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公平。”乐若华话音刚落,刘熠的脸色就变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他几乎是厉声喝道,乐若华被吓了一大跳。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刘熠稳了一下声线,“抱歉,我只是并不喜欢这种做法。”他试图让乐若华明白其中的问题,“你前几天不是看了一部m国的电视剧,就好像是和恶魔做交易一样,最后总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你在说什么啊。”乐若华看了刘熠一会儿,笑了起来,仿佛没看到那双在阳光下会呈现出暖色的棕色眸子深处酝酿起的风暴,“能够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被人告之你还有对方想要的东西可以来换得生机,有什么好抱怨的呢?要知道大部分的人,临死前想有这样的机会都没呢。”
似是嫌刺激不够,乐若华嘴角挂着三分弧度,笑得意味深长,“有的人在死前充满憎恨与不甘,可是那又怎么样?至少他死的时候,迫害他的人,或者他认为迫害他的人们,踩在他的尸体之上笑得得意。这种时候,如果可以的话,不管出卖什么、交换什么,只要有谁愿意提供这个机会,那么就一定会紧紧抓住,绝不拒绝、绝不放手吧。”
“可惜的是,大部分人依旧怀着怨恨死去,没有人愿意出手对他们说,我可以帮你复仇,只是要用灵魂做交换……这样的话。”
“……若华……”刘熠愣了半晌,“你……”
乐若华话锋一转,语调忽然就轻松了下来,连带着有些沉滞的气氛也一松,“跑题了,我就是想说,既然是明面上的坑,会去跳的人,自然也是想清楚了,觉得这样的交换是值得的。也就是姜太公钓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之蜜糖,彼之□□这类的故事吧。”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刘熠,难道你不觉得我说的对吗?”乐若华用一种我以为我们很有共同语言的眼神瞅着他,“我以为商人的话还是很能理解这种事的来的。”
“就是因为我是商人,所以知道这招简直太好用了!”刘熠忍无可忍戳了戳乐若华的脑门,“就是因为很多人也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明谋反而比阴谋要好。我一直以为你更聪明一点,结果还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啊。”刘熠特别恨铁不成钢,“果然你还是要待在我的身边,不然绝对会被吃的骨头都不剩。”
然后刘熠就发现,乐若华脸红了。白皙的皮肤染上粉红的色泽,配上乐若华有些过于精致的外貌,以及仿若星辰的亮的惊人的眸子,刘熠发现自己可耻的……硬了。
于是下一秒,这位金主就没忍住把人给扑了。
金主金主,一般来说都是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只是到了刘熠这边,上辈子属于一个出钱一个独守空房也不用怎么出力做做样子就行的状态,这辈子则是刘熠出钱出力。不是没被吐槽过怎么金主反而变成了照顾对方的人,简直是累赘嘛。然而刘熠那时候是怎么回答的来着?好像是:照顾久了,思念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怎么会是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