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兀低头尴尬地一笑,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几个首领和他的哥哥这才满意,附和道:“这主意真不错,这个落星是该好好赏赐。”
故意不提达兀,可周围各个部族的族人却不会这么想,在他们看来首领就是首领,可首领还是不同的,据说达兀的族人每次都能分到很多战利品,自己就不行。而梯子这件事要是他不说,谁也不知道这是落星想出的办法,可达兀还是不把落星的功劳据为己有。
二十头羊不多,即便不是首领,有些勇士也看不上,可二十头羊背后的事却对他们很重要。
达兀说完这些,笑道:“父亲,咱们不但有了梯子,哈默说那些人有盾,能挡住羽箭,咱们也可以学着做一些。”
“盾?”
哈默急忙跑回去,拿回来一面藤条编织的很沉重的大盾,外面蒙着一层皮子,里面也蒙着一层兽皮,顶在身前做了一个防御的姿势,几个首领眼前都是一亮。
“哈默,射一箭。”
哈默拿出弓,站在三十步之外,半拉开弓,对着藤条盾就是一箭,箭头扎进皮子和藤条中,没有穿透,箭尾还在颤抖。
几个首领暗暗惊奇,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族人被城上的羽箭射死,可有了这东西,似乎真的能够挡住羽箭。
达兀趁热打铁道:“父亲,今晚上暂且休息,他们人不多,明天一早,儿子就带人登上城墙,抓住他们的头领,抢回咱们失去的一切!将他们的头领钉死在木头上!”
老首领心里咯噔一下,失去的一切……不只是亲人,还有那个金头骨。如果让达兀先攻上去,本来达兀的名气在草原已经很响亮,前几天只有达兀的族人杀了对面的斥候,要是这一次又能攻下城邑……
况且金头骨还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仇恨,老首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统领这些部族,这是自己创造威望的最好时机。
看着达兀有哥急忙喊道:“父亲,他们是整个草原的敌人,况且盾极为沉重,不是勇士根本不能一手拿盾一手爬城,不如明天各个部族找出最强壮的勇士,趁着天明冲上城墙,否则万一失败,会被他们嘲笑!咱们在草原不仅流了血,也留下了耻辱,城邑里的人多活一天对咱们都是一种侮辱。”
老首领嗯了一声道:“好,仇恨不是达兀你一个人的。让各个部族选出最好的勇士爬城,其余人射箭掩护,今夜准备皮盾木梯,明天一早,攻下城邑!谁先登城,赏奴隶三十人!”
达兀略微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回到自己营地后,忍不住笑了许久。
哈默说对面很强,他相信;落星也是个很厉害的人,却被对方赶的如同兔子一样。
如果没有梯子皮盾,自己部族肯定会打头阵,等到消耗到对方所剩无几的时候,自会有人替换他们冲上城墙。
两个哥哥的部族人口加起来也比不过自己,父亲对他们根本不担心,因为父亲还不算太老,还要当很久的首领;如果他已经很老了快死了,对自己的态度又会不同,或许还会想办法让自己强大。
“都想着最早冲上去,那你们就去试试吧。”
达兀笑了几声,回到帐篷中叫来了哈默和落星,选出了几十个族人让哈默领着,明天一早攻城。
哈默大声道:“达兀首领,明日一早我一定冲在最前面,明天各个部族的勇士齐聚,会让他们看到咱们部族的勇猛的。”
达兀摇头道:“我叫你来,是想告诉你,冲的慢一点。落星说当初他们有五百多人,你真觉得一次就能冲上去?”
“可是……冲的慢了,会被别的部族耻笑。”
“让族人做些梯子皮盾给他们送去。明天一早,你就算想冲在最前面也没机会的,看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