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妮弗踩着鼓点,一手握住话筒一手向台下的观众们招手,在灯光中喷吐一连串饶舌的rap,顿时把气氛炒到最热,许多为她们而来的观众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举双手欢呼尖叫,比起刚才格瑞斯和艾德文的对唱要热闹得多,哪怕对她们无感的观众也被现场气氛感染得伸出手臂,加入一片手臂的海洋之中。
詹妮弗一头短发,手臂纹着一幅盛开的玫瑰,她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牛仔裤破破烂烂,脖子上挂一条骷髅链子,第一印象cool!cooler!coole!慕君在华区和欧区都没见过类似风格的女歌手,想想也是,女歌手有rap加成,会从内而外透出一股“我很酷”的气质。
和格瑞斯的大气,詹妮弗的酷man不同,金发雪肤、天真甜美的莎拉更倾向于米区人最喜欢的“甜妞”类型,再加上她人丶妻属性的母爱光环加成,三个歌手,三种不同的风格,的确比看似单一的慕君有优势。
“莎拉!好久不见!变得更美了!”
“詹妮弗好酷!她为什么不在米区发展?好想天天见到她!”
“我还是喜欢格瑞斯,你们喜欢其他人吧!我偷偷抱走格瑞斯。”
詹妮弗负责rap,她唱完自己的部分,在舞台上一边摇晃身体一边听其他人唱歌,让她惊讶的是,离开舞台多年的莎拉仿佛从未离开过,状态十分好,没有被负责合唱的格瑞斯压下——要知道,前一首艾德文就被她压下过,正因为有艾德文的对比,莎拉的天赋才显得如此惊人,难怪当初出道的时候,协会都把莎拉当做首要培养目标,他们的眼光是正确的,现在的莎拉对上格瑞斯这种隐隐超一线的歌手也丝毫不落下风。
“太可惜了,”慕君在化妆间里静静地听着她们的歌曲,面露遗憾之色,“莎拉。如果她没有嫁人生子,在乐坛再混上几年的话,凭她的天赋,一定能比格瑞斯走得更远。”
现在也不迟,詹妮弗抿出一个微笑,但前提是莎拉还想继续在乐坛走下去。
台上和莎拉一起合唱的格瑞斯并不是很惊讶,当年出道她还不了解莎拉的天赋代表什么,她的乐感、节奏,好像天生就会,但现在的格瑞斯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叫莎拉。
你已经过去了,莎拉。她唱完一段,在詹妮弗接着rap的时候勾起一边唇角,你已经过去了。
“那么多年过去,她们好像丝毫没受岁月的影响,表现反而比当年更好了。”
“詹妮弗和格瑞斯可以理解,莎拉,莎拉真的让我货真价实地惊讶了一下。”
“没错,莎拉跟得上格瑞斯的步伐,还隐隐跟她分庭抗礼,这可不容易,不是吗?”
“她们的实力比当年超一线时更强了,所以问题来了……”
同样是超一线,到底慕君和野玫瑰,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我说,”凯莉在野玫瑰唱完鞠躬时起身鼓掌,“慕君的唱功的确很好,但是。”
“但是?”瑟琳娜挑高眉毛,眯起眼睛。但凯莉没有察觉到她的语气,“但是我觉得,她只是河流中的一朵小水花,你懂吗?像野玫瑰这种风格,才组成河流,能跟着大部队一直往下游。”
“而慕君,或许是一朵惊艳的小水花,但注定会被淹没。”
这也是许多人心中的想法。
“真诚地说,野玫瑰,满分!加上情怀和超常的表现,再加五十分,慕君,满分!加上过人的唱功和新奇的风格,再加五十分!所以,平手!”
“我们要承认,在有些人眼中,野玫瑰的加分可比慕君的加分重得多。”
喘着粗气的野玫瑰三人下台后,在后台通道相视一笑,似乎在笑声中化解了当年的所有恩怨。詹妮弗第一个伸出戴着骷髅戒指的右手,格瑞斯也伸手覆盖在她手上,三双手覆在一起,就像还没出道之前一样,她们喊着“野玫瑰,加油!”抱在一起。
“谢谢你,格瑞斯。”莎拉给格瑞斯一个柔软的拥抱,“我从没想过,我还会出现在舞台上。”
格瑞斯大力地箍了她一下,“不客气,莎拉,你真的不考虑复出吗?”
“不了,”莎拉放开她,母性的笑容在她脸上闪着光芒,“我的孩子需要我。”
“太可惜了,”一边嚼着糖的詹妮弗伸一个懒腰,头也不回地往通道里走去,“我去换妆。”
“等等,詹妮弗,”莎拉友好地再拍了一下格瑞斯的肩膀,表示回头见,然后追了上去,“我们还没好好聊过呢。”
在目送她们离开的格瑞斯身后,她的丈夫艾德文突然在黑暗中冒出来,从侧面递给她一张手绢,轻声问,“你不追上去吗?”
“不了,”她接过手绢,胡乱擦拭着额上被舞台灯光照出来的细密汗珠,“其实,我和她们没有那么熟。”
如果说格瑞斯是一个为达目的拼命往上爬的人,那莎拉和詹妮弗与格瑞斯没有一点共同语言,莎拉最大的心愿是找一个好男人嫁了,生一堆宝宝,像她的妈妈一样,事实上她也做到了。而詹妮弗更多的是玩音乐,她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喜欢rap,名气只不过是爱好的副产品,在两个与世无争的队友面前,格瑞斯的心机便凸显出来。其实,将格瑞斯换成另一个人的话,或许野玫瑰的保质期会更长一些。
“但没有如果,”艾德文在黑暗中安静地听着,“不管选的哪一条路,只要不后悔就够了。”
“我当然不后悔,”格瑞斯笑着挽上艾德文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