,然后没见识的土鳖孙思邈孙神医就迫不及待的跟着武元庆回了武家。
到了武家,武元庆才告诉孙思邈说,自己所说的东西还没有做出来呢,要孙思邈在自家府上待一段时间,顺便参加一下自己的婚礼。
当然孙思邈不是这么好忽悠的,武元庆又说了好些个医学上的东西,例如什么人体结构啊,肌肉多少块,骨头多少根的东西才好不容易把孙思邈给忽悠住。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武元庆担心李世民心血来潮召见孙思邈,别到时候给说漏了。
自从定了婚期,武家的忙碌就没停过,临到成亲的这几天更是通宵达旦的忙。
忙忙碌碌着,武元庆大喜的日子也到了。
五月初九,宜嫁娶、纳采、出行、祭祀、祈福。
一大早,武元庆就被拖起来梳洗,打扮,换新衣。
当然,这新衣其实都不是说新做的新郎衣服。这时候结婚,尤其是武元庆这个品级的,直接就是穿着的官服,让准备穿一身大红新郎装去迎亲的武元庆失望不已。
当然官服是官服,可该插的该戴的可一样不少,武元庆实在不理解这头上插花是什么鬼审美,可习俗就是习俗,不愿意也得戴着。
男人头上戴朵大红花也就算了,可这惨白惨白的扑粉又是什么鬼。
漂亮?这尼玛是漂亮吗?这是毁容好不好。
明明眉清目秀的帅小伙,愣是给弄得一脸白粉,嘴唇鲜红,武元庆看着铜镜中模糊的自己,觉得生无可恋了。
经过誓死反抗,脸上的妆容终于是洗掉了,但头上的大红花杨氏却是死活不让摘的,武元庆也只好作罢。
同时娶两个老婆本来就是大麻烦事,还一个是顶级门阀的嫡女千金,一个是皇帝的宝贝闺女,更是麻烦到了极点,哪个都不敢怠慢了,失礼了。
就拿这迎亲来说,新娘有两个,可新郎只有一个,武元庆又没有分身术,面对这样的难题他是分身乏术了,武士彠也差点愁白了头。
最后,还是武元庆做了决定,让便宜老爹去主婚人李孝恭的府上去接襄城,他自己则去王珪家里去接王子瑜。
武士彠即是当朝国公,又是工部尚书三品大员,还即将是公主的公爹,这样的身份去迎接襄城绝对算不得失礼。
当然这个武家是和襄城他爹皇帝李世民沟通过的,得到了李世民的允许才敢这么干的。
到了迎接的时辰,武士彠去李孝恭府上接襄城去了,武元庆则骑着一匹白马领着队伍,吹吹打打的往王硅府上走。
武元庆成亲那是轰动整个长安城的,可不是谁都有本事同时娶两个老婆,还那么高地位的,全城的百姓能来的全挤在沿路上围观看热闹呢。
在这一刻,仿佛席卷整个关中的蝗灾都不曾生过一样,所有人都在谈论着今天这一场世所罕见的婚礼。
武元庆走在被人围观的道路上,骑着白马,一身绯袍,心里得意高兴的不要不要的。
颇有种: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感觉。
这诗本来是诗人孟郊进士及第后所做的诗,把自己中进士前和中进士后进行了今昔对比,但用在武元庆身上,也是莫名的合适。
魂穿之前的武元庆和穿越后的武元庆那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更别说,人生四大喜里边,洞房花烛夜,和金榜题名时本身就是并列的。
两者是同样的大喜事,这诗既能形容金榜题名后的喜悦,也能表达成亲时候的激动。
心中想着这诗,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前行,没用多久就到了王珪家。
先进雁为礼,《仪礼》中称之为“奠雁”。雁一生中只婚配一次,配偶之后便形影不离,二者中若死去一只,另一只则形只影单终生不再婚配。以此反映夫妇坚贞不移、琴瑟合鸣、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
王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儿子,媳妇,女儿也不知道多少人躲在大门后边拦门呢,开了条缝隙把大雁拿进去后咣当一声又把门给关严实了。
然后就嘻嘻哈哈吵着嚷着要喜钱,武元庆把早已准备好的一筐铜钱搬到门口,顺着门缝就一把一把的往里撒。
这要配上画外音就是,喜钱嘛,要多少有多少,咱不差钱。
里边的人也看到这一筐钱了,一直等武元庆把钱全完了才把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