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亲生母亲会那么残忍的打骂自己的孩子。
南母出卖南宛的幸福,一心疼南媛,站在一个母亲的位置上,她并没有做错什么。
错的只是南宛被隐瞒的孤苦身世。
“我知道了。”少许的失神之后,南宛抿住了嘴唇,她朝南母笑了一下,只是面色依旧苍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所以……我走了……”
她转过身往外走,脚步一晃,差点朝前跌倒。
南母往前伸过了手,想扶她,她自己搀住了墙壁,一步步慢慢往前走去。
“阿宛。”南母跟过两步,看着她瘦弱单薄有些摇晃的背影,她心里终究不忍,“阿宛,你,你要走了吗?”
南宛不应。
南母伸手抹眼泪,“妈……不,婶婶谢谢你救了媛媛,婶婶……对不起你,对不起,阿宛。”
迟来的真相和抱歉,对如今的南宛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她会出国,会断绝跟他们的关系。
她依旧姓南,却是孤儿阿宛,也是薄黎的阿宛。
她不再是南家的阿宛。
*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薄黎因为故意杀人罪锒铛入狱。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南宛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做为期半学年的交流学习。
盛夏过去,尘埃掩盖旧事,闵安和西庄的历史以不完全的片段自此翻了过去。
*
二零一七年五月。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图书馆二楼b座。
南宛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臂下枕着一本血淋淋的解剖血图解书。
暖春的下午,阳光很浅,很远,透过明净的窗户照在南宛身上,她觉得暖洋洋的格外舒服,所以她睡着,不愿意醒过来。
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有一个少年和一个男人。
少年时,她也少年,她还不是闵安南家的二小姐,她在那个叫西庄的小镇上像一个灰溜溜的麻雀,因为家里贫穷,她常常在西庄景区里做地陪导游带游客。
有一天,她招待了一个从闵安来的穿白衬衣的漂亮少年。
那少年有些腹黑,有些温暖,也有些张狂。
她做他的导游,带着他走遍古镇的青石路板,看人家屋檐边垂下的红艳艳的灯笼,吃镇子上香软的小家碧玉的特色小吃,坐河里的画舫和乌篷船,摘路边的野花扎成一个花环戴他头上,上九层高塔看远处的俏丽群山……
梦里的她一直在笑,笑声传出老远老远,白衣少年跟在她身后也笑得灿烂,眉眼一弯,像是惊艳了全世界,也惊艳了小小年纪的她。
她朝他伸出手,想要叫他的名字,但一张口,面前的白衣少年突然消失了。
她慌张地转头寻找,张着嘴死命叫唤,少年都没有出现。
滴答。
有粘稠的液体忽然落在了她的脸上。
她伸手一摸,突然看到了血,漫天漫地的血像烟雾似的一下子遮住了她的眼睛。
浓重的血腥味刺激得她浑身颤抖,几欲作呕。
她不住地往后倒退,倒退,倒退,却猛地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等她再醒过来,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小姑娘,她站在南家的大门前,渴望走进一个新家,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于是,她成了南家的二小姐,却是不受宠的,父母要把她卖到沈家换取利益。
再然后,她认识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狂妄嚣张残忍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他踹她:“上了爷的车还敢狂?给老子滚下去!”
第二次见面,他推她:“人叫你嫁你就嫁,那人叫你死,你死不死?”
第三次见面,他骂她:“你是猪脑子吗?跟老子订婚比跟那沈胖子在一起强太多了!”
他的手段,坑蒙拐骗,强取豪夺,刻薄死人不偿命!
但是就是这个处处戳她心窝的毒舌男人在最后成了她唯一的归宿。
他温柔地拥抱她,亲吻她,告诉她他是一个好人,在她无家可归后给了她一个家,在她危难时替她挡下一切责任,在他坐牢时又怕连累她而与她解除了婚约……
“我一直都知道,我的阿宛是一个好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愿意用一颗善良的心来笑看这个世界。”
“我从来没有后悔曾经做下过的一切,因为我守住了一个干净纯洁的阿宛,你还是当年那个坚强善良的阿宛。”
鼻息浓重的沙哑的男人声音一遍遍回响在她耳边,她突然觉得很怀念,抿唇微笑,轻轻呢喃:“薄黎。”
“这里不是巴黎,这里是蒙特利尔。”一个女孩的声音一本正经地插入了她的梦境里。
南宛一惊而醒。
暖春的阳光肆无忌惮洒落图书馆,明亮得让她的眼睛眯了起来。
一恍惚,她感觉到了恍若隔世的迷离感。
有那么一刹那,看到窗外明亮的光景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身在何处。
直到一根白嫩的手指头戳了过来,她才猛然醒悟过来。
她是南宛,她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
距离她出国已经整整半年,也距离她离开薄黎整整半年。
半年,真的恍如隔世。
她转头看向坐在她身边自习的华人女孩,“莫夕,现在几点了?”
莫夕是个短发漂亮的爽朗女生,与她同等年岁,也是同一届同学,是当初医科大挑选来做交换生的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