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伟看着外面的细雨淅淅沥沥的,给秋天的萧瑟染上了一层朦胧,不远处还残留着一抹绿色的树林,在雨丝细响下,给天地带来了一丝忧郁,站在窗前,斜斜的千丝万缕,挟着丝丝水汽的凉意扑在脸上,让高明伟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的环境太好了!
嗯。要是没有那个一本正经的高富帅在这里就更好了。
明明是这么有意境的画面,就应该躲在暖暖的房间里打游戏,可是那个明明只有十五六岁,却一脸老成的少年偏偏通知大家在客厅开会。
一群人都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其中不乏好几个九零后,对古代的阶级制度完全没有感触,根本就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而敬畏。面前的少年虽然有钱,是这次工程老板的人,不过大家还是把他当作一个孩子。
现代人会对一个十五六的少年畏惧吗,那是不可能的。
大家懒懒散散的来到客厅,稀稀落落的围成了一圈,只有他们领头的郑飞坐了下来。
少年见大家都到齐了,道:“大家远道而来,辛苦了。我叫作叶枫,是本地人,这座山的主人收我作了徒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由我主要负责招待大家。大家今天上午可以好好休息,中午我带大家去镇子上吃饭,下午大家可以熟悉一下附近的情况,到时候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问我,我劲量为大家解决。”
少年对着十几个大人,侃侃而谈,自信,坦然。
一群老少爷们看着面前的少年,其从容不迫的气度让大家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众人解散,各忙各的,十一,大家在叶枫的召集下,来到了屋外。
细雨已经快停了,只有微不可见的一些水汽还在飘洒。这雨甚至没有让那条土道变软。他们来的时候坐的那辆破旧客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自行车。
骑自行车是中国人的天赋技能,在场众人没有不会的。大家骑上车,随着叶枫沿着大道向前。
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一个古香古色的镇就出现在众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