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综]宿主,欢迎光临>233. 精神出轨(2)

: 香港中环,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 黄金地段的写字楼租金更是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周奕霏此时正坐在这里的一个办公室里整理手头上的案子。

因着‘常胜将军’ 的名头,有很多人想要请周奕霏为自己打官司, 其中不乏一些有钱有权有地位的人。

布国栋很不喜欢周奕霏替有钱人打官司,在他的心目中, 有钱人都是一些为富不仁的家伙。明明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 但在那些是非不分的律师的帮助下,最后却可以减轻刑甚至无罪释放。而周奕霏, 就是非不分的律师中的一个。他们曾经没少为这个问题争吵过, 也没人愿意后退一步。

上辈子周奕霏想要挽回布国栋以后,不仅杜绝了和有钱人的来往, 还尽自己所能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不过这辈子她不想再让布国栋那种可笑的思想左右自己的理念。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她还是会伸出援手,但有钱人她也不会避之如蛇蝎,除了那些就明显犯罪的案子她不接以外, 该怎么做她仍会怎么做。

优雅舒缓的钢琴声响起, 周奕霏从文件中抬起头, 拿起放在一旁的手机。手机屏幕一闪一闪的,显示着来电人的名字, 程若晖。

程若晖是她大学时候的闺蜜, 不过因为她大学一毕业就嫁给了布国栋,又为了能配的上他更是努力的运用各种时间来充实自己,自然而然的和程若晖的联系少了许多。算起来,她们已经有很多时间没有见面了。

“eva,这里。”

周奕霏一进咖啡厅就见程若晖朝自己挥手。发梢微卷的短发,俏皮的笑容,清澈的眼神,依旧青春靓丽。明明一样的年龄,自己却显得有些老气横秋了。

周奕霏笑着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今天这么好请我喝东西?还以为你已经把我给忘了呢!”

程若晖夸张的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假装生气道:“恶人先告状,我可真是冤死了。你说说我请了你多少次啊,你哪次不是说自己工作忙或是要陪老公女儿拒绝了我?我告诉你,你拒绝我的那些短信我可都留着呢!人证物证俱在,看你还如何抵赖?”

“那我岂不是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了?”

程若晖晃着脑袋,得意道:“你输定了。”

周奕霏立刻双手合十求饶道:“我认罪,还请若晖大人从轻发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样啊……”程若晖摸着下巴斜眼打量周奕霏一番,勉为其难道,“那今天的咖啡钱就你付了吧。以后再犯,可就要从重处理了哦。”

“是是是,多谢若晖大人开恩。以后绝不敢再犯。”

程若晖满意的点点头,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其实我今天找出来也是有事想问你的,你有没有兴趣去律政署工作?”

本来以为这次见面只是单纯的叙旧而已,因此周奕霏明显怔了一下,“你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我姐姐若曦,也就是我现在的顶头上司,她不是从大学的时候就一直欣赏你吗?再加上你这些年的表现一直都好,所以她很希望你能加入律政署。如果你想在事业上有突破的话,律政署是个很好的选择。”

周奕霏笑了笑,“你应该知道我以前帮有钱人打了不少官司吧,算是你们律政署的敌人了?”

“?”程若晖耸了耸肩膀,不以为意道,“法庭上有控辩双方,这是很正常的事。香港的法律都允许被告人请律师,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们律政署的人会敌视你们这些被告人的律师呢?如果这样的话,我和hael岂不是要分手了。哦,对了,我们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你还不知道hael吧。他叫江承宇,是辨方律师的师爷,我们可以已经作为控辩双方打过好几场官司了。”

周奕霏紧皱了眉头,“难道你们不会争吵吗?毕竟你们站在对立面。”

“争吵肯定会有,但不会因为这些事情。作为控方我会努力的让被告人罪名成立,而他作为辨方也会努力的让被告人洗脱罪名,我们都只是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只要不越界,就没什么好指责对方的。”

只是在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

周奕霏的眼眶有些微微发热。即使现在还没有因为急于上位而走上错路,但因为她一直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就被包括布国栋在内的那些人认为是助纣为虐,都拿有色的眼光看她。和布国栋成婚已经将近十年了,她和他的那些同事依旧不熟络。布国栋和他的那些同事总是有很多聚会,他几乎没有带她参加过,可能也是觉得她有些格格不入吧。可是钟学心却是那些聚会的常客。一个法证,一个法医,他们就是在这一次次的相处之中产生的情愫的吧。但因为他们总是和很多人一起行动,所以才不会有人发现其中的异常。而当布国栋和她离婚以后和钟学心在一起了,所有人的心头都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可惜没有人细想他们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

“eva,你怎么了?”程若晖见她情绪不对,收起了笑脸担忧道,“是不是我让你为难了?其实我本来也不想跟你提起这件事的。我清楚你的性子,一旦做出了决定就不会改变。当初毕业以后你没有和我一起进入律政署而是在外打拼,我就明白了你的选择。但是eva,你老公pro sir是法证部的高级化验师。他这人吧,怎么说呢,太耿直了,黑是黑白是白分得很清楚。而你现在的工作难免会和他产生冲突,万一他把工作上的事情


状态提示:233. 精神出轨(2)--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