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历史上的第一海战>二十三 玉山美玉

二十三玉山美玉

多罗问道:“赵云哥,你还没说你怎么到夷州来的呢?”

赵云说道:“我家在常山,就是很远很远的北方。公孙瓒部下要到夷州看看,我就搭上他们的船来了。偏偏碰上大风浪,眼看要到岸边了,却又触礁,船破了。同船的战友都不知死活。我是抱着一块船板才能上岸。”

族长乌扎说道:“大风浪中遇险到夷州来的,山下我认识好几家。他们看到这里好,就住下了,不回去了。”

赵云说道:“我却想回大陆去。如果有船回大陆,我就搭上。”

族长乌扎说道:“山下河口就有一艘商船,听说近日就要返回临海。你要是想回去,我去说说,余老大一定肯带上你。”

赵云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明天我就和义父一起去问问。”

多罗说道:“阿爸,我也想和赵云哥哥一起去。”

族长乌扎问道:“多罗,你想去大陆?去干什么?”

多罗说道:“我想去看看大陆是什么样。”

族长乌扎问道:“你有钱吗?人家去大陆,作生意用钱买货,用货换货,再用货卖钱。你空身一人,怎么能去那么远?”

多罗点头说道:“我有货,你们等着。”

多罗从鱼筏中捧出一块玉来。

多罗捧给父亲看:“爸,你看。”

族长乌扎摇头说道:“这不是玉山的一块石头吗?算什么货?”

多罗认真说道:“爸,你可别小看这块石头。玉山上的石头我从小看到大,没见过一块象这块这么美的。我前天拿到商船上让他们看,余老大眼睛都看直了,要用一大块银子来换,还说:如果在会稽或临海,可以换一大座房子,可是在这里,只能换这块银子。”

族长乌扎说道:“这块石头有这么好?我看看。”

这块玉山石大而无瑕,洁白润透,在月光下似乎闪着莹光。

族长乌扎赞道:“确实不一样。我吃到这么大,没见过这么美的石头。”

赵云突然一跃而起,紧握银枪戒备道:“狗!狗!恶狗又来了。”

黑暗中一条狗,双目炯炯发光。

族长乌扎哈哈大笑道:“这是自家猎狗,乖得很呢。”

多罗叫道:“来,小黄。”

黄狗听话地跃到多罗身边,摇着尾,舔多罗的手。

赵云问道:“义父,要是路上碰上一只狗,我们怎么知道它是野狗还是家狗呢?要是将家狗打死,岂不闯祸了?”

族长乌扎笑道:“赵云,你看看小黄,看和野狗有什么不一样?”

赵云仔细端详,说道:“好像有点不一样。”

族长乌扎问道:“哪里不一样?”

赵云摇头说道:“又说不上来。”

族长乌扎叫过小黄:“来小黄,来。赵云你看,夷州家养的狗,一生出来,就剪掉它的耳朵。”

赵云点头道:“原来如此。耳朵被剪掉的是家狗,耳朵没剪过的是野狗。”

族长乌扎将玉还给多罗问道:“余老大还对你说些什么?”

多罗说道:“余老大说:今后这块石头不要随便给人看,以免无端遭来横祸。”

族长乌扎对赵云说道:“余老大也是老实厚道之人。本来我也不放心,但有赵云孩儿与多罗同行,我也该放心让多罗去见见世面。”

赵云说道:“义父放心,孩儿一定保证多罗兄弟好好的回到您身边,玉石如果没有卖出,一定保证它回到玉山。”

族长乌扎欣喜说道:“好。这样我就放心让多罗去临海走一遭了。明天我们一起下山,去找余老大。”

赘言:当时,台湾(夷州)隶属临海郡管辖。

三国时期东吴的丹阳太守沈莹著作《临海水土记》记载:“夷州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其中对当时台湾的风俗有相当详细的记载,与过去高山族的风俗习惯都是相同的。

临海,当时十分繁华的港口。

两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正在玩“七脚鸡”——划格子,扔沙包的逰戏。

陆逊,一位十二岁的读书少年正在背诵《孙子兵法》。

两个小女孩,一个是孙尚香,一个是臭妹——孙策之女,未来陆逊之妻。

孙尚香说道:“臭妹,你踩线了,你踩线了。”

臭妹说道:“我没踩线,阿姑仔妞,你看,你来看,我脚在这里,线在边上。”

孙尚香说道:“臭妹,你的脚有刷叮噹(动一点)。”

臭妹说道:“白茬阿姑仔妞,我脚站定定,一点儿也没动。”

孙尚香指着臭妹金鸡独立的脚说:“你看,你看,又叮噹了,又叮噹了。”

臭妹委屈地说道:“人家站这么久,脚也会酸。”

孙尚香说道:“不然我们找陆逊作公称(裁判)。”

臭妹说道:“好,陆逊最公平了。阿逊。”

两人一起叫:“阿逊。”

陆逊放下书走过来问道:“何事?”

孙尚香说道:“臭妹你说。”

臭妹说道:“你是阿姑,你先说。”

孙尚香说道:“阿逊,你看,臭妹脚已踏线了,她还不承认。”

臭妹说道:“这是后来脚酸了,才动到线,开头並没动到线。”

陆逊看看点头说道:“现在是一点点动线。”

孙尚香得意地点头。

陆逊又说道:“刚才是什么样,就看无了。”

臭妹也点头。

陆逊道:“你们要我作公称,就要听我的。”

两女孩一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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