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是奇怪,往日找了千百遍下山的道路,均是徒劳;然而这次下山,他还是沿着往日的足迹搜寻,没想到尽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下山的道路。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都有一种定数啊!
国道107,东海通往明阳的一级公路上,一个头发修长,胡子邋遢的青年,站在公路旁边,对不时过往的车辆,不住的挥舞着双手。
有谁能够想到,这个邋遢的青年,就是曾经风光一时的林家大少了。
林浩东在路边拦了一个小时的汽车,都没有一辆车为他停下,看着路上跑得欢快的一辆辆现代,起亚,或是东风,吉利等等车,林浩东不由得破口大骂:“草你妈的,有辆破车有什么了不起,想当年老子还是开宾利的,你们这些穷货,暴发户,老子降贵纡尊来求你们,你们特么的一点儿也不识抬举,我草!”
正当林浩东骂得起劲的时候,一辆香槟金的宝马车又由远而来。
这次,林浩东干脆站在了路中间,张开了双臂,做出一个飞翔的动作,楞是挡住了大半条道路。看来,为了搭一下顺风车,他是准备命都不要了啊。其实,这条路上,到明阳的大巴车多了去了,只是司机们都是带着有色眼镜在开车,他们大都看到林浩东十分邋遢,以为他是一个没钱的流浪汗,因此见林浩东在路旁招手也视而不见,直接加大油门,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了。软的不来就来硬的吧,这次林浩东想好了,再不能那么傻呼呼地站在路边只招手了,得来点突破性的进展。
“大小姐,前面有个疯子挡路。你坐好了,我从他身边闪过去。”宝马司机远远就发现了林浩东的怪异举动,他想以他精湛的车技来避开那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同时博得那位沈总的欢心。
“可能是想搭便车的,带他一程吧。”宝马750后座里,一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小妞淡然而道。
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短袖t恤,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不过看上去就很名贵。她的一颦一笑,似乎都散发着一种淡雅的芬芳,言谈举止间更是透着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
“大小姐,这一路情况复杂,咱们还是别管闲事了,赶路要紧。”副驾驶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戴墨镜的女子断然说道,她留着齐耳短发,穿着一身休闲服,样子看上去十分干练,她可能是这位大小姐的专职保镖。
“红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做点好事是没有坏处的;他若真是想搭个便车,就载他一程吧。”大小姐的话很是恬淡,但却有一种摄人的命令,司机听到此,也只好踩了刹车。
叫红姐的女子打开车门,从副驾驶室走出来,瞟了林浩东一眼,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大声吆喝道:“你踏马的找死啊?”这句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完全失了她的身份。
林浩东将两个月未剪的长头发往身后一甩,嘿嘿笑道:“我踏马的还不想死,就想搭个车。”
“你踏马的是谁啊,你说搭就搭?”红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她现在很想揍林浩东一顿,只是车上的那位大小姐太仁慈了,因为害怕她难受,所以她暂时只能从言语上来寻找那种整人的快感。
“红姐,让他上来吧!”沈家大小姐按开车窗,从下滑的车玻璃后面露出一张明净动人的脸出来。
“靠,世上居然还有这等尤物,老子以前怎么就没碰到!”林浩东色眯眯地盯着沈静怡,居然忘记了自己是来赶便车的。
“你特么看什么看,要搭车就赶紧上,不搭就赶紧滚蛋,闪一边去,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红姐走到林浩东身边,本想用手按一下他的脑袋,不过看林浩东的头发又长又脏,只好改用脚去蹬林浩东,但现在的林浩东已今非昔比,不是她想碰就能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