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便是高冉要与他合作的第三桩生意——酿造酱油和醋。
而第二桩生意,高冉只说,必须得等到纸张的使用已经在百姓中得到了广泛普及之后,才能实行。而在合适的条件出现之前,她打算将这笔生意继续保存在她自己的脑袋里。
对此,她只言,“那技术,也是机密。所以,在能真正实施之前,藏在脑里,才是最安全的!免得,万一以后被人给盗走了,那岂不是便宜了其他人?!”
反正,高冉是绝对不会让邱岳泽知道,她对他其实还是有所保留的!
在她看来,一笔生意归一笔生意!
无论对方是与她合作了多久的“合伙人”,每一次的生意,她也还是会将对方当成是第一次合作的“合伙人”!
更何况,邱岳泽的确是她第一次合作的“合伙人”!
不过,显然,她给邱岳泽的理由,确实很受用!
邱岳泽听了她的解释之后,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便不再多问什么。
而,对于那第三桩生意,高冉提了两个要求:即,是与“造纸术协议”的后两条要求相同,她同样要求,要分得每年收益的一成,以及邱岳泽要每年都取出年收益的一成,去无偿地做些善事。
而邱岳泽,即便并不知道高冉跟他谈的这第三桩生意的“酱油”和“醋”,究竟是什么味道的调味品?!
但,光是冲着高冉那般绘声绘色地向他描绘的那些,需要用这两种调味料才能做出的各种美味……
光是冲着她说,那些都是神明告诉她的……
他就相信了,这第三桩生意的确会很有发展前景!
试想一下,当“纸”,以及“酱油”和“醋”这样的调味品,终于因为价格低廉而开始在民间普及……
因为它们都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能使百姓们最实在的生活越过越好,而且,它们还都是消耗品……
这样的商品,的确很有市场发展前景!
而且,不仅是云祥国,适合它们的市场,还可以拓广到更多的国家!
更重要的是,除了能收获丰厚、且长久的利润之外,他还可以借助这些生意,将自己的势力进一步拓广到更远的地方!
与此相比,高冉提出的那些要求,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而他若依了她,这样做,不仅能让她开心,还能让她对自己有些好的印象,他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