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是轻服。

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其远方兄弟服丧,而国君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方兄弟服丧。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国君的庶子自己妻的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为之服绍麻三月,但因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

古书上又说: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做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凡是已经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而且已经过了小祥之祭,该换穿较轻的丧服了,这时候又碰上了期亲之丧,而这位期亲也已经埋葬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丧服打扮是,腰间系上三年之丧该换较轻丧服时所用的葛带,头上戴着期亲服丧的葛经,穿的孝服是较轻的功衰。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大功之丧,也照此办理。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小功之丧,那就用不着改变原来的孝服了。

三年之丧,下葬以后,已经变麻带为葛带了,而这事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丧,为了表示对后丧的哀悼,就要把前丧的革带重新变为麻带。三年之丧,到了小祥以后又遇上小功之丧。这样,在需要为小功之丧戴免的时候,就要加戴小功丧服的饰物。小功之丧敛殡已经完毕,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饰物也去掉。对于小功一下的丧事,当敛殡的时候,凡是需要戴饰物的就一定要为之戴饰物,不需要戴经的时候就去掉它。


状态提示:第523节 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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