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清蒸好的米肠粉上面散点干辣椒粉和豆皮粉,吃起来一点也不像梭洋的那种油腻感,不过,这个比米豆腐要容易吃饱就是了。
“那是当然,晨哥,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米肠粉,我都吃了两碗了。不过,小四不爱吃这个,她刚才只吃了一点点。连宁子哥哥他们都说很好吃,他的两个同学,吃得比我还多呢。”
小梦一边埋头苦吃,一边和路逸晨说话。
确实热闹,十点多,路文航那边的亲戚朋友也都吃得差不多了,开始抬路美之这边的回礼了,回了四抬,放了鞭炮,送出去。
又是按原路返回,村子里的人,也在这个时候来路美之家,吃米豆腐了。很多都是第一次吃到米肠粉赞不决口。
“这就是米肠粉呀?以前听我爸妈说过,还真是第一次吃。听说这配料做起来很难,是长松和阿强弄出来的吧?真是厉害。”
“是的,超好吃,就是听说量很少,一人只有一小份。”
“行了,有的吃就不错了。这是强子家头一回办大事,肯定会比较用心。”
那头院子里都挤房这边人虽少了些,却也不比那边安静多少。
“我靠,今天早晨还真是带劲。可惜了,不能让我们去送礼,不然体验一把也不错。啧,这林古村的风俗还真特么的多,比那些少数民族要多得多了。”项泓一边笑一边说,手还不停的摸一摸那吃得有些撑的肚子。
“就是,真的好吃,在安沙市从来没有吃到过这样美味的小吃了。”罗浩帆同意:“不过,真的不用我们帮忙呀?”
看着那边院子里,说是人挤人也不为过呀。
“不用,我们呆在这里就很好。”华莫宁坐在长板凳上,眼神一直看向外面,追着走来走去和不同人说着话的路清河。
聊完吃的,项泓开始说八卦了。
“宁子,刚才我听到有人提到路均伟这个人,好像是之前向你家小妖提过亲的。嘿嘿,还别说家小妖魅力不小呀。你看看,那个小胖子,一直都跟在她左右,像个粘屁虫子似的。”
罗浩帆也插一脚:“就是,宁子,你的爱情路途漫漫呀。不过,说真的,你家小妖性格真的很好相处。好像与谁都可以聊起来,特别平易近人,一点也不像张静蕾那般大小姐的样。只是,你和张静蕾的事,你家小妖没那意见?”
罗浩帆也不知道是不是与路清河接触的少,还是怎么的。单是路清河家的姐妹就让罗浩帆对农村女孩的看法改变了。
就连着路清河的妹妹,那个小胖妞的小闺蜜,也都是很好说话的那种。虽然普通话不是特别流利,但是只要你好心与人聊天,对方真的什么都会告诉你。
嘿嘿,小女孩,还真是好骗。
噢不,是好客。
“看我干什么?宁子,我告诉你,张静蕾的事,真的与我无关。我...也是被逼无奈。再说了,为了这事,你已经拿走我不少好东西了。我告诉你,你今天可不能借题发挥了。”
以前他们和华莫宁玩的少,谁让华莫宁从小就不在安沙市长大,跑来这种穷得掉牙的乡村呢?
好吧,这会,项泓要改口了。
就这么一个林古村,就已经让他对农村的印象全改了。
当初拉着华莫宁下水,打赌追张静蕾,真的是被他的女神给坑了。
好吧,项泓是自甘我愿的被坑的。
“哈哈哈哈,宁子,你得好好收拾她。小红这种没良心的,居然为了一个天天都在拒绝他的女人,出卖自己的兄弟,活该要收拾。”罗浩帆笑得很不要脸,直接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当初,他可是出了不少力的。
合伙坑自己的兄弟,他也没少做。
华莫宁笑了笑,倒是没给两个兄弟再下黑的。因为,他相信路清河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只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都以为过去的事了,张静蕾却是送给了他们一份大礼。
初五路美之和路文航订婚后,林古村也就没什么大事了,大家都有亲戚要走呀。不过,路清河和小胖子,带着路逸晨,华莫宁和项泓,罗浩帆,却是把林古村走了个遍。
划小船到河对对岸的荒河床,搭了个简易的烧烤啦,当然主烤官是老五。
西云山四周的地道,陪着他们都爬了一遍。
嗯,还跑到了灵竹山脚下去挖冬笋,累死不说,收货特别少。
初八,早晨,路清河送华莫宁他们上了车,离开林古村。下午,谢长松带着小胖子回了县城。
初九,路清河送路逸晨上了回梭洋市的车。
十五元宵,早上才送走三姐和路文航,下午大姐回来了,还带了一个男人。
然后,林古村又炸锅了。
“你有没有听说,阿强家的宝之,又带了个男人回来,两人进村的时候还是手拉手的,啧啧...那男的,还提了很多东西来着。这会不会是新男朋友呀?听说,长得还特别斯文,戴眼镜的,一看就像有文化的人。”
“不会吧?他家老大,不都一直喜欢戴眼镜的人吗?有没有看清,年龄呀?不会又是年龄很大的那种,可以当老爸的吧?”
“乱讲什么,这个很年轻,看起来,比宝之还小几岁呢。我从我娘家回来的时候碰到的,还问了宝之几句,听说,那男的是我们邻市郴和市的。我们说官话,他们也都听得懂,还能对上几句呢。”
“不会吧,比宝之还年轻?你是看走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