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明末求生>第33章 军规和抚恤

刘凡无奈跟着余大成进城参加庆功宴,宴会上刘凡尽量降低存在感不和这些官员产生太多交集,因为刘凡不想在官场结交太多朋友,一旦有朋友就会有敌人,自己就会身不由己的陷入官场的权利倾扎之中,到时候想要脱身就难了。刘凡来自后世深深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自己最大的短板就是对官场的不熟悉,对于官场的行为准则和潜规则刘凡是一点也不了解,在现代刘凡只是一个小小的****,对于官场是一点也不了解,而且他也不认为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古代比现代要有更多的制约,刘凡不是进士出身先天上就不可能融入古代官场,明代文官普遍轻视甚至鄙视武将,刘凡在他们眼中充其量就是“厂卫”鹰犬之类的,表面看起来对他很亲热,但是一旦靠近剩下的就只是戒备提防和仇视了,而且刘凡在大明没有根基,既不是大家族出身有没有宗族势力可以依靠,只是一个“黑户”想要在这个比出身比人际的时代混出头,简直是天方夜谭。他能依靠的就是手中的兵和崇祯的信任,以后这些官员就是他实行新政最大的敌人,所以有必要保持距离!以防被纠缠和了解!

从庆功宴出来,刘凡赶紧返回大营,因为刘凡发现破虏军存在太多太多问题了,其中最尴尬的就是他缴获的近两百匹战马居然没有人照顾,也没有人会喂养,前两天都在打仗,而且余大成军有专门的卫所兵充当辎重兵刘凡还不觉得,当和他们分开时刘凡才发现原来自己居然没后勤!不得已刘凡只好找到余大成的家丁队长帮忙,请他借给刘凡一些辎重兵,主要是会养马的军户,暂解燃眉之急。

回到大营后刘凡召集军官开会,商讨一下怎样解决破虏军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一点就是关于战利品的分配,由于明代士兵打仗都习惯把抢来的财物带在身上,破虏军打扫战场的时候缴获了大量财物,处于长久的训练和洗脑士兵,并没有私藏太多战利品,大部分都交公了。根据统计,经过这两次战斗破虏军共缴获黄金三百两,白银两千两各种金银首饰两箱,战马一百六十匹,分给余大成六十匹,还剩一百匹加上上次的五十多匹,一共一百五十多匹,各种兵器八百多件,棉甲三十几具,铁甲三具,盾牌一百多具,鸟铳五十多把。关于战利品的分配各级军官不敢擅自决定,等刘凡回来才上报,最终刘凡考虑到古代的传统因素,不能照抄后世战利品都归公的办法,不然容易引起士兵不满,所以决定所有战利品集中上缴,其中三成分给所有士兵,一成分给军官,一成自己拿,剩下的五成统一收缴作为公共财产留着需要的时候再用。这样形成规定,以后都按这个执行。

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军纪,以前都是自己关门训练,不会接触太多外界的问题,以后战争多了起来就要面对太多外界因素,没有一个严格的军纪来约束,太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刘凡经过商议和结合明代和现在的一些方法宣布了新的军纪。刘凡觉得古代韩信的十七禁五十四斩非常有道理,于是把它作为主要军纪来遵守。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除了这些严酷的斩首刑法刘凡还根据后世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选取了其中几条宣布,其一:一切行动听指挥,其二:不拿百姓一针一线,其三:一切缴获要归公,除了这三大纪律,还要注意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借东西要归还,不损坏庄稼四条。宣布了新的军纪总算解决了以前破虏军缺少军纪的缺点,直到此时破虏军才算是一个完成的军队。

最后就是阵亡士兵的抚恤,经过2次战斗,破虏军共阵亡士兵四十多人,还有十多人重伤残疾,面对如此大的损失刘凡一时心疼的直咧嘴,对付这些战斗力不怎么样的辽东兵杂兵就有如此大的损失,那面对辽东兵精锐呢?鞑子汉军旗听说战斗力比他们还强!那蒙古兵呢?鞑子八旗精锐呢?一时刘凡都不敢想象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袭来,本来还沾沾自喜的刘凡瞬间麻爪了,看来要加速发展了,不然面对鞑子就是个送菜的命!

关于怎样抚恤士兵,刘凡本来想按照小说的传统做法一个人一百两完事,但是后来想了想这完全就是坑啊,一个一百要是死一万人光抚恤就是百万两!以后战斗还会更多更大,按照这个趋势伤亡上万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啊!太多了刘凡承受不起,太少了刘凡又不忍心看着忠心自己的士兵为了自己失去最宝贵的生命,他们的家人还要继续过着穷困潦倒生不如死的生活,一时间刘凡也没有好的办法了。

最后刘凡召集全部士兵说出了自己


状态提示:第33章 军规和抚恤--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