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有钱人的家里,倒确实很轻松。”金黎莫名其妙的,就开始讲起了这件事,“不缺钱,不缺教育,不缺人爱,不缺人玩,但是这一说到结婚,就没意思了。”
她打了个哈欠,冷淡地说:“我不想结这个婚,我连那倒霉未婚夫都只见过一面,阴沉沉的,不爱说话,还对我不感兴趣。”
说到了这里,金黎有些生气:“我干嘛要嫁给一个对我不感兴趣的人,就算长得好有什么用?”
看来这金小姐是闷了一肚子的气。
“从小到大追我的男人,从北京排到加拿大,我真是搞不懂,凭什么我要受这种鸟气。”金黎愤愤不平,“我那未婚夫,受不了家族安排想逃婚,我还想逃婚呢。”
她翻了个白眼:“上次他先来了逃婚这一招,搞得我颜面尽失,这次我也得治他一次。反正我爸要找我麻烦,那也是他先逃婚,各打30大板谁怕谁?”
说到这里,金黎更生气了:“喂,你见到过我爸这种人吗?生怕生意被搅黄,居然在这鬼地方给我举行婚礼,我的好多朋友都没办法过来。”
“我这一生一次的大事,就这么给我凑合过了?我可气不过!”这女人的情绪是越说越不稳定,想来这个金黎憋了太多怨气,这唐伶一来,她的抱怨就像汹涌的海水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还有,你猜我爸是怎么把我弄来这破烂国家的?”金黎气得捏拳头,“他把我给绑过来的!告诉我说,叫我来这边视察一下工作,以后把继承权给我。结果呢?把我绑来了婚礼现场。未婚夫还跑了!”
她这又扯到了这一点上来。
笃笃笃,门外又有人敲门了:“金小姐,您好了吗?”
“等等。”金黎不耐烦地说,她的脑袋一侧看着唐伶,“你跟我的身材相近,我那倒霉爹,跟新郎那烦死人的老爸,好像又在哪儿开会,根本不理会我们这边。我真逃了,他们也发现不了。”
金黎握住了唐伶的手腕:“喂,你,帮我替嫁吧。”
啊?
这完全出乎了唐伶的意料,她知道这金小姐想逃婚,却没想到她要把自己给扯进来。
“你的衣服给我,我的婚纱给你。”金黎手一指,“你不是在躲那些人吗?你能顺利躲过搜查,我能顺利跑路,皆大欢喜。”
金黎明明还穿着衬裙,但已经开始把唐伶的外套脱下来了:“快点,没时间了。”
唐伶皱起了眉毛:“我衣服给你是没问题,但是你确定要这么做?”
“当然。我还有3个男朋友等着我临幸呢。”金黎眼睛一跳,眉飞色舞,“我怎么可能跟那么一个冷冰冰的男人在一起?”
“对我不感兴趣?不感兴趣结什么婚?”金黎翻了个白眼,“喂,快点。”
……
时间不等人,婚礼仪式已经拉开了帷幕。
伴奏的是管弦乐队,他们弹奏着婚礼进行曲,粉红色的花瓣都洒在半空中,落在圣洁的白色石板上,这里阳光充足,从窗外落了下来,照在地面上,流出了漂亮动人的影子来。
新娘在伴娘的引导下,一步一步地走上了红毯,虽然面上的白纱遮住了她的整张脸,但是光看这一身皎洁白纱所裹着的曼妙身材,就足以让人垂涎三尺了。
一个女人看得皱眉:“奇怪,金小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白了?”
果然,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婚姻,双方的父母都没有露面,就是在马不停蹄地谈生意以达到共识。
婚姻是商业利益的筹码而已。
唐伶穿着婚纱,心中十二万分的紧张。
又是怕被观礼的人发现,又是怕被那些穿军装的恶徒发现。
奇怪的是……居然真的没有露出一丝破绽来,因为能找出新娘破绽的人,都不在。
真正的新娘金黎,已经顺利跑出了教堂。
几个穿着军装的恶徒,还正襟危坐地站在远处,还在找寻唐伶的影子。
她不敢轻举妄动。
面前的白纱有些厚,唐伶迷迷糊糊的看不太清楚,耀眼的日光正巧晒在她的眼睛里,新郎已经站在她的身边了,光是看一个朦胧的影子,唐伶就知道这是一个挺拔的男人。
回想起金黎向自己说,这个人又冰又冷,而且死气沉沉?
感觉气质不搭呀。
但确实的,这个人站在自己身边,连一句话都没有。并且刻意保持着距离,好像多走一步,都是对他的亵渎一样。
这对唐伶来说倒是件好事,免得被穿帮。反正双方父母都不在,她正想着赶快结束仪式,自己也好跑路走人,最好谁都发现不了。
神父站在他俩面前,说着那些海誓山盟的诺言,一男一女两个花童站在他们的身边,都漂亮得像是一对天使。
一个晃神之间,唐伶甚至觉得这像是自己的婚礼一样。
太真实了。
只是她真正的婚礼上,自己身边的这个人会是谁呢?
其实她不确定。
幸福的音乐声还在耳边,神父说:“新娘,以后不管贫穷还是富贵,生病还是健康,你愿意跟新郎一起共度终生吗?”
唐伶微微点头,不敢出声怕被穿帮。
神父虽然不悦,但已经转身看着新郎:“新郎,以后不管贫穷还是富贵,生病还是健康,你愿意跟新娘一起共度一生吗?”
新郎迟迟没有开口,足足等了三分钟,等得坐下宾客尴尬不已。
他才说了话:“我愿意。”
等等,这个新郎的声音……好耳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