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酒楼。
酒过三巡,话题一聊开,便也没了顾忌,一帮糙汉子称兄道弟,讲起荤段子生冷不忌。
“你们这些京城来的不知道,这女人啊,还是蛮族的够妖啊,那奶、子,那水蛇腰,能生生累断爷的腰啊!”
“这蛮族的女人干起来确实够味,那浪味,离老远老子都能闻到!”
“说起女人,那还是百花楼的小凤仙,那模样,那身段,尤其是那水灵灵的皮肤,生生能把人勾死!”
“我看你也没少死在她身上,哈哈哈”
“我说兄弟,你到底行不行啊,一个女人都治不住...”
“屁!谁说老子不行,老子这就行给你看,谁先倒下谁是孬种!”
“好,走,这就走,谁今儿先倒下谁是孬种!”
说着一行人踉踉跄跄就要去逛窑子,马帮的汉子行事素来放荡,都过着刀口上的日子,常年奔波在外,自不会亏待自己,所以马帮的汉子来钱快,散钱也快,又生死不能保证的,故好人家的姑娘轻易不会许给他们,长此以往,恶性循环,马帮的汉子越发拘不住自个儿。
“这位小兄弟怎么不去,不会是不好意思。”
“不会还是个雏,走走走,哥哥带你见见世面,哈哈......”
听了这话,裴昊立即如炸了毛的公鸡,毛都要立起来了!
“你少给小爷满嘴喷粪,小爷怎么可能还是雏儿!小爷今儿还就真不去了,能怎么着!”
马帮的人素来知道裴昊不随他们去胡闹,知他没那个心思。
以前也进去过,凭他那模样,那些莺莺燕燕自止不住的往他身边凑,那时他才十四,还小,一心扑在武功和马上,没那心思,久了就烦了,不愿再去,众人也不勉强他,久而久之,就没人再叫他了。
今儿个和隆记的人喝酒都喝麻了,忘了这件事,这档口可不能出事,这小子炸起毛来可就真不管不顾的了,这可是“京城三害”之首啊,杀伤力太大,太凶猛啊,咱可是来做生意的,可不能打起来,于是常福马帮的众人一个激灵,就酒醒了大半,该劝的劝,该拉的拉,终于解决了,众人松了一口大气,太不容易了。
于是,裴昊自己悠悠然的一个人回客栈了,他迫不及待的奔向马圈去看他折了半条命才得来的马。
只见盈盈月光下,他的马傲然站立在马圈里,时而一声嘶鸣,吓得周围马圈里的马作乱不安,左右两边的马都纷纷靠向两边,甚是乖觉。
不错,不愧是他一眼就相中的战马!果然霸道!
仿佛是觉察到他的目光,马儿向裴昊看过来,仿佛认出裴昊一般,轻轻抖耳欢嘶一声,再无先前的抗拒。
“你小子,认出小爷来了!”裴昊欢喜迎上去,抚摸着马头,甚是温柔。
“你以后就是小爷的战马了,观你颜色,暗红流转,就叫赤焰!”裴昊说完自己也满意不已,“赤焰,赤焰,你以后就是小爷的赤焰了,记住了没!”这马儿像是真的也满意这个名字一样,欢嘶不已,一颗头只往裴昊怀里拱去。
少年不过才将将十六岁,终于得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战马,如若珍宝,欢喜不已,恨不能同吃同睡,同塌而眠。
三日后,裴昊等人赶着八百匹烈马赶往京城,一行人日夜兼程,虽披星戴月赶路,但到底收货颇丰,有了这批货,堂子撑个两三年不成问题,如今形势不明,下次贩马不知是啥时候了,可堂子里的兄弟得吃饭啊,贩了这匹马,大家的底气都足了不少。
草原上,繁星点点,夜风习习,偶尔传来的狼嚎绵远悠长,八百多匹马撒了欢的跑,裴昊骑着赤焰赫然在首位。
赤焰果然是一匹名驹,每次都稍稍领先半个马身,不得容许别个越过他去。
马帮众人不是没人挑战过,但都纷纷败下阵来。赤焰全力奔驰时,宛若一阵风,耐力也十足让人惊叹,不服不行。
因此,如今赤焰成了领头马,不过好在,有赤焰在,马群安静许多,很少发生骚动,倒是帮了大家伙儿不少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