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写春联卖钱,您看,明天就是除夕了,我这是一时技痒,想要写点对联送给大家,茫茫人海中,咱们能够在这里相遇也是缘份,我写这春联,不用钱的,只要大家不要嫌弃就行。”

“那感情好,一会儿给叔叔写上两幅吧!”中年人看着苏沐,挺喜欢他的,他不介意给这孩子一个信心。

苏沐点头应下了,放好了笔墨纸砚,活动了一下手脚,放松肌肉,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高峰。

一只白皙漂亮的手拿起那个青瓷小壶,在里面装了一些水,在砚台上倒了一些上去,然后拿起墨块,开始磨墨。

作为专注写软笔书法十年以上的人,苏沐磨墨的水平不是盖的。只见他的手,右手拇指放在墨条的顶端,食指中指夹在黑条的两侧,“重按轻转,先慢后快。”

围观的人十分好奇,现在的社会,电子产品已经深入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的孩子们,别说是软笔字了,就连写硬笔字都已经有好多人会提笔忘字了。即使是那些学习书法的人,也没有几个人会自己磨墨,有需要的,直接去文化用品店里买多方便啊。

不一会儿,苏沐的动作停了下来,走到桌案后面,拿起狼毫笔,在砚台上蘸了蘸,一边默念准备书写的春联,就怕一会儿写错字了,那就出丑了。

突然,苏沐提笔落字。此时的苏沐,一身的气势十分迫人,不凌厉,却让人不能忽视,但见他笔走游龙,潇洒自如,一气呵成。不一会儿,一幅春联就已经书写完成。

林老刚才还在和苏老聊天,心里暗搓搓的盘算着,等下还是让老苏写一幅吧,挂在正厅上刚刚好。苏老头虽然一直夸着苏沐的字好,可是他毕竟没有亲眼见过,瞧这孩子小小年纪,就算是再天才,也不可能超过苏老头吧,不些东西,是需要通过时间的沉淀积累的。

然而现在,他已经和周围的人一样被惊呆了。说也奇怪,本是人来人往的热闹街道,他们这一方小天地却是突然的安静了下来。

林老毕竟是见多识广的人,天才型的人也见过不少,很快就回过神。老人家激动的冲上去,那迅捷的动作,实在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位古稀之龄的老人。

林老一屁丨股挤开苏沐,自己凑上去,抖着手从口袋里拿出老花镜戴上。只见喜庆的红纸上,写着,“绿竹别其三分景,红梅正报万家春。”横批:春回大地。

一边看,一边不住的自语:“好字啊,好字!”林老自己的字写得不怎么样,签赏的水平却是很高的。“这一手行书,已经有了自己的风肯了,平和自然,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实在是好字啊?!”

因为苏家世代行医的原故,苏家人书写的时候,大多用的是楷书和行书,而相比四八稳的楷书,苏沐更加喜欢潇洒平和自然的行书。正好,他们苏家珍藏着一份书圣的行书真迹,虽然不是那件名扬天下的“天下第一行书”,却也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作品。这件书法一直是历代苏家家主的心头好。

然而,当苏老听说亲亲外孙想要练习行书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把这幅真迹拿了出来,送给小外孙作为习字之用。用苏老的话来说,反正苏小沐是苏家这一任的家主,这些先人们的收藏早晚都是要传给他的,既然是他的东西,那么苏沐是将之束之高阁,还是拿来当成字贴用,就不在他老人家关心的范围内了。

好在苏沐也知道这件作品关系重大,并没有真的在上面临摹,而且他们祖孙两个的败家行径没有让林老等人知道,否则,他们都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林老爱不释手的拿着这幅对联,都舍不得放下了。苏老看他那没出息的样子,真的很想捂脸,不过老朋友这种表现让他很高兴,心里十分得意,“我说小林子,如何?我就说我们家小沐的字比我还要好吧?你还不信!”

林老现在哪里有功夫和苏老打嘴仗啊,为了让苏沐多写几幅字,老爷子已经自觉的将那幅对联收入囊中了。


状态提示: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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