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送信的两只猎狗,张二郎张三郎便开始准备晚饭了。二郎是料理野味的好手,只见他庖丁解鹿,干净利落的将一头还未完全长成的半大麋鹿放血、剥皮、分解,内脏、大小腿、肋排、背架依次摆好。
首先,他恭恭敬敬的将麋鹿的心肝盛放在朝东的大石上,说是祭献给天地神明的。我见好好的心肝就这么空放着,心疼的脸都绿了,但我也拿他们没办法。要知道古代人,尤其是古代的劳动人民都很迷信,在他们心目中,天地神明是最重的,连皇帝也不过是上天的儿子罢了。
祭祀好鬼神,张二郎再把肚肠扔给四条猎狗,四条大狗激动万分,摇头摆尾争抢起来,我说送去的那两条岂不饿坏了?张二郎笑道,狗饿着肚子急着吃饭才跑得快;然后,他把肋排剁成小块,与干菇、香料一起乱炖;再往鹿腿用松枝串了,涂上香料,架到篝火上,烤起鹿腿来。
鹿肉的脂肪含量相当低,在篝火上的烘烤,居然几乎没有油星从表皮渗透出来。大概是为了避免鹿腿烤焦,二郎时不时把水撒到鹿腿上,肉越新鲜,熟的越快,也就半个刻钟的工夫,香味伴着水汽,迅速蔓延开来,二郎先切了一块,第一个呈给我品尝。
细细咀嚼,只觉得鹿肉劲道如牛肉,鲜香如羊肉,再加上二郎好手艺,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真心美不胜收。我连说了几声好,然后又想,要是有人即馋又想减肥,吃鹿肉倒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正胡思乱想着,刚抢完鹿下水的猎犬们突然燥动起来,一个个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吠叫。这几条猎犬训练极其有素,智商水平可能算是大半个人了,它们躁动,必定意味着什么。
二郎看了看猎犬的姿势,眉头一皱,道,“大王,不好,有人在靠近咱们。”
李敢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忽的一声站起来,当即抢过水桶,哗的一声,把水全泼在了篝火上,然后,李敢心急火燎的催促道,“起来,都起来,咱们快走,肯定是金人,金人来了!”
我皱了皱眉头,心说,敢情我大宋的武将鼻子比狗还灵,连金人的味道都闻得出,怪不得金国的大太子只在对岸敲一夜鼓,十几万大军驻守的黄河防线便逃得空无一人了。
我不耐烦的说,“李敢,你怎么知道是金人的?依我看是我们大宋的无辜百姓。”
李敢无奈摇头,解释道,“猎狗嗅觉最灵,如果来的也是山里的猎户,以张二郎和三郎对这座大山的了解,它们都能认出来。不会做出这种姿态。”说完,他不容分说,当即开始把我往树林里推,一副大王你一定要藏好的样子。
我其实对在太行山中能碰见金人是不信的,毕竟现在金军东西两路大军都在东京汴梁围城呢,抓二帝是多大的功劳?我再怎样现在也不过就是一介亲王,根本就不值得大动干戈来抓。再说这里是太行山深处,金军人生地不熟,怎么可能往深山里跑,多容易迷路啊。话再说回来,就算来者不善,真的是金军,也顶多是个别暗探。我是大宋亲王,身边带着太行山里最好的猎人,其他人都是大内侍卫级别的大力士,我要是这样听风便是雨的抱头鼠窜,不仅说出去让人笑话,恐怕连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了。
于是,我推了一把李敢,道,“行了,你不是已经把火灭了吗?咱们现在也在暗处,还有这么些狗,有什么可躲的!本王倒是要看看,来者何人!”说完,我看了看被烤到一半,还没全熟的几条鹿腿,忍不住怒道,“烤肉最忌半生不熟,完了,这几条鹿腿全毁了。”
李敢急的直跺脚,道,“大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啊!”
我闷哼一声,道,“你说不坐垂堂,我还说君王守社……”
搜的一声箭响,还不等我判断出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被张二郎拽到了他身后,随后,二郎呼哨一声,刚刚趴在地上的四只猎犬个个猛然跃起,狂叫着向树林里冲去。
“有没有人受伤?”李敢在一旁低声询问。
“没事,没事”,林雪松喘着粗气答道,“幸好灭了篝火,箭射到了地上,就在我脚边。可能,可能真的是金人!”
而我,已经被刚刚这一箭吓得蒙了,喘气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反应了半天,第一个念头是:为什么从电视剧里到现实中,偷袭都只射一箭呢?不是万箭齐发效果更好吗?第二个念头就比较正常了——跑!快跑!但,怎么跑?
这时,只听李敢低声道,“咱们要撤退到相反方向的树林里!李子明、二石头,你们两个做先锋,二郎、大肚子、小官人,你们三个拿大物件做盾牌,贴身护卫大王,跟着李子明他们进树林!我和其他人掩护你们撤退!”
李子明道,“县尉,俺……”
“闭嘴!”李敢怒喝,“这里是军队,你是军人!懂?赶快!撤进树林!”
李敢这一怒,不仅把李子明震住了,也把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震住了,大家按照他的布置有序后撤,张二郎拿了一个大包裹,邱大肚子掀了个锅盖,林雪松抄过手旁的帐篷架,三个人三位一体的驾驶,护在我周边,一行人一步一停,陆续后撤。
等进了密林,我好像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了,拉过正举着锅盖的张二郎,问,“现在要是回磁州城,要走多久?”
二郎道,“来时用了三天,现在如果不眠不休,差不多得二天。”
李敢在我身后道,“只要能回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