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家伙当然不知道,在这民风彪悍的农村,就是小偷都很少的,偷东西的小贼要是被抓住了,一顿狠揍是免不了的。被打断腿打断手什么的算是运气好的,丢了小命都不稀罕。曾经有个小偷在大年二十三的集会上偷东西,结果被一帮人抓住以后直接打了个半死,送到派出所以后刚好派出所没人在,于是直接拿绳子绑在树上,结果第二天早上派出所的警员回来时,小偷整个人都被冻硬了。
要是换了迟茂舒,在院门口看到三辆蹦蹦车,就知道家里的人不会少。因为农村人一般都拿那农用蹦蹦车载人的,一车载个十几个人太正常不过了,这一下子来了三辆车,有多少人就可以想象了。
旁边张御天看着视频画面,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整个人只觉得嘴巴发苦头皮发麻,心中的悔恨那真是别提了。
打死他也没想到,这迟茂舒家里,居然会有那么多人啊,而且特么居然还有枪,而且还有两柄。
迟茂舒也是暗呼侥幸,如果不是舅舅带着一帮村里人来家里做客,今天就真的麻烦了。
他拿起张御仓的手机看了看,还是没信号,于是随手把手机丢在旁边,双眸看向张御天:“姓张的,你还有什么话好说,我们的账,现在可以好好算算了吧!”
“呵呵,如果你觉得你赢定了,那你就错了,区区几个属下而已,就是他们都死了,也也撼动不了我张氏分毫!”张御天缓缓站起身来,手中铁棍一甩,指着迟茂舒:“不怕告诉你,本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中原张氏当代护族长老,赢了我,你就能离开这间房子。输了的话,那就万事皆休了!”
迟茂舒叹了口气,然后身躯猛地加速,恶狠狠一个侧踹便踢了出去。
与此同时。张御天手中铁棍猛地扬起,向他自己脑门敲了下去。
啪地一声,那铁棍尖端如同手枪一般冒出一团火花,其中射出的子弹刚好将屋顶上日光灯管打碎,房间顿时暗了下来。只有电脑屏幕还在闪烁着暗淡的光芒。
而迟茂舒整个人已经扑了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踹在了张御天腰间。这一脚势大力猛,又是挟怒而出,以迟茂舒此时的力量和速度,便是阿尔忒弥斯以及雅典娜,也是断然挡不住的,更不用说这手段还不及李清莲的张御天了。
颇为自负的张长老还没回过神来,便觉如同被一辆卡车撞了一般,整个人腾云驾雾一般直飞了出去,向窗口飞去。
人在空中是。他才反应过来,暗呼侥幸,这一脚虽然力大,还不致命,飞出窗外,就还有救。
只是他马上笑不出来了,因为迟茂舒已经自身后追了过来,直接抓住了他一只脚,然后将他整个人恶狠狠向地板上摔了下去。
啪地一声,窗口旁边的一张木桌被张御天的身躯砸地粉碎。而他整个人再也经受不住这种摧残,彻底昏迷了过去。
迟茂舒冷笑一声,拿起手机看了看,信号屏蔽仍然在。不过他闭上眼睛略微感应了下,便察觉出信号干扰源的方位。
旋即他轻轻一跳,自窗口跳了下去。
这里是三楼,也难怪张御天先前能够从外面破窗而入了。身手矫健的人抓着空调的脚手架和防盗窗,不要太容易。
落地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老旧的偏僻小区。一眼望去没有几盏灯是亮着灯,小区里面的路灯也早就坏了,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
他凭着感觉朝前走了七八步,便赫然看到,黑暗之中,小区角落围墙旁边,一名身材高大的西装男背对着他站立着,西装男旁边,一个铝箱上面放着一台古怪的带着天线的仪器。
而适才他感觉到的信号干扰源,就来自那仪器。
“迟先生,久违了!”西装男缓缓转过头来,却是一名金毛老外。
这张脸,迟茂舒看过不少次了,第一次是在然而没有哪一次,有这一次这么震撼。这金毛老外一头金发微卷,大大的鹰钩鼻有几分圆润的感觉,双眸深邃而深沉,额头饱满至极,更重要的是,这人浑身上下弥散着一种浓郁的威严之气,和先前的汤姆。富兰克林以及詹姆斯。富兰克林这两个西贝货全然不似。
霎时之间,迟茂舒便确定,此人必定是昔日于雷电之中释放风筝取电入玻璃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就是富兰克林本尊。当日和詹姆斯冲突以后,迟茂舒也曾经仔细查询过本杰明的生平,此人不仅仅是一名物理学家,还是一名政治家,在m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当然,抛去其他不说,本杰明在物理上的两大成就,其一是自雷电中取电,其二则是据此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之前,迟茂舒已经见识过富兰克林家族好几人的手段,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富兰克林的玻璃瓶此宝展开的,却始终未见富兰克林的避雷针此物。
如今,遇到了本杰明本尊,那就要防备此事了。这狗屁避雷针,如果衍生成了法宝,对自己的一应手段倒是颇为克制。
“本杰明。富兰克林?”迟茂舒微笑说道。
“正是本人!”金毛老外伸手在那仪器上按了按,迟茂舒的雷神之瞳便看到,一道庞大的电流自其中涌入富兰克林手中,然后消失无踪,霎时之间的巨大电流立刻产生了强大的磁场变化,使得周围所有的金属之物发出哗啦啦之声,朝他手心飞涌而去。下一刻,随着电流的消失,磁场跟着消失,于是所有的一切又回归了寂静。
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