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有一块柔软之地,多年来,不知有多少公子哥想要触动她内心深处的这块芳园,却无一人得逞。
而就在刚才,景静柔分明感受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某块寒冰融化了,暖暖的热流流淌过她冰封的心田。
景静柔失神地看着罗旭,这令人讨厌的坏蛋居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恍惚间,这讨厌的坏蛋似乎变了个人,变得无比的英俊,变得深情如童话中的王子。
“你不后悔?”
过了许久,景静柔才轻启朱唇,“我的承诺珍贵无比,就这样用掉一个,你不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昔日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江山都可丢。与他相比,我有什么好可惜的?”罗旭爽朗笑道。
“你这人啊,就是嘴坏。”
景静柔破涕为笑,这一笑灿若朝霞、皎若明月,令万物失色、天地黯淡,胜过万种风情。罗旭不禁看得痴了,嘴角流涎,竟毫不自知。
“哎呀,这么大的人了,还流口水。”景静柔“扑哧”一笑,主动伸出白腻的玉手为他擦拭嘴角的口水。
罗旭这才回过神来,猛吞一口口水,顿时有种幸福无边的感觉。伊人玉手在嘴边细心地擦拭,这感觉……爽爆了!
“让你见笑了,我这人就是没出息,打小就这样,就爱流口水。哎呀,又流出来了,快,快擦……”
“得寸进尺了是吧!”景静柔面带嗔怒,佯装生气。
伊人是笑是怒,风姿不同,却都美得令人窒息。罗旭又犯了花痴病,恨不得时光凝滞,让这一刻成为永恒。
“啪!”
玉掌落下,再抬起时掌心已多了一抹血渍。
“这里好多蚊子啊,我被咬了很多口了。”景静柔恼恨地道,这长夜漫漫,那么多的蚊子,怎么睡得着啊?
罗旭还好,身上的衣服把全身大部分都遮住了,景静柔则不同,衣不蔽体,当然成了蚊子重点攻击的对象。
“你先忍耐一下,我去湖边取点驱蚊的东西。”罗旭起身要走,却被景静柔拉住了手。
“我跟你一块去。”景静柔也站了起来。
“那这死猪咋办?”罗旭看了看不远处金都的尸体。
景静柔怕的就是这个,她干刑警的时间不长,这还是第一次接触死人。在这荒郊野外,让她跟个死人独处,如何不害怕?
“没事,放这儿吧。这里应该没有野狼吧?”景静柔有些担心。
罗旭笑道:“你多虑了,野狼早就绝迹了,全省你都找不到一只。”
“那就好,我们走吧。”
二人往湖边走去,景静柔还拉着罗旭的手,二人似乎都忘了这茬,直到到了湖边,才意识到竟是一路牵着手过来的。
玉人俏脸一红,低下了头,羞得说不出话。罗旭倒是巴不得这样,嘿嘿一笑,往水边走去。
“你在岸上等我,我马上就回来。”
景静柔却并没有听话,而是跟着罗旭走到水边。罗旭要取的是水边的香蒲,香蒲顶端棕色的棍状种子叫蒲绒,便是他要取的部分。
“这是什么?”景静柔生活在城市里,从未见过香蒲。
罗旭折了几根蒲绒下来,与她一起往回走去,介绍起手中的东西,“这东西叫蒲绒,上面的绒毛可以用来做枕头的填充物。在我老家那里,这可是好东西,根部可以炒菜吃,味道非常鲜美。”
他把蒲绒递了一根给景静柔,笑道:“你闻闻。”
景静柔低头凑近一闻,展颜笑道:“有股清香,味道很好闻。”
罗旭笑道:“咱们今晚就靠这个来驱蚊。待会用火点燃蒲绒,蒲绒燃烧散发出的味道有驱散蚊虫的功效。”
“真的吗?”景静柔眸光闪烁着晶莹的亮光,“罗旭,没想到你这坏蛋知道的还挺多的。”
罗旭微微摇头,“这些都是生活常识,像你这样的千金小姐从小衣食无忧,什么都不需要自己动手。而我就不同了,妈死得早,老爹又忙,从小就得独立。”
“罗旭,你小时候还真的挺惨的。”景静柔闻者伤悲,动容道。
罗旭哈哈一笑,“哪有!我爹虽然忙,可对我并不是不闻不问,相反从小就对我寄予了厚望,所以我才有今天的本事。我还有个愿意为我抗下一切的大哥,从小就护着我。虽然没妈,不过我的童年过得也很开心。”
说话间,二人已回到了火堆边。瞧见金都的尸体还在,景静柔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下。
罗旭点燃蒲绒,香气散开,驱散了蚊虫。没了蚊虫的叮咬,景静柔舒服多了。
二人围着火堆,景静柔道:“明天无论如何,咱们也得想办法回到城里。”
“这么快吗?”罗旭脸上浮现出失落的神色,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谁也无法留住时光。
“天气这么热,得赶紧把金都的尸体运回去,否则非得**了。”景静柔瞥了瞥不远处金都的尸体。
“也对,那你休息吧。明天还要走远路,需要体力。”罗旭将衣服脱了下来铺在地上,让景静柔躺下。
“你呢,你不睡吗?”景静柔问道。
罗旭道:“我精神很好,还不困。上半夜我来守夜,下半夜我会叫醒你的。”
“那好吧,我先睡了,有情况立马叫醒我。”景静柔躺了下来,闭上了美眸。
这荒郊野外的,谁也不敢断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留个人守夜是必须的。
有罗旭在身旁,景静柔觉得很有依靠,很快便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