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是新人有能力,能够力压群雄,为杂志赚得庞大利润,那再受这种规则的欺压,这还合理公平吗?!
杂志社觉得很公平,因为他们觉得,是他们的平台,让我成名、赚到稿费的。
对于此种心态,我只能一句‘呵呵’,懒得再讲什么反驳的话。
让我直接奋起反抗的,就是他们这种态度,一种‘你离开我们,就必死无疑’的态度,高高在上,趾高气昂!
其实我想说的是,大家没必要刻意去取消订阅,因为没必要。
是的,没必要!
这样的杂志社,这样的对待作者的态度,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那些最优秀的小说,如果会落脚这样的杂志,各位觉得有可能吗?
内力流武侠的崛起,已经是大势所趋,今年端看各路前辈高人风采,看看天下英雄,谁再独领风骚!
我一页书,虽然是后学末进,但也想与天下英雄斗上一局!
《故事会》最新连载,《侠客行》正是我上半年的作品。
想来这场必将载入武侠史册的争锋,是会在暑假开始步入火热,那时,《侠客行》已经连载结束。
没关系!
下半年,新书《笑傲江湖》,带各位力夺绝顶,到时再看天下英雄,有几人能与我为敌!”
一贴发完,林牧心中闷气尽放。
今年的战斗,是重新确立武侠小说界地位的一战,要说林牧没有动心过,那是假的!
如果不抓住这次机会,等那群人争出个排名身份后,自己写的小说就是再精彩,在外界读者眼中,也始终只是后起之秀,势必对销量与声望的增加,很有阻碍。
成名须趁早!
而这时就公开自己下一本书的名字,也有好处。
《侠客行》刚刚刊发,自己就已经说出下本书的名字,外界看来,自己对下本书的构思,必定深思熟虑。
等《侠客行》连载结束后,以这本书的精彩之处,想必自己名声将更上一层楼。
到时即使再与《故事会》闹不和,名声传出去了,也能引来其他出版社或者杂志,与自己合作。
虽然目前来看,自己与《故事会》关系很好,但经历了与《武侠故事》的矛盾后,林牧对这种事,已经不自觉有了防范。
……
再拿起《故事会》,排版什么的,倒是合眼,没什么大的问题。
网上,对这本书的风评也甚好,毕竟仅凭《侠客行》这首诗,就为本书大大增色。
第一章《玄铁令》中,从江湖争夺小小一枚玄铁令,到玄素双剑风采夺目,到最后群侠争夺小乞丐手中的玄铁令时,摩出场夺得玄铁令。
如果说之前玄素双剑的武功,虽然高强,但还是人所能理解。
但摩一出手,“弹指神通”大发神威,一举夺得雪山派数柄长剑,连玄素双剑也是虎口发麻,几乎拿捏不住兵器。
“弹指神通”,顾名思意,读者也能想到,这应该是一门指上功夫。
脆弱的手指,能够以少胜多,弱指对强剑?
对于前世的国人来说,这已经是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毕竟上有弹指神通、一阳指、蛤蟆功、降龙十八掌,下有拈花指,多罗叶指、无相劫指,一个个,都是凶名远播的绝技功夫。
至于兵器?
那是龙套才用的玩意好吧!
但在在内力提出以前,这种说法,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整个武侠世界的武力常识世界观,都全被颠覆了!
尤其更让读者觉得爽快的……
特喵的第一章就出来绝世高手啊!
先前的《连城诀》,可以讲在《血刀老祖》一章之前,整部小说的打戏并不是十分精彩,对武功的描述也不怎么重视,主要笔力,都用在了情节变化,人物情感上了。
但《侠客行》第一章,就将一名绝代高手,放了出来,诚意可谓满满。
关于主角的猜测,玄素双剑明显已经pass,毕竟带着老婆闯江湖,明显是自弃主角光环。
也有是主角,性格鲜明,武功高强,这样的角色,在以前的武侠小说中,很受欢迎,比如说展昭之类。
但更多的人却觉得,男主角,是那个小乞丐。
自《连城诀》第一章里,乞丐高手的形象流传开来后,在武侠小说中,乞丐,就不再是一见人嫌的要饭的。
反之,乞丐成了高手的代名词。
这一章里的小乞丐,年龄很小,不会武功,但章节结尾带走。
少年孤苦,被拥有一名绝技的高手带走……
这不是现成的少侠成长模块嘛!
“喂!死小孩!我洗好了,你去洗吧!”带着一身香风走气地坐到林牧床上,梳理着头发。
林牧拿眼一瞄,顿时就见她下巴上,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落入那更晶莹剔透的浴衣衣领,雪白的肌肤上,一层细汗笼罩着,更显得美人皮肤水嫩香软。
美人一软,男人就硬。
身体一阵火热,林牧咳嗽了一下,半弯着腰走出房间。
来到浴室,顿时就见那洗衣机上,放着苏桃花刚刚换下的……
风衣……
“这特么果然不是小h文情节,哪个混蛋作者写的?只要紧随着妹子洗澡,就能看到人家换下来的内衣,你特么在逗我!”
林牧把风衣翻了下遍,也没见哪里藏着犹带体温的罩罩和内内,不由得对那些小h文作者一阵鄙视。
tuō_guāng衣服,用热水冲了个清爽,更要穿衣服,突觉一股杀气,自两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