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孟听了我的话,手腕一顿,愣了几秒后将瓶中还剩下的半瓶啤酒全都一饮而尽,眼中带着一点瑰魅的冲着我说道“好,就这么定了,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我见事情已经谈妥。将瓶中最后一点酒喝光便要起身告辞,临出门的时候我问于孟,她就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和她合作吗。
于孟笑了笑看着我说道“这还用问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和我不过互相利用罢了。”
这番直言不讳的话语更加衬托了于孟的豪爽,从刚刚断断几分钟就喝了两大瓶啤酒来看,这个女人也不会是个善茬,因为我爸从小就告诉我,能喝酒的女人都不简单,当时我还不理解,心想女人喝酒纯属误事吗,现在一看,也许我爸那番话确实有几分道理。
从于孟那里出来之后,我没有回魔鬼屋,而是回了旅馆,棍叔见我回来了开始在那抱怨,说我可算回来了,还以为我死在外面了,还说这段时间我爸给我打了两个电话,听说我半个月没回旅馆在外面住,说等他回来要扒了我的皮。
我不满的抱怨棍叔,为啥将我不在旅馆住的事情告诉我爸,棍叔说每次我爸打电话我都不在,我爸猴精的,就骗不下去了。
不过这事也不能怪棍叔。本来就是我爸让他看着我,棍叔这一个月对我也算是法外开恩了,一直没有让我回旅馆,这就是我喜欢棍叔的地方,特别容易沟通,不像我爸。简直就是一个老顽固。
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学校里几乎是刮起了一股旋风,我的名气,直线飙升,走在校园里,经常有人对我指指点点。这一向都如隐形人的我倍感不适,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压力。
顶着一路上学生们各式各样的目光,我加快了脚步迅速向班级走去,这一路说实话虚荣心是得到了满足,但是可能是我过惯了被人忽视的日子,全身都不自在。
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班级这种聚光灯式的光环并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班里的人都听说了我昨天在运动场缔造的奇迹,整个班级也跟着我一起沾了光,班上同学全都围了进来,对我是一阵夸赞。一瞬间,我变成了班级的焦点。
不过在这些赞许的目光中,有一个躲在座位上与这份喧嚣特别的不搭调,那便是一直视我为眼中钉的周奇,他气的在那直敲桌子,弄出了很大的动静,但是即便这样,也没人理他,所有人的重心都在我的身上。
我,无形中再次夺走了属于他在这个班级的荣耀。
如果换做以前,我肯定会驱散这些人,但是昨晚我已经跟于孟保证,我要在一个月内成为高一的扛把子,所以我在收服整个高一之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服自己的班级,收拢人心,让他们信服,有句话说的好。要想治国就要先把家治好,所以第一步,我要做的便是齐家。
于是我在众人的拥护声中,在众人的赞许声中,在众人从未有过的羡慕声中,一点点朝班级最孤独的身影走去,停在他的面前,淡然的说道“这个班级的扛把子做了那么久,该换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