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恐怖悬疑>凡女修仙传>第二卷 第三卷无涯海第六十七章 新元婴

第三卷无涯海第六十七章新元婴【一更】

第三卷无涯海第六十七章新元婴

【这是今天的更新。马上写补更的一章,会比较晚】

老者猛然那抬头,问道:“如什么愿?”

小凡则正色道:“帮我找到那个与我一起的男子,送我们离开无涯海,去玄虚大陆。”

老者仿佛听了好笑的笑话一般,边摇头边道:“道主,您却是在开玩笑吧!”

小凡皱眉问道:“怎说?”

老者则道:“若要谈条件,便不妨铺开来说。说句不好听的,您如今修为尽失,想走却走得了吗?老夫劝道主还是尽早休息,明早的事情还多着呢!”

这却是威胁了,在告诉小凡,如今她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即便看出来是做戏又如何?你走不了,只能配合。谁料小凡却冷笑道:“走不了,却可以死。如果行动前一晚,鲨依死了的话,你觉得明日的行动会成功吗?”看着那老者蠢蠢****的嘴唇,小凡哼道,“不要想着控制我,好歹我也曾是相当于修魂期的修士。你真以为我一点法力都没了吗?起码在你们动手前了结自己,却还是有本事的。”

真真假假,那老者如今不能探视小凡的体内,却是分不清楚,不敢随意动手。只是瞧着小凡,心中暗暗惊讶,却没想到,这女子看起来柔柔弱弱,说出来的话却句句不留情,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可是后来他又想到,那鲨依不就是这样的妖兽吗?千年前,鲨依最著名的一战便是杀了足足十二队巫兽联盟的巫兽,那可是三千个成兽期左右的巫兽啊!若是结合着这些来看,她用自己作威胁,却也好理解了。只是作生意,总不能一头赚,他想了想,又问道:“我们帮你做这些,你能给我们什么?”

小凡听了,缓缓说道,“我保证,将这精神领袖的角色演到底,我想,你们成功了,总不会再需要一个道主压在上面了吧。”

这却是个好买卖,老者听后,怎会不答应?只是想到那怪异的女子。他也不禁犯难,说道:“劫走你们俩个的女子,虽然修为颇低,但是却有一身怪本事,不少修为比她高多了的,也着了道。按说这样的人,总也有些名号,只是,我们几个总也活了千年,却是没听说过这号人物,她极为擅长隐藏自己的行踪,如何去找?”

小凡知道,他说的也在理,虽然不知道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也可以想象,一个筑基期修士,在这无涯海就如同散入沙地里的一颗沙子一般,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自然,也找不出她的行踪。只是,如今青阳在她手中,小凡却是忍不住地担心。想了想后,说道:“她原先跟着海狮府的一个旁支——东域天城的二公子,住在海狮府,你可从这条上下功夫查找。”

那老者听了,点了点头,便站了起来,说道:“既然如此,有了消息我自会第一时间通知道主,明日还有事情,如今不早了,请道主早早歇息吧。哦,”他似乎想了起什么,嘱咐道,“道主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尽可以吩咐,外面有值夜的丫鬟。”

说罢,他便退出了房间。

待到屋中没人,小凡挺直的脊背,才突然间塌了下来,靠在了床上。如今她修为尽失,身体却比平日更容易疲惫。轻轻闭上眼睛,将最近的事情过了一遍,小凡不由觉得,最近几日,自己过得比往年都艰难。

只是这样的假寐,不过是半刻钟。小凡便又睁开了眼睛。这次,她脸上却是一副郑重之色,刚刚在那些妖兽面前,小凡用了两块上品灵石。催发了自己的威压。其实,当时****的灵气并未完全消散,小凡发现,虽然有一半灵气又从新出了身体,但仍有一半的灵气竟然被一股吸力,吸入了自己的左边的金丹当中。

只是当时,小凡却不能查看,如今留意了一下那个金丹,小凡却发现,似乎几日没有内视,自己的丹田变得不一样了。中间的元婴依旧是一个小人的模样,只是因为法力尽失,她看着有点不高兴,嘟囔着嘴,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十分的不甘。

右边的金丹还是原先的样子,没有什么变化,而左边的金丹却是大不一样了,这颗金丹不但大了许多,还有一股淡淡的红晕围绕在它的周围。

小凡立时从水蓝戒中拿出了一颗上品灵石,一点点将灵石里的灵气全部吸收进入自己的身体,她可看见,灵气渐渐地进入自己的经脉。流入丹田。只是由于自己如今这身体,不知为何根本蓄不下任何的灵气,所以进入丹田的灵气,并非像是原先一般,会被疯狂的吸收炼化,而是逸散开去。只是,这时,那颗异常的金丹却又动了,只见那金丹上的红晕,仿佛是有着吸力的吸盘一般,当灵气从它这边散去时。便统统被它抓住,硬生生地扯回了金丹中,成了那金丹的一部分。

一颗灵石用完,小凡没有再用灵石进行试探。而是试图指挥着这颗金丹,看看它是否能为已用,谁料,这金丹却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一点动静都没有。

小凡不由皱眉,淡淡的红晕,不听从指挥,不知为何,她立时想到了那夜的入魔,醒来后,她还也曾短暂的思考过,究竟自己为何入得魔。唯一想到的原因,便是在永生道那个祭祀鲨依的大殿里,突然进入自己身体的鲨依的残缺元神。这部分元神却是与在巨龙坳里炼化的不同,巨龙坳里的元神几乎没有任何意识,而那个元神,却带有鲨依的记忆。想到这里,她盯住了


状态提示:第二卷 第三卷无涯海第六十七章 新元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