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肯定也不可能丢下我们莎莎不管的嘛!”
女孩为了缓解气氛,开起了玩笑,女孩们全都捂嘴偷笑,把林天和杜莎莎推着挨在了一起。
“哎呀!你说什么呢,我和他……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杜莎莎跺脚急道,脸色羞红一片,知道她们都误会了。
“是啊,你们误会了,我们昨晚上没在一起,我们是清白的。”林天也解释了一句。
“不对啊,莎莎昨晚没回来,不是和你在一起的话,还能去……”
“不会吧,难道……莎莎!你该不会又去那里了吧!”
“都这么久过去了,你还放不下么?”女孩想到了什么,脸色变了变。
杜莎莎的神色也黯淡了下去,没有说话,本来欢快的气氛变得有些低沉。
“你去把鞋和围裙换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低头挣扎了片刻,杜莎莎似乎下了决心,对林天说道。
林天依言做了,随后和众人挥手作别,和杜莎莎一起上了车。
杜莎莎开着车,载着林天缓缓驶远,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
半个多小时过后,车在一个狭窄肮脏的巷子里停了下来。
再想往前,车已经开不进去了,只能下来步行。
杜莎莎带着林天,朝巷子深处走去,没多久后,两人来到了一处满是墓碑的山坡上。
杜莎莎停在一块墓碑前,静立良久,而林天站在她身后,看着那块墓碑前的灰烬。
那里,是衣料焚烧过的痕迹。
通过一点未完全烧毁的布料,林天一眼就认出来,在墓前被烧毁的衣服,正是昨天林天买下送给杜莎莎的那套。
这是杜莎莎喜欢了很久的衣服,好不容易得到,为什么又要烧掉?
似乎是看出了林天的疑惑,杜莎莎这才缓缓开口,为他讲述起来。
原来埋葬在这里的女孩,和她一样是个孤儿,从小到大两人形影不离,是最要好的朋友。
只可惜,女孩还没长大成人,就得了癌症,没钱治疗,只能躺在家里等死。
女孩死后,杜莎莎一直都很想念她,也越发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要是她们有钱的话,女孩可能就不会死了。
杜莎莎之所以对那套衣服那么执念,是因为她知道,女孩喜欢漂亮的衣服。
可是这世上,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美美的衣服呢?
只可惜,她们那时候别说穿好看的衣服了,能穿上齐整的衣服就不错了。
所以杜莎莎一直有个想法,那就是一定要买下一套,她认为这世上最好看,最配得上女孩的衣服,送给她!
那套衣服,正是昨天林天送的那套。
她只穿了一天,昨晚来到这里,烧给了自己的好友,陪她在这说了一宿的话。
听完了事情原委,林天上前拍了拍杜莎莎的肩膀,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杜莎莎转身抱住了林天,良久后,对林天低声道:“你抱我,我想回去看看。”
林天点点头,抱着她下了山,找到了她说的那间木屋。
推门进屋,屋里落满了灰尘,显然很多年都没有住人了。
“这个木屋,是我们以前从孤儿院出来后住的地方,我们身无分文,没有地方住,这个木屋是我们一起建造的。”
杜莎莎看着屋里熟悉的东西,心底一阵泛酸。
这么多年了,她们一直都不敢进来,就是怕勾起以前那些痛苦的回忆。
那野狗一般的生活,她们再也不想经历了!
林天看着简陋的木屋,点了点头,难怪觉得这个木屋结构如此奇怪,原来是几个女孩自己给自己建造的家。
林天也终于明白,杜莎莎的性格,为什么如何矛盾,既倔强又爱钱如命还那么市井了。
没有过过苦日子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杜莎莎让林天抱着自己,在屋里转了一圈,看着熟悉的家具和地方,杜莎莎心里五味杂陈。
无人照顾没人关爱的过去,就像是一根刺,深深的扎根在心里,每次想起来,都是钻心的疼痛。
杜莎莎埋首在林天怀里,实在不想再看下去,这个曾经日夜生活过的地方,对她来说就像是拼命想要挣破的蛹。
林天抱着杜莎莎,在屋内四处走动,默不作声,但是一丝丝的真气和能量,却通过脚底波浪般的散发出去。
过了许久,杜莎莎这才淡淡的说道:“我们走吧,这里我再也不想来了,我准备把佳佳的坟墓也迁走。”
这个木屋,这个地方,对杜莎莎来说,就是一个噩梦!
她甚至进来后只看了一眼,随后就一直在林天怀里紧闭眼睛。
“你睁开眼睛,最后再看看这里吧,或许这里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林天没有迈步,反而温声道。
“不!这里的一切我都讨厌,它们都是那么的丑陋不堪,我再也不想待在这里了!”杜莎莎叫道。
但是林天没有回应,也没有走出去,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
终于,杜莎莎忍不住了,她无比委屈的睁开了眼睛,因为只有这样林天才会带她离开这里。
可是这一睁眼,却让她无比吃惊。
只见方才还灰尘密布的木屋,此刻居然一尘不染,窗明几净,焕然一新!
“这……这是怎么回事?”杜莎莎惊讶的捂住了嘴巴。
林天笑而不语,这时候,紧闭的门窗外面,一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传来,还有沁人心脾的花香味。
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