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局长出现在这里,已经代表了一切。
廖少成从怀里拿出一沓钞票,照着我的脸上砸过来:“给你个机会,十万块钱,让你的女人陪我一晚上,这样,你好歹能免一条罪名。”
我终于忍不住,一拳狠狠的砸在他的脸上!
……
爬山虎终究还是被挖了,墙边的地面泥泞不堪,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碾过似得。
我跟着孙局长回到了警局,在审讯室里做了两个小时的笔录,准确来说,就是让我承认自己犯的罪。其实仔细想想,如果真要依法行事,我对廖少成的所作所为,倒也还真的犯法,这也正是我的软肋所在。
不过,我还是不能承认的,因为一旦认了,那接踵而至的就是牢狱之灾,我笃定他们没有证据。
孙局长特殊照顾了我,两小时后,我就连走路都不稳当,但只看表面根本没有丝毫伤痕,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了。
我被拘留了,期间不允许任何人探视。
本来我以为,在这段时间里,恐怕我要受到很多皮肉之苦,但他们没有折磨我,甚至三餐正常供给,只是将我放在一间小黑屋里。
没有光明,也没有声音,只有一张床,还有一张桌子。
头三天,我正常度过,第四天开始,我开始烦躁,这样的环境,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我大喊大叫,却没有任何回应。
我试图跟送饭的人交流,但他却没有理会我。
七天之后,我胡子拉碴,头发凌乱,仿佛苍老了十岁,我好像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衰老,每一分,每一秒。
正常情况下,我要在这里待十五天。
我很清楚,我恐怕待不了十五天,最多十天,我可能就要完了。
这种“紧闭”的感觉,我以前只是听过,如今经历,果然如同噩梦一般。
第八天的时候,大门打开,灿烂的阳光照了进来。
孙局长说道:“你可以走了。”
我步履蹒跚的走出去,望着刺目的太阳,竟感觉到有些陌生。
为什么会突然放走我?
我不知道,也无暇思考,我只想快点回到秦曦身边,找一个人说话,然后洗澡,美美的睡一觉。
但是当我来到跟秦曦约好的酒店时候,却没有看到她。篮ζ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